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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2000字4篇

當學生讀完《月亮與六便士》這本書,是不是收穫不少知識了。那麼讀後感應該如何來寫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2000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的參閱。

學生《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2000字4篇

學生《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2000字1

你肯定有這樣一個朋友吧:在銀行工作,長得一般,業務湊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懇懇養家餬口,不愛說話,但如果開口說話,說的話也多半無趣無味——總之形象非常白開水,在任何一個社交場合都是角落裡不大起眼的人。事實上你肯定有不止一個這樣的朋友,事實上你自己沒準就是這樣的人。

你能想象這個朋友突然有一天離家出走了嗎?然後等你再聽說他的訊息時,據說他已經到了巴黎,正從頭開始學畫畫,要做一個畫家。

你很難想象,環顧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徵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卻寫了這樣一個人。他的名字叫查爾斯。在留下一張內容為“晚飯準備好了”的紙條之後,他離開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兩個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歲,住在全巴黎最破舊的旅館,身上只有100塊錢。

但,這並不是一個追夢人如何歷經艱險實現輝煌的勵志故事。如果是這樣一個故事,這個男主角應該20出頭,英俊瀟灑,在書中碰上一個有錢人的漂亮女兒,當然肯定也會碰上一個嫉妒他才華的小人,該小人勢必要跟他爭奪那位小姐,但正義必將戰勝邪惡,男主角成為大亨,有情人也終成眷屬。

《月亮和六便士》卻不是這樣一個故事。它是一個怎樣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著夢想,查爾斯卻在追逐他的噩運。好吧,這兩件事其實沒那麼不同,被夢想俘虜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運。當然這裡所說的夢想,是真的夢想,不是“爸爸媽媽說”、“老師說”、“電視報紙說”裡被說出來的那個藍圖,不是藍領白領之上的那個金領,不是獵人給麻雀設的圈套裡的那點米粒。

查爾斯疾步如飛,如願以償地追上了他的噩運。5年之後,他在巴黎貧病交加,躺在小閣樓裡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幾乎一命嗚呼。後來,他淪落街頭成了碼頭工人。又過了幾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個小島上,身患麻風病,雙目失明,臨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巔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內,這個倫敦的股票交易員風馳電掣,越過城市、越過文明、越過中產階級,越過太平洋,越過人性,終於追上了命運這匹烈馬。

“Helivesatanotherlevel”。電影《BigNight》有這樣一句臺詞,查爾斯讓我想起這句臺詞。別人的人生是在不斷做加法,他卻在做減法。人的每一種身份都是一種自我綁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爾斯拒絕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國人”,他甩掉一個一個身份,如同脫去一層一層衣服,最後一抬腳,赤身裸體踏進內心召喚的冰窟窿裡去。小說裡的那個“我”問他:“難道你不愛你的孩子們嗎”?他說:“我對他們沒有特殊感情”;“我”再問他:“難道你連愛情都不需要嗎”,他說:“愛情只會干擾我畫畫”。別人也許會同情他的窮困潦倒,他拿起畫筆時,卻覺得自己是一個君王。

這樣的人當然可惡。他的眼裡只有自己,沒有別人,自私,沒有責任心,不屑和“社會”發生任何關係。但他又很無辜,因為他的眼裡豈止沒有別人,甚至沒有自己。他不是選擇了夢想,而是被夢想擊中。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如果說他與別人有什麼不同,就是他比別人更服從宿命。夢想多麼妖冶,多麼鋒利,人們在驚慌中四處逃竄,逃向功名,或者利祿,或者求功名利祿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爾斯拒絕成為“人們”裡面的那個“們”。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

讀完這本書,我的腦子定格在查爾斯的最後時光。一個太平洋孤島的叢林深處,一間簡陋土屋裡,那位因麻風病而毀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畫的滿牆壁畫中,聆聽波濤洶湧的顏色——對,那時他已經失明,只能聆聽顏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風,紅色是尖叫。我承認,此情此景不能喚起我絲毫的憐憫,因為心中唯有敬畏——駭然與敬畏。我想這就是傳說中的寧靜。我想這就是傳說中的勝利。雖不信神,我想這就是那個人們應當在胸前劃一個十字架說“阿門”的情景。

學生《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2000字2

很是幸福這幾天能靜下來看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奔著對書中男主的鄙視和愛慕,想弄明白究竟是什麼賦予他力量能讓一個年近40的他,拋妻棄子,拋棄他熟悉的環境,他所擁有的社會關係,資源及一切,全身心的投入到繪畫中,高潮來了,問題是40歲的男主身無分文又在藝術界沒任何聲譽,隻身來到藝術之都巴黎,此時的他對繪畫一無所知,就這樣他在極度清貧以繪畫的方式度過了後半生,最後因麻風病而死,生前僅以6-7法郎賣出去幾副作品,而死後幾年後他的作品被高度讚譽,並享譽全世界。

剛開始看不知該怎麼看待看男主?一個天才,一個非人類(病重時朋友及時照顧,病癒後搶走朋友妻子,三個月後又拋棄朋友妻子,造成朋友妻子自殺身亡)?在男主的身上不能用簡單的或者通俗的道德去評判,就像作者說的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個警察時刻在監督外邊發生的一切,所以我們要跳出這個警察。什麼是道義與非道義,什麼是善與惡,什麼是對與錯?在他世界我需要重新開啟一個新的尋找航程,在他的世界裡只有與繪畫的事有關和無關,就是如此的簡單。所以直到死他的情人(即朋友的妻子)都不明白這個道理。當她發現對於男主來說她不是以一個情人存在而是僅僅以一個模特而存在,也僅僅是男主一個娛樂工具而已。於是她就試圖用正常女人的方式來捆綁男主,想給男主創造出更舒適的生活環境和豐盛的食物來吸引男主,可悲的是男主對於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只分為和繪畫有關與無關的,只要是和繪畫無關他更本就不在乎。他可以過極度清貧的生活,對他來說吃的豐不豐盛,用的舒不舒服沒有區別,也不在乎別人對他任何評價,甚至是他最在意的繪畫,只是簡單的沉浸於繪畫,不在乎外界的一切,似乎一切都與他沒有關係。

作者說他的人生中還沒有遇到任何一個人可以如此的不在乎外界的一切,可以把自己的全部熱情與關注力用在一件事情上。那將是一種什麼樣的力量在支撐著他,不管生活過得多麼清貧,即使一天就啃幾個麵包片和一杯牛奶對他來說能維持生命即可,就算全世界人民都痛恨他,那又如何?周遭人對他的善與惡沒什麼區別,只要是他需要的僅是單純的拿走,即使是朋友在他重病時拯救了他,他也可以毫不留情的搶走朋友的妻子,就如同作者說的他已經失去了一切感知的能力(同情,恨,感恩和愛的能力),甚至連最基本的人的情感都沒有了,那將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在我的心中他已經不再是一個簡單的個體的人。倘若不是為了維持生命,我估計他就會切斷一起與外界的連結,因為僅是維持生命的聯絡對他來說都是多餘的。

即使我看完了這本書,兩遍下來我也不能理解男主的心境,更是不能理解是什麼驅使他從來個枯燥的股票經理人變成了後者沒有正常情感的人。要是追根溯源,他的童年和中年都是快樂了,不能說有多幸福,至少可以說是妻賢子孝,是什麼可以把一個有血有肉的人變成一個如此冷傲決絕的天才?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看從什麼層面上去理解去看,從對理想和現實來說他又是高尚的,不為地上的六便士彎腰而錯失了天上的月亮,從人性的層面來說他對外界的冷漠到了極限,那種冷深入你的骨髓(情人自殺後作者問他怎麼看情人的死,他壓根就不在乎她自不自殺),讓你看後不寒而慄。這樣的人確實是遭人痛恨,可是從某種程度上又吸引著我們,作者也是有這樣的同感,一方面痛恨著男主,痛恨著他非人類的一面,另一方面又被他對外界一切的冷漠及對繪畫的執著而吸引。我想他的情人也是這樣,雖然在她們的相識初期並沒有什麼言語,他有的只是冷漠,傲慢和沉默,也正是這樣的冷漠,傲慢和沉默吸引了她,讓她飛蛾撲火以致粉身碎骨。也許正是男主的人生形態是非常態,才能吸引我們鍥而不捨的讀下去,當然作為一個普通人的道德體系,不得不讓我又愛又恨男主,生活中能做到如此冷漠傲慢決絕執著且有毅力的人少之又少。

這讓我想起來前幾天看村上春樹引用的一個邏輯: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善,也沒有絕對的惡,善惡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是不斷改變所處的場所和立場。一個善在下一個瞬間也許就轉換成了惡,反之亦然。所以我不敢用善與惡來道德綁架男主,也許在這裡這樣的綁架有點low了,對男主來說不公平,他只是他,不代表其他任何人,哪個人又是純善?我們痛恨男主對妻與子,情人的冷漠和決絕,更別扯家庭社會責任感,他只是他,他只是擺脫了所有的家庭和社會束縛換來了自己願付諸生命東西的追求。這也許就是我們又恨又愛的原因吧。現實中的我們,有幾個能有如此的勇氣和毅力?我們愛的是他的勇氣和毅力痛恨的是自己的慫,我們就是作者筆下的正常人,為了地上的六便士而錯失了天上的月亮。

我更想知道的是什麼樣的力量讓男主拋棄了40多年來形成的人生價值體系?簡直是徹底的拋棄,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力量在支撐著他,不能再用簡單的渣不渣來評判男主了,現實生活中我們都是活著別人的眼中,是外界的一切形成了我們的人生價值體系,而當外界的一切崩盤時,我們該如何支撐我們的價值體系?反正我的一旦超出我自身所感知的價值體系就會活在無限的糾結和自責中,其實明明可以活的更瀟灑一些,讓自己更自由舒服一些,可是我是一個群居動物,即使一點點的偏離我是無法忍受,不是來時外界的,而是內的。這幾天費盡所有力氣想從書中找出什麼力量在支撐男主,可以如此冷漠的對待周圍人的批判甚至是辱罵?

那是一種火辣辣的執著,是我身上不具備的,不管是對什麼的執著都是我所欠缺的。男主也是幸運的,在我看來對人生中某件事的無止境的執著是一種幸福,至少他有種可以用靈魂交換的東西,我有嗎?我沒有,你可以說我只是簡單的活著,單純的活著,誰不希望自己靈魂深處有執著?

看完之後我似乎明白了,男主的人生是飽滿的,他在自己的靈魂深處找到了一片淨土,只是這片淨土禁止任何人和事,物踏入。而當今的我的焦慮,是我沒有支撐自己慾望的力量,所以只能靠外界形成的價值體系來支撐,於是自身的慾望又不僅僅滿足這樣的體系,又想像男主一樣逃出體系又沒有支撐它的力量,就這樣在這個世界裡不停地掙扎。也許正是我這一輩子都不能明白掙扎是沒用的,因為搞錯了掙扎的物件,該掙扎的是如何建立本我的價值體系而不是和自己30多年教育社會文化強壓給我們的價值體系。

學生《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2000字3

世界上的書那麼多,我想看的書也太多了。

光是站在學校的圖書館裡我都覺得自己特別無知。

每逛一回都要記下些書目,然後放進閱讀清單中。但如今資訊來源如此豐富,永遠會有新書目添進來,新的型別,新的主題,新的風格……可能是看過的書中提及、達人推薦、榜單排名等等。

所以,我覺得,有時候選擇看一本書也是要靠緣分的。

這本書,不知道都是在哪裡聽過多次它的名字.

可能是瀏覽網頁時看過,可能是看過劉瑜的《送你一顆子彈》後描寫過,也可能是英語小說賞析課上老師提及過,總之,它給我留下了印象,也列入書單中,但一直沒有打算要去看。

上一週,無意看到了高曉鬆在談到他寫的歌《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時的一番話,又是提及了這本書,內容是這樣的:

“我到今天還經常苟且,

每一個人不管處在什麼地位,

你是世界首富也好,你是什麼也好,

你經常有目光短淺的時候,

你經常有憤怒地去跟人吵架的時候,

這些時候我覺得都是很苟且的。

當然你也經常有除了彎腰撿六便士以外,

抬頭看見月亮的時候。

月亮和六便士是伴隨每一個人終身的,

你經常會這樣生活,

但是你經常抬頭看見月亮的時候,

你心中還有遠方的時候,

你才是一個活的完整的人。

這兩個概念立刻勾起了我的興趣。

於是,緣分到了,我去借了這本書。

這本書的情節可以形容為”一個證券經濟人,人到中年突然想要畫畫,然後拋妻棄子,最終到達了一個遠離文明社會的小島尋找靈感,最終去世前畫出了他追求的作品。

讀書,總應該獲得點什麼,這次,我獲得了幾個疑問:

>>>>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追求的到底是什麼呢?

對於書中主人公查爾斯·斯特里克蘭德,爭議性還是特別大的。

就從我目前在網路看到的各種觀點評價來說,有人是讚揚他,認為他非常有勇氣,能夠拋下舒適的生活去追求夢想,這一點非常人所能做到;有人認為他就是個人渣,毫無責任感,也有人結合了不同的角度說他是個人渣,但也是個“偉大的人渣”。

對於這樣一個人,以我的學識並不足以去很好地評價他,已經有足夠多的人在剖析他了,光是這些文字我都看不過來。

我有的只是對他的好奇罷了,這是怎樣的一個人,我完全摸不透。

我能感覺到,第一人稱的敘述者對他也是十分好奇的。斯特里克蘭德突然拋妻棄子,性格大變,完全不顧人情世故,執意要去畫畫。敘述者不止一次形容他像是被一種神祕的力量或是被魔鬼給控制住了。

剛開始的閱讀,我還能很好地順著敘述者的心理描寫讀下去,疑問一個人的性格為何前後轉變如此巨大,他想要的究竟是什麼呢?

書讀完,書中看似給了答案,敘述者也好像不知不覺中已經明白了,但我仍舊非常困惑。斯

特里克蘭德第一次提他拋下一切的原因是這樣說道:

“我告訴你我必須畫畫。我由不了自己。一個人要是跌進水裡,他游泳得好不好是無關緊要的,反正他得掙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只是強調自己必須得畫畫,之後他再也沒有明確談過了這一點了。敘述者”我“在看了斯

特里克蘭德的畫後的內心活動是:

“他的這些畫給我的最後一個印象是他為了表現某一精神境界所做的驚人的努力。……他好像已經抓到宇宙的靈魂,一定要把它表現出來不可。”

但“我”仍舊不清楚他的追求是什麼

“我不知道你在追求什麼不可思議的涅盤。你自己知道嗎?也許你追尋的是真理同自由。”

最後在一位船長口中總算有了一點明確答案,他認為自己和斯特里克蘭德都在共同追求的是“美”:

“他的手段是繪畫,我的卻是生活。”

“美”,是多麼虛無的一個概念啊,也是多麼常見的一個概念,人人都能理解,但是要真的問起來,好像又難以說清楚。

所以,書中看似給了答案,卻也總是用一些沒有形態的話來描寫,讓人無法想象出來。

書中一位畫家戴爾克關於美有說過這麼一段話:

“為什麼你認為美——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會同沙灘上的石頭一樣,一個漫不經心的過路人隨隨便便就能夠撿起來?美是一種美妙、奇異的東西,藝術家只有通過靈魂的痛苦折磨才能從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來。在美被創造出來以後,它也不是為了叫每個人都能認出來的。想要認識它,一個人必須重複藝術家所經歷的一番冒險。他唱給你的是一個美的旋律,要是想要在自己心裡重新聽一遍就必須有知識、有敏銳的感覺和想象力。“

我大二時有一門名為《美學美育》的課,可根據課程需要,匆匆地讀過朱光潛的《談美》。但我覺得課程的內容已經被我忘光來的大半,我已經說不出什麼是美了。

所以,我想重新讀一遍《談美》了。

>>>>愛情中的男女關係

對於愛是什麼,我很喜歡借敘述者之口所說的一段話:

“在愛這種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溫柔。愛情中需要有一種軟弱無力的感覺,要有體貼愛護的要求,要有幫助別人、取悅別人的熱情——如果不是無私,起碼是巧妙地遮掩起來的自私;

愛情包含著某種程度的靦腆怯懦。愛情要佔據一個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個人離開自己的生活專門去做一個愛人。

即使頭腦最清晰的人,從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實際生活中卻不會有人承認愛情有一天會走到盡頭。

愛情賦予他明知是虛幻的事物以實質形體,他明知道這一切不過是鏡花水月,愛它卻遠遠超過喜愛事實。它使一個人比原來的自我更豐富了一些,同時又使他比原來的自我更狹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個人,他成了追求某一個他不瞭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個工具。

愛情從來免不了多愁善感“

但是斯特里克蘭德對於愛情完全沒有興趣,每次提到女人,他總是非常厭惡。

以下是出自思特里克蘭德的言論:

“因為女人除了談情說愛不會幹別的,所以她們把愛情看得非常重要,簡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們還想說服我們,叫我們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愛情。”

“要是一個女人愛上了你,除非連你的靈魂也叫她佔有了,她是不會感到滿足的。

因為女人是軟弱的,所以她們具有非常強烈的統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狹窄,對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東西非常反感。她們滿腦子想的都是物質的東西,所以對於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靈魂在宇宙最遙遠的地方遨遊,女人卻想把它禁錮在家庭收支的賬簿裡……她以無限的耐心準備把我網羅住,捆住我的手腳,要把我拉到她那個水平上;她對我這個人一點也不關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於她”。

“一般說來,愛情在男人身上只不過是一個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許多事務中的一件小事,男人同女人的區別是:女人能夠整天整夜地談戀愛,而男人卻只能有是有晌兒地幹這種事。”

而敘述者“我”說過:

女人們秉性善良、喜愛虛榮,因此便認為這種感情極富於精神價值。但是在衝動的熱情前面,這種感情是毫無防衛能力的。

我看到許多人說這些描寫女人的話非常犀利、真實,總之是將之奉為經典。

女性真的是這樣的嗎?我不認同。

世界上的人只能分為”男人“”女人“嗎,然後根據部分女人的表現,給所有女性貼上這種“狹隘”“嫉妒心強”“把愛情當生活”“虛榮”這類標籤,在我看來這種分法比用十二星座來界定性格還不準。

一個人一旦在乎對方了,必定會產生一點佔有慾。

但畢竟,斯特里克蘭德是一個覺得愛情束縛了自己追求的人才會說出這樣的話,

而在普通愛情中,想要擁有對方是過錯嗎?

>>>>書中女性的地位

我覺得在這本書中,對女性的描寫好像太為刻薄了。

與主人公有過感情發展的有三個女人:原配妻子阿美,畫家戴爾克的妻子勃朗什,土著姑娘愛塔。

以現代眼光來看,阿美應該是一個被讚揚的角色,被拋棄後知道挽回無果,便毅然不再找尋丈夫,自己開始擔負起家庭的責任,工作賺錢,獨自撫養大了兩個孩子。但隱隱約約,我總覺得通過敘述者的眼光來看,阿美和她培養出來的孩子到時蒙上了一層文明的虛偽色彩,我不解。

而勃朗什好似有種受虐傾向,明知主人公厭惡愛情、只顧自我追求理想的性格,卻還是要拋棄丈夫跟著他,並用手段想網羅住他,註定是個悲劇收場。

土著姑娘愛塔,並無過多筆墨描寫,我看到有人形容她是“妓女加保姆”,細想好似也是,她能滿足主人公慾望,能照顧他,但又不干擾不控制他,讓他自己追求想要的東西。

最開始他想要跟著主人公時,他說“我可要打你的”,她回:“你不打我我怎樣知道你愛我呢?”所以她大概也有受虐傾向吧。

看的我也是十分不解。

以上,就是我對《月亮和六便士》真實的讀後感。

可能是時代背景不同,可能是文化差異的隔閡,可能是文字翻譯的距離,我對這本書並沒有很高的評價,滿是疑惑。

倒是希望能有人給我講一講。

學生《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2000字4

你肯定有這樣一個朋友吧:在銀行工作,長得一般,業務湊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懇懇養家餬口,不愛說話,但如果開口說話,說的話也多半無趣無味——總之形象非常白開水,在任何一個社交場合都是角落裡不大起眼的人。事實上你肯定有不止一個這樣的朋友,事實上你自己沒準就是這樣的人。

你能想象這個朋友突然有一天離家出走了嗎?然後等你再聽說他的訊息時,據說他已經到了巴黎,正從頭開始學畫畫,要做一個畫家。

你很難想象,環顧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徵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卻寫了這樣一個人。他的名字叫查爾斯。在留下一張內容為“晚飯準備好了”的紙條之後,他離開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兩個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歲,住在全巴黎最破舊的旅館,身上只有100塊錢。

但,這並不是一個追夢人如何歷經艱險實現輝煌的勵志故事。如果是這樣一個故事,這個男主角應該20出頭,英俊瀟灑,在書中碰上一個有錢人的漂亮女兒,當然肯定也會碰上一個嫉妒他才華的小人,該小人勢必要跟他爭奪那位小姐,但正義必將戰勝邪惡,男主角成為大亨,有情人也終成眷屬。

《月亮和六便士》卻不是這樣一個故事。它是一個怎樣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著夢想,查爾斯卻在追逐他的噩運。好吧,這兩件事其實沒那麼不同,被夢想俘虜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運。當然這裡所說的夢想,是真的夢想,不是“爸爸媽媽說”、“老師說”、“電視報紙說”裡被說出來的那個藍圖,不是藍領白領之上的那個金領,不是獵人給麻雀設的圈套裡的那點米粒。

查爾斯疾步如飛,如願以償地追上了他的噩運。5年之後,他在巴黎貧病交加,躺在小閣樓裡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幾乎一命嗚呼。後來,他淪落街頭成了碼頭工人。又過了幾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個小島上,身患麻風病,雙目失明,臨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巔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內,這個倫敦的股票交易員風馳電掣,越過城市、越過文明、越過中產階級,越過太平洋,越過人性,終於追上了命運這匹烈馬。

“Helivesatanotherlevel”。電影《BigNight》有這樣一句臺詞,查爾斯讓我想起這句臺詞。別人的人生是在不斷做加法,他卻在做減法。人的每一種身份都是一種自我綁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爾斯拒絕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國人”,他甩掉一個一個身份,如同脫去一層一層衣服,最後一抬腳,赤身踏進內心召喚的冰窟窿裡去。小說裡的那個“我”問他:“難道你不愛你的孩子們嗎”?他說:“我對他們沒有特殊感情”;“我”再問他:“難道你連愛情都不需要嗎”,他說:“愛情只會干擾我畫畫”。別人也許會同情他的窮困潦倒,他拿起畫筆時,卻覺得自己是一個君王。

這樣的人當然可惡。他的眼裡只有自己,沒有別人,自私,沒有責任心,不屑和“社會”發生任何關係。但他又很無辜,因為他的眼裡豈止沒有別人,甚至沒有自己。他不是選擇了夢想,而是被夢想擊中。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如果說他與別人有什麼不同,就是他比別人更服從宿命。夢想多麼妖冶,多麼鋒利,人們在驚慌中四處逃竄,逃向功名,或者利祿,或者求功名利祿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爾斯拒絕成為“人們”裡面的那個“們”。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

讀完這本書,我的腦子定格在查爾斯的最後時光。一個太平洋孤島的叢林深處,一間簡陋土屋裡,那位因麻風病而毀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畫的滿牆壁畫中,聆聽波濤洶湧的顏色——對,那時他已經失明,只能聆聽顏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風,紅色是尖叫。我承認,此情此景不能喚起我絲毫的憐憫,因為心中唯有敬畏——駭然與敬畏。我想這就是傳說中的寧靜。我想這就是傳說中的勝利。雖不信神,我想這就是那個人們應當在胸前劃一個十字架說“阿門”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