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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鄉鎮開展建設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某鄉鎮開展建設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某鄉鎮開展建設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建設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辦〔2015〕4號)、《雲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雲南省開展建設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雲安〔2015〕8號)、《XX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XX市開展建設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曲安〔2015〕6號)和縣人民政府要求,縣安委辦決定從2015年5月至12月,在全縣各鄉(鎮)開展建設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全部具有專項施工方案,並按照方案組織實施,工程建設領域安全形勢持續穩定,重特大事故實行“零控制”。

二、整治範圍和內容

突出現場、深入一線,在各類建設工程現場開展“五整治五落實”工作。

(一)突出整治以下5類工程:

1.基坑支護。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米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複雜的基坑(槽)支護。

2.土方(隧道)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隧道)開挖工程。

3.腳手架。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吊籃腳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
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4.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
搭設跨度10m及以上;
施工總荷載10kN/㎡及以上;
集中線荷載15kN/㎡及以上;
高度大於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絡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承重支撐體系,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

5.起重機械安裝、吊裝及拆卸。採用非常規起重裝置、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採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起重機械裝置自身的安裝、拆卸。

(二)突出在施工現場落實以下5項規定:

1.施工作業前必須編制施工方案。施工單位必須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內容包括工程概況、編制依據、施工計劃、工藝技術、安全保證措施、勞動力計劃、計算書及相關圖紙等。

2.施工方案必須按規定審批或論證。要嚴格施工方案審批程式,凡未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審批的方案,一律不得實施。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要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專項方案經論證後,專家組要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並在論證報告上簽字。施工單位要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簽字審批後,方可組織實施。

3.施工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專案技術負責人必須向現場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完畢後,所有參加交底的人員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三方各留執一份,並記錄存檔。

4.施工過程中必須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如發現不按照方案實施的,要立即整改;
如發現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等緊急情況的,應要求立即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專案技術負責人要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

5.施工方案完成後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對於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專案技術負責人及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三、職責分工

1.村建所重點負責組織實施房屋與市政工程建設範圍內的專項行動﹔

2.交通管理所重點負責組織實施公路工程建設範圍內的專項行動﹔

3.水務所重點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範圍內的專項行動﹔

4.金鐘供電所XX營業點重點負責組織電力工程建設範圍內的專項行動﹔

5.安委辦重點負責專項行動的綜合協調和情況收集彙總,牽頭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明查暗訪等工作。

四、方法步驟

專項行動堅持部門指導檢查,企業自查自糾,安委辦督查督辦的方法,全面抓好專項行動各階段工作。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5日以前)

各單位(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建設工程實際,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階段(5月15日—12月15日)

企業自查自糾。各單位(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方案,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督促,組織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按職責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部門檢查。按照省、市、縣的要求,各單位(部門)要按照每月不少於一次的頻次,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專案進行明察暗訪。

(三)總結分析階段(12月16日至30日)

各單位(部門)對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形成本轄區、本行業領域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責任。各單位(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機構,結合本轄區、本行業建設工程的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迅速開展行動。

(二)嚴格執法。依照《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施工現場無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規程施工造成事故隱患的,一律依法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並予以經濟處罰;
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一律停工整改。

(三)嚴查事故。因隱患排查治理不力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並嚴格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嚴肅問責。專項行動期間對工作遲緩、不作為或者亂作為導致隱患和問題不能及時得到整改的,由鄉安委會進行通報批評和約談,並將有關情況抄送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

專項行動實施情況彙總表(見附件)分別於6月15日、9月15日前,年度總結於12月15日前報鄉安委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