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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讀《月亮和六便士》有感5篇

觀後感3.04W

通過讀完一本百看不厭的書籍後,相信大學生一定都有不少的讀後感,那麼是時候都來寫一寫了!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大學生讀《月亮和六便士》有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參閱。

大學生讀《月亮和六便士》有感5篇

大學生讀《月亮和六便士》有感1

現在閱歷尚淺,只是讀來覺得行文流暢,很難細細去斟酌那些故意隱藏的線索與寓意,所以才會有這本書的落寞吧――被看作是平庸的通俗小說。再看導讀,感謝又被重新帶入一個世界,慢慢幫助自己去開啟新的角度。

當我們想寫東西的時候,往往從自己在乎的那部分著手,稍微瞭解一下毛姆的背景,這就容易解釋作者作為敘述者與主人公的雙重身份。月亮或許代表追求與清貧,六便士或許代表世俗與豪奢,其中的選擇取決於自己的認知程度以及心理的承受強度。對月亮追求成功之後的光環掩蓋了大部分查爾斯.斯特里克蘭種種離經叛道故事背後包含的人性自私,但總歸來說同情還是多於指難。就現實生活而言,這種有著毫不在乎態度的人太少,因為這意味著我們不可避免的要對周圍的人造成傷害,為了心中的情懷與信念必然也要對自己下手更狠。當然還有更多的人是沒有目標所以不作為,也談不上對周圍人造成什麼嚴重影響,頂多換來幾句麻木之後的諷刺。

不能彼此論斷的道理,也是小說的另一個寓意,畢竟人性與故事的曲折與複雜總是不能明說的,天真與虛偽之間的距離並非有多麼遠,有時只是一念之間罷了。

就我自己而言,很難說有月亮與六便士的具體概念,我不知道自己與哪個方向的距離更近,只是想,趁年輕的時候,在自己喜歡的地方,走幾步,再走幾步。

大學生讀《月亮和六便士》有感2

小時候以為,人長大了之後就會開始談夢想。後來長大了才發現人更多的是懷念年幼時的敢想敢做。我以為,人只有在青春期才會迷惘,是因為後來大家都找到了夢想,慢慢才發現是大家都習慣了生活。

理所應當地,每個心裡裝著夢想的人都會被迫害。真不怪我們,在我們看來,夢想就是白日夢。

人總要吃飯。用勞動來交換糧食比直接生產糧食更輕鬆一點,這樣我們可以省下時間來做喜歡的事情。為了省下更多時間,我們要花更多時間去熟練技能。於是我們就陷入了這種怪圈之中。幸好啊,我們還能夠繁衍後代,延續我們做不完的事情,然後投入時間不斷糾正他們往既定方向前進。生活可能就是這樣吧。只吃飯不幹活的人是非常無恥的。

我討厭毛姆筆下的斯特里克蘭,他太過於冷酷無情,他傷害了那麼多愛著他的人。

書中的男主角是以保羅。高更為原型的,而保羅。高更比男主角的生平看上去有了很多人情味。

所以一切都是作者的構想,斯特里克蘭只是一個純粹的夢想化身。也好,世界上從來沒有過這麼薄情的一個人。

一個心懷夢想的人也許會名垂青史,也許不會;但必定不會被大多數人所理解。這大概就是人類社會最大的幸慶和悲哀吧。

“雖萬千人,吾往矣”“十年一覺揚州夢,不負青樓薄倖名”“忍把功名,換了淺斟輕唱”

大學生讀《月亮和六便士》有感3

看完很是震撼,雖說早就知道是以高更為原型,也沒先去了解高更本人,從未知的角度,抱著好奇之心去了解小說主人公,在翻閱的過程中也找出與文章內容契合的高更作品細細體味,在作者描述下的他的精神世界和他的作品感受到斯特里克蘭(高更)的偉大!

其結局並不讓人意外,作者前期描述的對話和對斯特里克蘭內心世界的揣測預示了那座海島,星辰,大海……以及斯特里克蘭悲慼而偉大的死亡。

很有感觸,可以說是理想與現實的較量,我總結是靈魂與世俗的較量。作者描述的那種無形的力量,邪魅纏身,很神祕很有力量,是一種執念,最讓我感到印象深刻。

在讀的過程中,精彩之處常常看其他人的評論和感悟,就像與許多人交流。有的人分析透徹有深度,有的人結合自己的生活感同身受,有的人憤憤不平,有的人同情理解,有的人觀點與我達成一致,有的人的想法我不苟同……完完全全讀下來,收穫很多。

看的很慢,平時坐車時,晚上睡不著的時候,排隊等候的時候……積累下來發現自己竟然能夠用這些零散時間讀完一本書,讀完這麼多字。真的是,很好啊。

大學生讀《月亮和六便士》有感4

書的內容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故事,主人公思特里克蘭德拋棄家庭,放棄一切去畫畫。果然有很多人讀完這本書就告訴我們應該勇敢追尋自己的崇高理想,不要在乎他人的眼光,然後全盤否定安定體面的生活方式及現今社會狀況,一本正經地給自己灌雞湯。

考慮問題的邏輯從來不應該是簡單的是或否

首先,作為一個普通的新時代社會青年,大家的普遍狀態是的我有一個小小的夢想,但客觀條件不允許,或者又是自己能力有所欠缺,甚至自己也猶猶豫豫不太確定到底想要的是什麼。然後我這時候看了這本書,腦子一熱,就覺得我不管我要追求自由,你們不懂我,這個社會太世俗太虛偽了。非要等現實給自己來一巴掌才能幡然醒悟。

思特里克蘭德會有這樣的所作所為,是因為他既可以無視社會輿論,也可以完全不在乎物質享受,本質上就是對這個社會無所求!他是這樣說的:“我告訴你,我必須畫畫兒。我由不了我自己。一個人要是跌進水裡,他游泳遊得好不好是無關緊要的,反正他得掙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而我們絕大多數人並不具備這種純粹的喜愛,拼搏奮鬥是為了好工作,好生活,或者說是選擇的權利,努力也都是想要一個結果的。我們的興趣愛好也只是被稱為興趣愛好,如果真的達到他那種程度,我們根本不會自責和懊悔過去的不作為,然後發誓要好好努力;而是會像網癮少年沉迷於吃雞遊戲一樣無法自拔。生活中對於我們來說有意思,有價值的事情太多了,父母,朋友,甚至逛街吃飯,玩玩遊戲,追追劇都在吸引著我們的注意力。普通人更重要的分清主次,追求利益最大化。想要更好的生活,可是覺得努力奮鬥太辛苦,目標其實沒那麼重要,安於現狀也沒什麼不可以;如果不甘心就這樣下去,對世界還是充滿好奇,那多去嘗試也值得肯定,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沒有對錯高低之分。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本心。

想要詩和遠方,不妨先安頓好眼前的“苟且”生活。做好本職工作,不給家人增添負擔;然後付出比別人多數倍的財力精力,慢慢的打磨自己;最後無論結果好壞,都能自己承擔。

大學生讀《月亮和六便士》有感5

這是我讀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說,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兩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後面一半卻在兩個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確實是講故事的高手,他羅嗦了小半本書,前面還寫得跟論文似的,當你快沒有興趣的時候,突然來了個轉變,發生了大事,於是你一路飛快地看了下去,還激動得不行。

讀完全書,我也沒發現哪裡提到月亮,哪裡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為什麼起這麼個名,也許只是個名吧。實際上我對毛姆基本是隻知道名字,剛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說法說這本小說是以畫家高更的生平為基礎的,於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發現完全不是那麼回事,雖然高更確實落魄過,確實跑到過塔希提島,也確實畫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畫。但小說本身確實和高更關係不是很大,沒有高更這個人也完全沒有關係,倒是毛姆在那裡自言自語,自得其樂。

先說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講了番某畫家如何如何優秀,他的畫如何熱賣,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後就講“我”在倫敦,混一些文學類的日子過,認識一些人,其中一位是個證券經紀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寫,但熱愛文學及文學男女青年,於是經常請他們吃飯。偶爾遇到她的丈夫,發現就是個標準的老實的職員型別的中年人,也不說話。然後他們去度假。這已經是小半本書了。

當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時候,突然間,這位老實的事業小成的職業中年突然跑掉了,拋棄了家庭,金錢,職業,什麼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後這位妻子就講作家幫忙去巴黎找他。這位中年男子已經變了個人,完全不講情理,對家庭社會這一套完全失去了興趣,也完全不認為自己所為有什麼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畫畫上,自稱感受到了召喚,整個人受到某種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雖然“我”不認為他畫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畫家卻認為他畫得很好,不世之作,於是老是借他錢,幫助他,他快病死了還請他到家裡去養病。此人養病期間勾搭上人家二流畫家的老婆,二流畫家自己只好離家出走。三個月過去,突然間,二流畫家的老婆自殺了,而他仍然沒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這位可憐的女子為模特的畫,二流畫家深為拜服。他還明說,這位女子他根本不愛,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畫完了,就沒用了。

後來他請“我”去看了三十來張畫,“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掙扎。然後數年間沒有訊息。後來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島上了。於是“我”就到這個地方,採訪了一些人,瞭解到他在這個島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結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叢林裡,一直畫畫,後來生了麻風病,於是死掉了。

從這位畫家,書裡叫斯德里克蘭德的,出走巴黎並以一幅毫無人性的態度出現開始,毛姆實際上已經取代了傳說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經歷過這個心靈歷程,我想毛姆是經歷過的,他把這些想法全寫了出來。

一開始的思路是人生沒有意義,你必須儘可能活得有意義些。為此故,你可以犧牲你自己,這許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犧牲其他人,這隻有極少數人可以做到。書中畫家表現得對這個問題完全沒有概念,他已經根本不想這個問題,他自己的身體沒有關係,別人的身體也一樣沒有關係,一切只為了他的畫畫。

其次這個意義到底是什麼,一個人怎麼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現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掙扎,便是在此處掙扎。這位斯德里克蘭德已經有所感悟,並且在他的畫上有所表現,但畫風仍然不統一,沒有一個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還不知道如何精確地表達這種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達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沒有能力去表達。

到後來在塔希島上,毛姆開始轉向思考如何生活去達成這個意義,以及是否一定要走這種六親不認的道路。他舉了一位正要獲得提升的外科醫生的例子,他在亞歷山大城突然覺得像回了家,於是放棄一切,住在埃及當一名低下的海關檢疫員,但也從來不後悔,感覺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農民,他在太平洋小島上開闢了自己的農場,蓋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著自己兒子長大接班,他也很快樂。

在前面,毛姆講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鎖,似乎只要突破這些後天的束縛,人就得獲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覺到在後面毛姆自己突然對這個結論變得不自信起來,轉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聽從內心召喚但並不反駁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裡,作家甚至借畫家之口說了許多對女性甚為不恭的話,似乎女性都是在把傑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裡拉,甚至於二流畫家的老婆也是在此舉毫無成功希望的情況下才自殺的。

實際上毛姆在靠戲劇成名後的第一部小說就叫《人生的枷鎖》,這似乎成了他一貫的主題。單就這本小說而言,我不認為他對這個問題解析得很成功,但這仍舊是一本很好的書。

毛姆確實是講故事的好手,其實挺無聊簡單的事也被他講得高潮迭起,沒有什麼曲折的情節也顯得很有內容。說起來大段的內容是他自己在說,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夾雜了各種心理哲學社會的描寫,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極受歡迎,但似乎也因為這個原因,他不受評論家的喜歡,就好像偉大就不能暢銷一樣,而毛姆賣書的錢可以在法國買別墅並住到納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說他是二流作家裡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謙虛了,他雖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說是一流應該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