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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科技創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福建省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

福建省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科技創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科技創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閩政〔2020〕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閩政辦〔2020〕48號)等要求,對照《福建省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指南》,紮實推進科技創新專項行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始終把科技創新作為第一動力源,圍繞科技自立自強戰略目標,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推動園區標準化建設為立足點,集聚創新資源要素,努力打造各試點園區科技研發、孵化和成果轉化平臺,推動科技資源與產業資源融合,抓創新促轉型,加快建設製造強省,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

(二)工作目標

力爭到2022年,建立試點園區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專案庫,推動試點園區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以數字化、智慧化、共享化為導向,聯合優勢龍頭企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相關科研院所打造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每個園區配套建設1家以上省級(或國家級)孵化器、省(或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公共研發檢測平臺、行業聯合實驗室、產業研究院、工業網際網路等初創孵化平臺和成果轉化平臺,為園區企業研發和成果轉化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圍繞園區產業發展需求,發揮公共服務平臺優勢,儲備一批科技成果,推動轉化落地。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向技術標準轉化的工作機制,推進技術、專利、標準、產業等領域的創新融合發展。加快推進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服務資源向全省拓展,促進全省工業(產業)園區創新創業創造。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企業加大研究與試驗發展(R&D)投入,推動試點園區規上工業R&D投入經費增速高於主營業務收入增速,R&D投入強度(R&D投入經費與主營業務收入之比)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二、重點任務

(一)第一階段任務。深入各試點園區調研,摸清發展情況、產業優勢和發展短板,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推動試點園區管委會聯合優勢龍頭企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等,以數字化、智慧化、共享化為導向,結合當地產業發展實際,加快佈局新建和提升1家以上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協同省直有關部門指導試點園區管委會研究提出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計劃,彙總梳理形成試點園區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專案庫,細化明確專案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實施動態管理,定期進行排程、協調。

以廈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軟體園三期、同翔產業基地)為重點,圍繞園區產業發展需求,推動全面落實國家、省支援創新研發的政策,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研發經費分段補助、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等優惠政策,加大園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持續培育創新主體,發揮公共服務平臺優勢,儲備一批科技成果,推動轉化落地。鼓勵園區構建以企業為主導,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金融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等多方參與的智慧財產權運用體系,大力培育高價值專利組合,推進高校、科研院所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建設園區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打造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園區。

(二)第二階段任務。推動試點園區管委會在產業發展的關鍵節點上,建成或提升1家以上省級(或國家級)孵化器、省(或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技術創新中心、公共研發檢測平臺、行業聯合實驗室、產業研究院、工業網際網路等初創孵化平臺和成果轉化平臺,提升園區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水平。推動試點園區圍繞產業發展需求,全面落實國家、省支援創新研發的政策,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研發經費分段補助、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等優惠政策,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持續培育創新主體,發揮公共服務平臺優勢,儲備一批科技成果,推動轉化落地。鼓勵試點園區構建以企業為主導,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金融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等多方參與的智慧財產權運用體系,發揮市場監管技術服務平臺的作用,大力培育高價值專利組合,推進高校、科研院所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建設園區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打造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園區。

指導試點園區管委會認真總結梳理園區標準化建設試點第一年在培育建設初創孵化平臺和成果轉化平臺工作上可複製推廣的成功經驗,及時在本地複製推廣,並提供全省各試點園區學習借鑑。推動園區間溝通交流、相互借鑑,有效促進各園區形成同向發力、增比進位、競相發展的局面。

(三)第三階段任務。指導試點園區管委會加快提升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的服務效能,著力拓展數字化公共服務,將平臺的服務資源向全省進行拓展,為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服務。總結梳理試點園區創新發展的成功經驗和建設模式,力爭在2022年底前向全省複製推廣。

推動試點園區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企業加大研究與試驗發展(R&D)投入,規上工業R&D投入經費增速高於主營業務收入增速,R&D投入強度(R&D投入經費與主營業務收入之比)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充分認識園區“科技創新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實屬地主體責任,省科技廳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要求,統籌指導、緊密協作,形成強大合力。試點園區所在地政府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制定相應改革實施方案並推動落實。試點園區管委會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和制度,認真組織落實,推動園區創新發展。

(二)資金和政策保障

1.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七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8〕19 號)要求,加快發展創新工場、創客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新型孵化模式,為初創企業提供全流程創新創業服務。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2.根據《福建省科技企業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補助辦法》規定,對新建孵化器用房按1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100萬元;改建、擴建的孵化器用房按5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

3.省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積極支援引導全省試點園區創新創業服務向著市場化、專業化、網路化、開放化方向提升,在相關專案上予以優先支援。

4.加強省內科技孵化公共服務平臺之間以及與省外合作交流,積極挖掘省內外多方資源,加速產學研創新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提升試點園區科技孵化公共服務平臺服務水平。

(三)強化考核評價

各試點園區推動科技創新專項行動的成效納入省工業(產業)園區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開展的省試點園區標準化建設考核評價,按照《三年行動計劃》規定對考核優秀的試點園區按照正向激勵機制給予一定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