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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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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在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中學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組織和管理。

二、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集合地點或(乘車地點),如須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如須步行的同學,行走時要走人行道,要嚴格聽從帶隊教師管理,按要求返回食宿地點。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按學校規定,應統一吃、住、行,但確因有特殊情況不能與大夥一起住的同學,應先向班主住提出申請,並有家長或親戚作保,班主任同意後方可自行安排食宿。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個人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准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領導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菸;去網咖、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經家長同意後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學業終了。

11、家長同志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文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三、責任追究

1、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且學校將嚴肅處理,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學校(甲方)留存,一份學生(乙方)留存,自下發之日去執行,至學生考試安全回家終止。

甲方中學(章) 乙方: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校長(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