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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2021屆農業委培生就業工作實施方案

太倉市2021屆農業委培生就業工作實施方案

太倉市2021屆農業委培生就業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關於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意見》(太委辦〔201261)和《關於進一步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實施意見》(太政發〔201951號)檔案精神,在上一輪(20162017年)委培生畢業分配工作基礎上,結合當前我市農業農村工作需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為委培畢業生服務農業、自主興業創業提供跟蹤服務、技術指導和政策扶持,以培養我市高素質的新型職業農民為目標,體現分得下、留得住、用得上,以市農業農村局(原市委農工辦、市農委)與委培生簽訂的定向培養及就業協議書為依據,為我市農業農村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按需設崗、雙向選擇、優生優先、合同管理的原則。

三、安排物件

安排物件為市政府定向委託培養,並取得畢業證書的2021屆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現代農業技術專業)的學生。

上述人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就業安排範圍:

(一)已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統考,繼續本科學歷深造的(畢業後可再作安排);

(二)在校期間應徵入伍的(退役復學畢業取得畢業證書後可再作安排);

(三)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

四、實施步驟

(一)就業計劃

按照2021屆農業委培生畢業人數和村(涉農社群)崗位需求情況,結合學生在校綜合成績及戶籍等情況,制訂畢業生分配計劃下達至各區鎮。各區鎮負責將分配計劃落實到用人單位和具體崗位。用人單位原則上為各村(涉農社群)或合作農場。各區鎮在實施過程中確需調整分配計劃的,須報市級統一調配。

(二)就業安排

1. 雙向選擇。根據畢業生就業意向和用人單位崗位需求,實行雙向選擇。

1)優生優先。以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對學生的綜合排名為依據,對排名前五位的優秀學生實施優先選擇權。畢業生根據排名,由高到低,在各區鎮提供的用人計劃中選擇用人單位。

2)雙向選擇。在優生優選階段結束後,其他畢業生根據原戶籍地原則和用人單位崗位情況,填寫就業意願。各區鎮用人單位按照畢業生就業意願和綜合因素進行選擇。原則上,優先錄用本區鎮戶籍的畢業生。

2. 統一分配。對雙向選擇未成功的畢業生,由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和市人社局等相關部門進行統一調劑分配,由各區鎮統一安排。

五、其他事項

(一)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由用人單位統一管理,人員經費由用人單位解決。工作崗位原則上為村農技員,從事農業一線工作。工資收入參照村相關人員計酬,年終獎金按實際工作崗位考核確定。

(二)畢業生工作試用期為六個月。實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續簽勞動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不少於5年;考核不合格的,視為違約,並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自主擇業,並按相關規定退還委培學費。

(三)畢業生不服從分配或到崗後未滿服務年限離崗的,視為違約,對違約者不再安排工作崗位。工作不滿1年主動辭職的(含試用期內),退還補助學費的50%;在村(社群)崗位上服務1年以上,若因自身原因,自願放棄工作崗位的,經村(社群)、鎮(區、街道)同意,可解除合同(不需退還補助學費),並報市農業農村局稽核。

 

附件:太倉市2021屆農業委培生分配計劃

                      

 

 

 

 

 

太倉市2021屆農業委培生分配計劃

 

區鎮

村(涉農社群)

需求數

指標計劃

城廂鎮

8

8

5

沙溪鎮

20

7

5

瀏河鎮

8

6

3

浮橋鎮

17

4

4

璜涇鎮

13

3

3

雙鳳鎮

9

8

4

婁東街道

8

6

3

陸渡街道

7

2

2

科教新城

2

1

1

總  計

92

45

30

 

 

 

 

 

 

  抄送:市委各部委辦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監委、市法院、檢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團體。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6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