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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撰寫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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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該材料可以表明勞動者目前跟用人單位無勞動關係,可以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那麼,什麼樣的離職證明比較合規呢?今天就給大家分享有關離職證明的相關內容。

離職證明撰寫要素

結合勞動合同法規定,一份完整合規的離職證明一般需要包含以下要素:

1、勞動單位基本資訊:單位名稱(註冊全稱)、組織機構程式碼等;

2、勞動者基本資訊:姓名、身份證號等;

3、勞動關係建立日期;

4、勞動關係解除日期;

5、勞動關係期間勞動者擔任的職務;

6、員工簽名、用人單位蓋公章。

離職證明撰寫注意事項

1、證明格式

2、離職證明上所寫的內容要客觀真實,不能故意曲解,不能惡意汙衊;

3、離職原因不在法律規定應該寫明的內容之列,一般情況下,為愉快了結離職問題,單位是不寫的,或者會寫一些萬能的原因(如合同到期、員工個人原因、公司原因、協商解約等)。因為如果寫了對員工求職不利的原因,造成員工利益損害的話,單位可能會被要求賠償;

4、如有競業限制協議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補償金的,建議在離職證明裡加以說明競業限制約定;

5、一般用A4紙列印(檔案管理標準),現實中也有些公司採取一式兩份中間分割處蓋騎縫章的方式員工拿走一份,另一份用於公司存檔(公司存檔那一份,可要求員工簽字確認);

6、無錯別字,不允許篡改,若填寫證明時出錯建議重新開具。

離職證明相關作用

1、可以證明勞動者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的,且目前是自由人,跟其他企業沒有任何勞動關係,可以放心申領失業金或入職其他公司;

2、可以憑此證明轉移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

3、勞動者創業,提供離職證明和失業證,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4、對於原單位來說,離職證明可以用來證明員工與公司無任何勞動關係,以免日後發生沒必要的勞動糾紛。

5、對於新單位來說,可以防止就業人員同時兼任兩分以上工作,減少公司機密洩露的機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離職證明撰寫注意事項

以上便是離職證明合法合規的相關內容了。離職證明對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來講至關重要,因此在合同到期後,一定要跟用人單位開具相關離職證明,以便順利入職下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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