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填寫注意事項
1、“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或乙方將協議書(第三份即“學校就業部門留存”聯,綠色)自己送達、同學代交或用特快專遞寄給班主任,再由各院系統一交校招生就業處。
2、“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必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若無人事自主權的單位還需加蓋上級主管部門的公章;甲方、乙方表格內的所有欄目必須全部填寫,不能有空,所有欄目必須用黑色水筆工整填寫,不得塗改。
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效期限必須到2008年的10月份以後,過期協議無效;從事崗位、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福利待遇和違約責任等,可在“備註欄內寫明”。
4、錄用方式若選擇了“錄用入編”你的報到證、檔案、戶籍等關係將轉入到該用人單位,若違約需交納違約金或改派費,這將由學生自己承擔(慎重選擇)。
5、同學們在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後,還需要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以便更詳細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要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以便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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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沒有依據中途將無權單方面解除用工合同
用人單位一旦與求職者簽定了用工合同,那麼在合同期間就不能隨意地與求職者解除用工合同,即使求職者在合同期間有嚴重的違紀行為,但是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出示求職者違紀行為的證據,也無權單方面地解除用工合同。一位李小姐剛剛從機械化工大學畢業,就與當地一家機械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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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無權收押金
“我們在東美小區一家生鮮超市上班,因辭職老闆要扣我們100元押金。”一名王姓讀者日前向早報這樣反映。她說,她們是8月中旬在該超市上班的,老闆起先要她們交200元押金,後來押金是從工資中扣,一個月100元,共扣了兩個月。我們辭職,老闆也同意,但就是100元押金不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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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要延長試用期,怎麼辦?
新入職一家公司,普遍要經歷試用期。關於試用期,很多人想的無非是:要麼新員工適應不錯,順利通過試用期;要麼員工和公司有一方覺得對方不適合,那就不通過試用期,各自尋找新目標。但真實的職場,真實的江湖,永遠不只有是或否、對或錯這種簡單兩極的情況。或許,你聽過延長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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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求職增擔保門檻 此舉缺乏相應法律依據
7月,又是一屆大學畢業生走出校園,踏上社會的時候。近日,不少讀者向記者反映,除了人們早有所聞的“性別歧視”、“乙肝歧視”之外,不少企業又給應聘者增設了一道新的門檻——求職擔保,即必須有當地常住戶口人員的擔保,大學畢業生才能獲得應聘的崗位。雖然這種類似“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