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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樂平市2021年農業生產託管專案實施方案的通知

樂府辦字〔202137 

關於印發樂平市2021年農業生產託管專案實施方案的通知

樂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樂平市2021年農業生產託管專案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樂平市2021年農業生產託管專案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樂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49                       

(此件主動公開)


樂平市2021年農業生產託管專案實施方案

 

根據《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2021年中央財政支援農民合作社發展和農業生產託管兩個專案實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財政廳關於提前下達 2021 年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贛財農指〔202071號)等檔案要求,今年將下達我市農業生產託管專案補助資金200萬元及2020年後追加的100萬元,補助資金共計300萬元。現結合我市當前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發展情況,特制訂樂平市2021年農業生產託管專案實施方案如下:

一、專案目標

通過該專案的實施,有效地促進我市農業主導產業和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體系發展。一是圍繞糧食生產,堅持服務小農戶,帶動小農戶發展,把突破小規模分散經營、發展農業規模化生產作為支援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關鍵。二是扶持一批規模化、專業化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主體。三是支援農業生產託管服務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逐漸形成我市農業生產託管服務市場,培育壯大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建立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生產經營服務體系,促進全市農業規模經營和綠色生產。

二、專案實施內容

(一)確定主導產業和關鍵環節

1.補助關鍵環節和實施內容。為全面提高全市水稻生產機械化水平,切實提升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和社會化服務能力,按照覆蓋全程、綜合配套、能力提升和農戶迫切的要求,今年我市重點選擇水稻生產的機防(即水稻病蟲害機械統防統治,下同)重要生產環節為社會化服務的實施內容。實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水稻機防面積30萬畝,補助資金300萬元,該專案涉及本市19個鄉(鎮)、街道和農科園

2.補助標準:水稻機防按照服務合同實際完成作業量進行補助,標準為每季每畝每次補助10。為達到農民受益與扶持社會化服務主體的雙重目的,承接主體在收取費用時要儘可能地降低農民的生產成本,服務小農戶的補助資金或面積,佔比應高於60%

3.農業生產託管服務專案進度安排:

120212月底前,制定方案,公示專案內容和組織實施方式;

220213月底前,完成公開招投標及擇優遴選、確定託管服務承接主體

320214月至202110月,農業生產託管服務承接主體與服務物件簽訂合同並開展服務;

4202111月,各社會化服務承接主體申報服務面積和質量,由市農業農村局進行核實驗收,並予以公示,公示無誤後由市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資金;

5202112月,進行專案總結和績效評價。

(二)農業生產託管專案標準

承接農業生產託管的主體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准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以及依法在市場監督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化承接主體。

1.遴選範圍

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統防統治服務組織、公司等多種形式的市場主體。在同等的條件下,優先扶持本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統防統治服務組織等本地企業。

2承接主體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有一定的社會化服務經驗,原則上從事社會化服務達二年以上;

2)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裝置以及其他能力,其中承接機防服務的具備一定的機動植保無人機;

3)依法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具有獨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社會信譽、商業信譽良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物件的認可和好評;

4同意購買並安裝遠端電子監測裝置,願意接受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專案要求的其他條件。

3報名時間及攜帶材料

報名時間:2021412日開始報名(具體報名以公告時間為準);

報名材料:三證一戶(即工商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賬號)原件及影印件、全體成員名單(以註冊登記為準)、農機具證明材料。

(三)優選服務組織

機防承接主體通過市行政服務中心政府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前六名,經公示無異議後,確認為2021年農業生產託管專案承接主體單位,每個承接主體承擔專案任務50萬元。

(四)監督專案實施

1確定的承接主體必須要與市農業農村局簽訂2021年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專案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在專案實施過程中,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承接主體,取消其資格。

2承接水稻機防專案的承接主體單日作業量須達到250畝以上,單季作業面積1000畝以上     

3承接主體用於專案的作業農機必須安裝遠端電子監測裝置,實現作業狀態的實時監測、作業面積實時統計及分析、作業實時軌跡傳輸,監測裝置能向農機作業遠端監測平臺傳送上述資料和圖片資訊,且能與市社會化服務專案公共平臺連結。

4實行雙層合同管理,即市農業農村局要與承接主體籤訂承接服務合同,承接主體要與服務物件簽訂服務合同。服務時,承接主體須按合同約定完成作業量,並填寫服務作業登記表,同時對每個服務作業點用相機或手機照相併存入電子圖片檔案。

5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經管站要主動指導並做好協調工作,做好承接主體與當地服務物件的專案前期銜接、組織實施與實時監管等工作。

(五)檢查驗收

1鄉(鎮)作業核實

承接主體每季服務作業完成後,要對作業完成情況在村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公示無異議後,由鄉(鎮)經管站對承接主體的服務地點、實際作業面積等情況逐村進行抽查核實,抽查核實面積不少於作業總面積的20%,抽查可以採取電話抽查或實地抽查方式進行。

2市級組織驗收

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樂平市農業生產託管機插專案實際作業量鄉(鎮)核實表後,成立樂平市農業生產託管專案驗收組,組織成員單位及相關專家對專案進行驗收。驗收組採取網路監測記錄、檔案檢查、實地抽查和電話抽查等方式,對各)、街道上報的服務面積逐村進行抽查核實,每個村核查面積不少於作業面積的20%。根據驗收結果,核定承接主體作業量及擬補助資金,核定作業量原則上以網路監測面積為主,通過樂平市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六)兌付補助資金

公示無異議後,各承接主體填寫《樂平市農業生產託管作業補助資金結算表》,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和市專案領導小組辦公室稽核;稽核同意後,由市財政局將補助資金撥付給市農業農村局,再由市農業農村局通過法人賬戶直接撥付給承接主體。專案補助資金實行先驗收後補助的原則。

承接主體按服務合同實際完成的作業量不包括對市外提供服務、承接主體為自己提供服務的作業量,以及承接主體之間互相提供的服務、省外提供服務的作業量。

(七)績效評價

當年專案實施結束後,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開展農業生產託管專案績效評價工作,包括績效目標、效果分析等內容。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農業生產託管專案政府購買服務工作順利完成,成立樂平市農業生產託管專案領導小組。組長:市政府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市長;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朱小平、市財政局局長彭建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放市農業農村局辦公,由洪海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全市農業生產託管專案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

(二)經費保障

為了保障農業生產託管專案順利完成,市財政對專案工作予以經費保障,主要用於專案宣傳、培訓、監督檢查、專案驗收及資料整理等。

(三)專案管理

要建立專案管理制度,細化補貼標準、補貼程式、驗收考核辦法,制訂各類服務的基本規程,統一服務合同格式,統一製作服務作業登記表、試點補助資金公示表以及資金結算表等,做好檔案資料、圖片的收集整理。要積極推動專案公示制,將確定列入補助範圍的服務組織進行公示,專案完成後,在作業地進行補助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服務物件名單及聯絡方式,服務內容、服務地點、作業任務、擬補助金額等內容。市農業農村局要加強對承接主體的指導,為承接主體提供技術服務,嚴格按照操作和生產防控要求實施。專案結束後,市農業生產託管專案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對專案進行驗收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和總結材料報景德鎮市農業農村局、景德鎮市財政局。要規範資金核算,專案資金要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市財政局要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加強對承接主體資金使用的指導,規範會計核算和賬務處理,並建立服務檯帳,做好資料收集和存檔工作,以備檢查驗收。要加強資金監管,市農業農村局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政策落實公開、公正、公平,資金使用安全高效。一經發現擠佔、挪用、截留專案資金情況,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承接主體採取造假行為騙取補助資金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並在5年內不得申請和享受財政支農補助專案。
    (三)資訊宣傳

有計劃地通過廣播、電視、網路、報紙等方式,宣傳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專案政府購買試點的政策和成效,擴大社會影響力;隨時掌握和總結試點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向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報送專案實施進展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和其他相關資訊,加強工作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