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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人員績效考核方案

學校食堂人員績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過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素質、能力和工作熱情。促進管理者與教職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在學校內部形成開放、積極參與、主動溝通的氛圍,增強團隊的凝聚力。
二、考核週期
月度考核:對當月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時間為下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
期末考核:學期中各月月度考核各專案平均分的均值的50%和期末總評結果的50%總計,考核時間為每學期學生統一考試完成的第一天。
三、主要考核指標
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指標見《食堂人員績效考評實施細則》。
四、考核結果使用
1、月度考核結果
以100分為標準,並將其考核結果均值的50%納入期末考核
2、期末考核結果
期末考核結果由月考核結果均值的50%和期末總評考核結果的50%組成並將其結果作為食堂人員晉級、年終獎金髮放等的重要依據。
五、考核申訴
食堂人員對月度績效考核有異議,可以進行申訴至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將在接到申訴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六:白音敖包寄宿制學校食堂人員績效考評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