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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如何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彙報

  淺談如何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彙報

牢固樹立在發展中保穩定的觀念,正視發展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既不能在發展中忽視穩定,更不能為了保穩定而不發展,要在不斷髮展中解決矛盾和問題。下面職場範文小編分享淺談如何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彙報,提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淺談如何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彙報


 

工作彙報一

按照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世勇提出的“發展是硬道理、穩定是硬道理,兩手都要硬”指示精神,結合本人的認識和體會,談談在發展中如何抓好社會穩定工作。不妥之處,請批評指正。

一、要始終堅持積極的穩定觀

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在發展中保穩定的觀念,正視發展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既不能在發展中忽視穩定,更不能為了保穩定而不發展,要在不斷髮展中解決矛盾和問題。

(一)要切實提高維護社會穩定意識。維護社會穩定涉及到群眾的切身利益,也關係到社會發展。所以,維穩工作更需要各級領導、各鄉鎮、各部門領導提高認識,牢記維穩第一責任,堅持黨對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領導。作為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站穩維穩工作的政治立場,堅決落實維穩工作的第一責任,時時講維穩、天天抓維穩、處處保穩定,從而為解決影響本鄉鎮、本部門、本行業穩定的根本問題提供強大的領導保證和思想保障。

(二)要提高整治治安能力。堅持素質強警、科技強警,形成“嚴打”常態機制,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的穩定。以掃黑除惡治亂為契機,本著什麼問題突出就整治什麼問題、哪裡治安混亂就整治哪裡的原則,整合力量、集中精力開展掃黑除惡治亂工作。通過有效的掃黑除惡治亂促進全縣社會治安狀況的持續好轉,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二、認真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一)明確工作任務,落實責任。一些小糾紛因為不關心、不關注、不重視,沒有及時組織調解,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些甚至轉變為刑事案件。所以,我們一定要築牢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線,嚴格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包片誰負責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逐一落實工作責任,把化解穩控責任落實到領導和幹部,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抓落實,切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掌握在可控狀態。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和“一崗雙責”要求,自覺把信訪維穩工作當作政治任務列入議事日程,在每次召開幹部職工會議上要強調信訪維穩工作,做到警鐘時時敲、工作天天抓。

(二)紮實抓好鄉鎮維穩工作。發展重點在鄉村,各種矛盾糾紛重點發生在鄉村。要針對鄉村矛盾糾紛的特點,找準維穩工作的切入點,向下延伸工作觸角,實現人力、物力、財力的“下沉”,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從最底層抓起,把各種矛盾糾紛發現在村裡、屯裡,解決在鄉鎮、村(社群),努力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防擴大、防蔓延、防激化”。

(三)依法依規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對矛盾糾紛要及時開展調處工作,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消滅在發生之初。遇到矛盾糾紛要敢於面對,不要有厭煩情緒,要靜下心來找出路,要多幾個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不要輕易把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法院對簿公堂,推給上級。真正確保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
       處理問題必須堅持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對群眾反映的合法問題,要儘快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說明情況,做好思想工作,對要求過高的要做好政策疏導工作。解決問題要一步到位,不能像擠牙膏一樣,群眾上訪到鄉里解決一點,到縣裡再解決一點,這樣就會加速不穩定事件的發生。

(四)防止矛盾糾紛升級。對一些難於處理和處理不了的矛盾糾紛,我們要積極做好當事雙方的思想穩控教育等工作。同時,我們也可積極引導當事雙方保持冷靜,理性對待矛盾糾紛。同時,對一些暫不能解決的矛盾糾紛可依法引導當事雙方理性維權,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止矛盾糾紛升級。

(五)進一步落實好領導接待日、領導包案、帶案下訪責任制。讓來訪群眾“訪到想訪的人、說出想說的話、辦成該辦的事”。

三、強化情報資訊收集和研判

情報資訊是維穩工作的生命線,及時準確的情報資訊,對化解矛盾、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不穩定事件,起著決定性作用。

(一)情報資訊掌握要快。情報資訊掌握得越早,報得越快,分析得越及時,就越有時間去化解,越能把握主動。在事件發生前,對苗頭性情況、預警資訊、行動資訊,爭取第一時間獲取,在事件發生後,對現場情況,要隨時掌握,爭取第一現場,以便及時分析研判發展態勢。

(二)情報資訊情況要全。情報的要素一定要齊全,包括時間、地點、主體、原因、方式、手段、規模等。

(三)情報資訊要素要準。在情報資訊的處理上要做到就是情況真實,確有其事,不是道聽途說,無中生有。如果情報失真,輕則影響工作,浪費人力財力,重則導致決策者對形勢的誤判,干擾工作大局。同時,還要及時做好情報資訊的上報工作,在文字撰寫中要做到情報資訊情況要清楚,文字要精練,重點要突出,讓人一看就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問題癥結所在等。

四、協調各部門齊抓共管,對矛盾癥結進行聯合”會診”

抓好穩定工作,單純依靠主管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因此,必須有效整合行政、司法、綜治、民間等資源,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式聯調機制,實現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無縫對接”,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實。
       只有建立“上下聯動、左右聯調,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的長效機制,才能有效改變原來相關部門各自為戰、單打獨鬥、缺乏協作的工作局面。對疑難、複雜的信訪案件實行“聯調聯動”處理,做到各部門協調配合、“同唱一首歌”,才能構築起真正意義上的“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格局,有效避免各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群眾投訴無門現象的發生。 五、妥善防範和處置群體性事件

維護社會穩定,主要的功夫要下在預防上,盡最大努力避免矛盾產生、發酵、升級,不發生或儘量少發生群體性事件。如果發生群體性事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預案。群體性事件發生以後,黨政領導要正確分析,果斷決策,及時平息事態。要迅速成立總指揮部,由黨政負責人任總指揮長,在事發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組成人員可由政法、公安、維穩、信訪、司法以及涉及到的鄉鎮、部門負責人組成。

(二)靠前指揮。群體性事件,參與人員的目的就是製造影響引起領導的重視,求得問題的解決。現場負責的領導及涉及的鄉鎮和部門領導要在第一時間深入一線,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掌握群眾的基本訴求和真實情況。同時,要做到“三個不”,即導致群體性事件激化的話不說,不符合政策、法律的事不鬆口,不能兌現的“空頭支票”不能開。防止因急於脫身、息事寧人而不負責地亂表態,使事件越鬧越大。

(三)正面引導。在處置群體性事件過程中,要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以教育、協調、調解等方法加以處置,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使得參與群體性事件的群眾懂得即使訴求合理合法,表達方式不合法也屬於違法行為,也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要求,解決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四)慎用警力。處置群體性事件主要靠解決思想問題和實際問題,必須要慎用警力、慎用強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如果隨意動用警力,或者出警不當的話,不僅達不到預期目的,反而容易引發群眾不滿和警民對立,甚至造成警民衝突。

(五)果斷處置。前面說慎用警力,並不是說不用警力,對發生聚眾堵塞公共交通、衝擊黨政機關以及發生其他擾亂社會制度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群體性事件時,應當依法採取措施,果斷出手,堅決予以制止,儘快妥善處置。否則,不但貽誤時機,提高處置成本,而且還會導致事態升級,甚至不可收拾。在動用警力時,要確保警力充足,在警力上要保持絕對優勢,確保能夠牢牢控制局勢,確保處置一舉成功,絕不能因警力不足而無法執行。

六、加強網上輿情的管控和應對

隨著網際網路、手機等傳播技術的發展普及,輿論影響更加突出,對網路輿情要把控好。

(一)網路力量不容小覷。其宣傳面廣,傳播速度快,影響大。黨委政府對事件的態度、處理方式、處理結果都被放在網路的聚光燈下,接受全社會的監督。一些經網路曝光和炒作的事情,經過網路傳播、交流,以及網民的互動,容易形成輿論熱炒。經網路曝光和炒作的事情,因為網民和媒體素質的參差不齊,有些能夠理性分析,有些成了純粹的發洩。一旦事情和問題被炒作後,網民和媒體喜歡窮根究底,“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二)輿情應對要及時。要先發制人、把握主動。要及時做好釋出事情的基本情況,時間、地點,涉及人員,事情經過等情況,在釋出中要就事論事,掌握多少說多少,要說的儘量說詳細些。同時要找準宣傳口徑,表明態度,特別是對事情的定性要慎之又慎。同時要準確釋出事情的調查進展情況,隨著調查的深入,有步驟地對外發布。
       同時要及時制止網路謠言和非議,針對網路謠言傳什麼,我們就駁斥什麼,通過正面發生消除雜音和噪音。在網路炒作中個別人喜歡斷章取義報道,不準確的迴應,只會造成人們對事件的質疑和質問,進而授人以柄,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即使是真實的迴應,我們也要把事情說清楚,對沒有徹底查清楚的事情和模稜兩可的話不要說。我們可以第一時間表明黨委政府的態度,穩定人心,根據處置進度和進展情況,分階段、分層次釋出訊息,最大限度地擠壓話語空間,通過多種措施以及靈活的應對技巧,不斷告訴群眾黨委政府在做什麼,事情有了新的進展。

七、進一步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

一個鄉鎮、一個單位的領導幹部能否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正確處理好發展與穩定的關係,考核機制十分重要。要建立、完善科學的考核機制,將發展與穩定的各項指標合理納入其中,充分體現“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要責”的辯證統一。

(一)計算髮展成本。理性計算髮展成本體現了正確的政績觀,倡導在社會發展中兼顧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從而為更快更好的可持續發展打下紮實的基礎。如果一個鄉鎮的發展以犧牲社會穩定為代價,造成治安狀況混亂、矛盾糾紛突出、自然環境受損、公共安全隱患增多,這樣的發展就不是科學的發展,這樣的政績不但不能認可,情況嚴重的還要果斷實行一票否決和進行追責。

(二)界定維穩難度係數。穩定也是政績,但只有在發展基礎上的穩定才有價值。如我縣一些鄉鎮無移民、無重大專案建設、無網箱清理整治等,雖然從表面看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矛盾糾紛、安全事故、上訪人數(次數)很少,但這樣的穩定難度係數不大,並不能表明政績。相反,一些鄉鎮移民多,處於大開發、大建設、大整治中,維護穩定的難度係數較大,但能通過採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及時消除治安隱患、積極防範安全事故,化解不穩定因素,在經濟發展的同時確保了社會穩定,這樣的穩定才是真正的政績。因此,在考核穩定政績時不但要看社會穩定的客觀指標,還要科學界定維護穩定的難度係數。

(三)實行綜合評估。建立合理的政績考核機制,就要綜合評估發展和穩定的政績。既要始終堅持發展是硬道理,努力追求發展政績的最大化,並允許發展中出現一些不穩定因素,又要始終確保大局的穩定有序,把各類不穩定因素限制在整個社會能有效掌控和承受的範圍內,使人民群眾普遍具有安全感。

工作彙報二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將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關口前移,從政策制定、決策出臺、專案審批等環節,對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進行先期預測和先期應對,從源頭上有效發現、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機制性維穩。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這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大舉措,是黨和 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的重要內容,是依法維護、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內在要求。

認識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重要性

實現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三者關係,是實現經濟社會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和保證。當前,正處於經濟社會新一輪發展的機遇期,創造有利於改革發展良好穩定的環境是第一要務,也是第一責任。特別是深入實施“三大發展戰略”,加快建設“三區一城”,為與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努力奮鬥的發展戰略的提出,既涉及全縣發展大業,又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牽涉面廣、影響深遠。進一步深化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預測預警,有利於全面排查掌握影響發展不穩定的各類隱患因素;有利於全盤考慮統籌安排“三大發展戰略”與民生問題;有利於標本兼治綜合推進維護社會穩定。

提高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的重要途徑。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影響深遠、牽涉面廣,易引發不穩定因素的重大決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點工程專案建設實施過程中,只有通過民主懇談、專題研討等形式,充分尊重民意,瞭解民情,切實抓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研判和預警預測,才能有利於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平,防範個人武斷和“四拍幹部”的產生,為慎重、合理抉擇繫上“保 險繩”。

有效預防化解涉穩涉、信突出問題的重要保證。提高早發現、早化解、早處置的能力,把更多的不穩定因素遏制在萌芽、消滅在始發,是保證社會持續穩定的前提和重要措施。當前我縣涉信涉穩問題突出的重要原 因之一就是一些鄉鎮、縣級部門忽視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走過場搞應付,對如何進行穩定風險評估、評估結果如何運用存在一定的困惑,從而導致事前不排查隱患,事發不重視化解,事激疲於應付的現狀產生,維穩被動,群眾意見大。進一步深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長效機制,有利於強 化各級評估意識,增強評估責任心,及時防範化解穩定隱患和問題,形成科學維穩、主動維穩、全員維穩的工作大格局。

遵循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原則

(一)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人民群眾是否支援擁護作為衡量各 項政策和舉措出臺與否的基本標準;把人民群眾是否滿意作為檢驗各項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評估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評估為了人民、評估依靠人民、評估結果由人民監督運用。否則,穩定風險評估就會失去基準、基石、基調,就會成為無的放失、無本之源,失去工作根本的大前提。

(二)要用好評估結果的原則。要切實把評估結果作為重大政策能否出臺、決策能否實施、專案能否上馬、活動能否舉辦的重要依據。特別是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事情,要充分遵從運用好評估結果。專案申報部門要把穩定風險評估結果作為專案申報的前置條件,專案審批部門要把評估結果作為決定專案實施的要件之一,對已經評估決定實施的專案,專案實施責任單位和轄區當地政府要全程跟蹤 做好維穩工作,確保專案順利實施。

(三)要嚴格評估責任的原則。要切實抓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將推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納入各級各部門年度工作重要考核內容,作為單位集體和領導個人獎勵、晉職晉級的依據之一,監督責任落實,嚴格責任追究,確保該項工作取得實效。

(四)要堅持促進發展的原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就是要更有利於發展、 大力推進發展,因此,評估時就必須站位要高、眼界要寬,嚴格堅持中央的大政方針政策,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社會穩定關係,力求評估事項符合改革力度、發展速 度和社會可承受程度有機統一的要求,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

(五)要堅持民主法治的原則。把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與民主法制相結合。建立健全決策制度,逐步形成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權益保障的長效機制,堅持法律效益和社會效果統一。

深化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重點

(一)明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法律地位

目前關於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各地、各部門還處於實踐性探索階段,實 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依據大多數是各地政府、部門的行政指導性檔案。這些指導性檔案規範性不強,法律地位不高,權威性不夠,實施的力度和效果也受到一定的 影響,僅靠行政的約束難以取得評估實效。建議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調研,條件成熟的省(市、自治區)將本地探索出的先進實踐性經驗,通過省(市、自治 區)人大常委會以制定《xx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形式予以確定下來,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概念、原則、範圍、程式、主體、法律責任和 處罰措施等內容予以明確規定,條件不成熟的地方可以由省、市制定出行政規章,以此解決和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法律地位問題,進一步增強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的保障性和執行力。

(二)明確評估責任主體

根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評估”的原則,決策的提出部門、政策的起草部門、專案的報建部門、改革的牽頭部門、鄉鎮為負責組織實施風險評估 的責任主體。多部門職能交叉而難以界定評估責任主體的,上級主管部門明確牽頭評估責任主體。建立評估責任強化機制,層層下達評估任務指標,嚴格年度考核和 工作獎懲,從而不斷增強各級各部門的評估責任意識,自覺踐行評估職責,養成萬事“謀為先、慎評估、重穩妥”的良好工作習慣。堅持機制的一以貫之,各級領導 和工作人員自然而然會成為“評估主體”,盡評估之心,履評估之責。

(三)明確四個評估內容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提出的,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牽涉面廣、涉及人員多,易引發不穩定問題的重大決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舉措、重點工程建設專案等,要圍繞評 估事項可能存在穩定風險,開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的評估工作。合法性評估。主要分析評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是否符合當地黨委、政府制定 的政策。政策調整、利益調整的法律、政策依據是否充分、符合法定程式。
       合理性評估。主要分析評價是否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是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 則;是否反映絕大多數群眾的意願;是否兼顧各方面利益群體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可行性評估。主要分析評價是否開展了前期宣傳解釋工作,徵求了群眾的意 見,併為絕大多數群眾接受和支援;出臺的時機是否成熟,符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平;實施方案是否具有連續性、嚴密性、具體可操作性。可控性評估。主要 分析評價是否存在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是否有相應的預測預警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對策措施。

(四)明確六步工作程式(實施六個工作步驟)

確定評估專案。需要組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重大事項一般由各責任主體自行申報,或者由縣委、縣政府、維護穩定領導小組指定確定。制定評估方案。廣泛徵求基 層和相關方面的意見與建議,瞭解掌握評估物件的基本情況,準確把握評估重點,制定評估方案,適時組織評估。準確識別風險。評估責任單位通過召開座談會、問 卷調查、重點走訪等形式,廣泛徵求基層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準確把握評估專案是否存在影響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形成評估報告。

結合收集掌握的情況,對評 估事項實施的前提、時機及後續社會影響、配套措施等進行科學的預測分析和論證研究,制定相應的社會穩定風險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形成專項報告。

落實維穩措施。在重大專案責任部門要嚴格執行評估決定和要求,制定和落實維穩的具體措施。對可能出現的不穩定隱患要制定應急預案,嚴防影響社會穩定重大事件的發生。

在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出現新的重大不穩定情況,責任部門要及時研究、適當調整。堅持全程跟蹤。重大事項經分析評估付諸實施後,評估責任主體要不間斷地聽取基層反映,及時發現新的風險隱患,跟進應對措施,確保評估事項順利實施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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