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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配電系統管理,保障公司辦公與動力裝置安全可靠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配電室和配電系統的日常管理部門,電工負責配電系統的操作管理。

第三條 一般規定
1、配電室應門窗齊全,設在建築物首層的配電室窗戶應裝設護欄,配電室門應加鎖,在門窗上設定警示標誌。
2、配電室嚴禁堆放物料,更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臨時或長期存放室內。但下列物品除外:
2.1 必備的安全用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鞋靴、臨時接地線)
2.2日常清潔所必需的用具(如:掃把、墩布、抹布等)
2.3電工專用工具及備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電室內外衛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到配電櫃無積塵,室內無堆物、積水。
4、低壓配電櫃前地面(雙面維護的櫃前後地面)應鋪設寬度1米等長的橡膠絕緣墊、配電櫃上開關手柄或按鈕、指示燈,儀表下方應標籤或文字標註名稱。
5、除供電部門有關人員及上級主管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配電室內。如確需進入應經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並應有電工跟隨、監護,嚴禁在配電室內吸菸及長時間逗留。

6、其它配電線路、設施應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及時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條 配電室的日常巡視檢查
1、配電室應按規定進行日常巡視檢查,在夏季高溫季節和負荷高峰時段,應對配電室重點部位增加巡視檢查的次數。

2、巡視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2.1各儀表、訊號裝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導線、開關、接觸器、接線端子等有無過熱及打火現象。
2.3電氣裝置的工作噪音有無明顯增加和有無異常聲音。
2.4對配電裝置與儀表表面進行清潔,對室內環境進行清掃。

2.5按規定做好相關記錄。

第五條 配電系統的定期檢查及維護
電工應按月或季度對配電系統進行檢修,時間應安排在不影響辦公及生產的情況下,並應提前向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要內容如下:
1、檢查配電室開關、接觸器觸點的使用情況,必要時修復或更換。
2、檢查配電室緊固接線端子與導線接頭,如過熱氧化嚴重時應修復。
3、檢查配電室導線,特別是導線出入管口處的絕緣是否完好。
4、檢查配電接地裝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電線路和裝置的檢查。

第六條 每年汛期和冬季來臨之前,對配電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主要內容為:
1、電纜溝進戶保護管的密封情況。
2、門窗密封情況,做好防雨、防風、防塵工作。
3、有無小動物鑽入配電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勢較低的配電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無倒灌的可能。

5、配電室有無漏水的可能。

第七條 如有緊急停電等突發事件發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並隨即向上級領導和綜合管理部報告。

第八條 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對配電室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做好相關記錄。
2、電工要加強巡視,注意觀察電壓負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3、配電室內嚴禁吸菸。
4、配電室必須配備足夠適用於電氣線路或裝置的滅火器材並保證其完好有效。
5、配電室內應保持環境清潔,無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堆放雜物。
6、主管領導或部門應定期對配電室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安全隱患,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責任人員進行批評和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從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