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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副礦長(生產)的領導下,對生產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是生產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2、貫徹執行“安全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和礦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規定、通知、通報,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

3、組織本班各級管理人員,認真組織實施礦制訂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制定生產班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規定、措施和辦法,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搞好生產工作。

4、組織制訂生產班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演練。

5、組織制定生產班安全培訓計劃,嚴格貫徹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並檢查生產班各班組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對新職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採礦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

6、深入現場,瞭解各生產環節的生產環境、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採取積極措施,解決生產中不安全隱患,保證安全生產,工作中狠反“三違”。

7、嚴禁違章指揮,在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8、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實際問題。

9、積極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支援群監工作,及時處理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10、組織全班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裝置、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組織季節性的災害預防工作,尤其是防火工作,適時採取預防性的措施。

11、建立部門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班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抓好班組的建設,推動班組安全活動的開展,充分發揮班組長的作用。

12、本著對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當發生事故時,組織或參與處理,並查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並把結果及時上報礦安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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