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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隊伍建設專題調研報告

法院隊伍建設專題調研報告

法院隊伍建設專題調研報告

大力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既是法院工作的重點,又是一項長期的艱鉅任務。黨的十八大以來,為進一步提升隊伍素質,特對我院隊伍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以推動審判工作順利開展。

一、隊伍建設基本情況

我院現有行政政法專項編制XX個,實際在編幹警XX人,空編XX個。其中,在職幹警XX人,調離但未辦理工作關係的XX人,另有工勤編XX人。全院共有審判員XX人,助理審判員XX人,實際一線辦案法官XX人。所有在職法官平均年齡在XX歲左右,其中50歲以上的XX人,35歲以下的XX人。

研究生學歷XX人,大學本科學歷XX人。截至目前,我院共招錄8批公務員累計XX人,有XX人通過司法考試。XX年新招錄公務員5人,目前已到崗但未辦理落編手續。此外我院根據工作需要還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XX名,臨時工作人員XX名。以上資料表明:法院在編人員的年齡結構是老中青相結合,出現“兩頭大中間小”的趨勢,中間力量有所欠缺。從學歷結構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為97.3%,相對於基層法院而言,幹警學歷層次普遍較高。

二、隊伍建設的基本情況和採取的主要措施

加強隊伍建設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隊伍素質的高低、能力的強弱、作風的好壞從根本上關係法院的發展,決定著法院的命運。為此,我院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法院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並緊密結合本院隊伍建設和審判工作的實際,經過深入分析研究,確定了“以黨建帶隊建,強管理促審判”的工作思路,在加強隊伍建設方面狠下功夫。通過採取抓班子、凝聚人心,抓素質、提高本領,抓落實、明確權責,抓創新、服務發展,抓廉政、促進公正,抓績效、挖掘潛能,抓典型、示範帶動等措施,造就了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服務好的法官隊伍。

(一)狠抓班子建設,切實增強隊伍向心力。自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我院始終堅持強化自身建設。一是堅持民主集中制,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推心置腹,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向廣大人民群眾、幹警徵求對法院工作和領導班子的意見和建議,對反饋的問題,通過黨組會的形式,認真研究,逐條予以答覆、解決;建立領導幹部談心制度,對於調整崗位、受到批評的同志,及時掌握思想動態,幫助解決思想問題。

通過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班子成員把握政治方向、科學決策、組織協調、識人用人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二是加強班子的合力建設,注重同級之間的協調配合以及與下級之間的溝通聯絡,彼此尊重,相互理解,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到位不越位,補臺不拆臺,增強了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三是發揮領導班子在學習、工作、紀律上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則,帶頭學習,帶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凡要求幹警做到的,班子成員先做到;要求幹警不做的,班子成員首先不做。班子成員嚴格管理,倡樹正氣,在全體幹警中養成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風,把全體幹警緊緊地凝聚在院黨組的周圍,提高了黨組決策的執行力。

(二)狠抓教育培訓,建立長效機制,提升隊伍司法能力。幹警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案件質量、效率和效果的好壞。在隊伍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我院先後開展了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專門採取邀請市委黨校老師做專題報告,堅持定期組織政治理論學習,系統學習了科學發展觀、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四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並撰寫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使廣大幹警真正從思想上解決了“為誰掌權、為誰司法、為誰服務”的問題,充分認識到法院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強了幹警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公正執法意識。

同時,我院還不斷強化幹警的業務培訓,加大投入,一是為幹警購買書籍,根據幹警工作分工的不同,有針對性地訂閱《審判指導與參考》《司法檔案選》《中國審判》《人民司法》《法律適用》等書籍,為幹警學習提供了有力物質保障。二是積極組織培訓,堅持專項培訓、學歷培訓、崗位培訓相結合,採取以點帶面的方式,讓其他幹警共享學習成果。

(三)狠抓作風改進,堅持能動司法,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作風建設關乎法官形象、法院形象。我院緊密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不斷強化機關作風建設,整頓慵懶散等不良現象,切實改變部分群眾對於法院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錯誤看法,樹立文明新風的同時,更加註重轉變司法作風,密切與廣大人民群眾的聯絡,充分關注廣大群眾對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積極引導幹警牢固樹立“為人民司法,為大局服務”的工作理念,要求幹警走出機關,深入一線,變“坐堂辦案”為“巡迴審判”,零距離了解群眾疾苦,矛盾所在。

截至目前,我院已開展“服務三農”活動,還試點啟動“無訟鄉”打造工程,法官變村官,主動參與矛盾化解,逐步探索出一條入戶調解、假日法庭、午間法庭、到田間地頭辦案、送法服務等別具特色的便民利民服務新路子,收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受到了廣大群眾的歡迎和認可。

(四)狠抓廉政建設,牢築思想防線,確保公正廉潔執法。為提高幹警廉潔意識,我院積極開展廉政風險預警防控工作,定期組織幹警開展廉政教育活動,特別是逢年過節前,一把院長都親自給幹警上廉政教育課,為幹警時刻敲響警鐘,築牢思想防線。共組織觀看反腐教育片6次,另外還通過發放廉政書籤、撰寫親情寄語,進一步提高幹警廉潔意識。

(五)狠抓文化建設,弘揚法院精神,樹立良好形象。我院抓住“法院文化建設”這個載體,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讓幹警在活動中受教育,在參與中受鍛鍊。一是積極組織各類活動,圍繞黨建、團建等主題先後組織幹警開展了慶七一演講比賽、重溫入黨誓詞等10餘項活動,以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陶冶法官情操;二是充分發揮典型帶動作用。對那些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公正執法、一心為民的執行標兵、辦案能手、“三零”法官等進行大力表彰,鼓舞幹勁,激發了內部生機與活力;

三是建設文化長廊。在辦公樓、審判庭的顯要位置,懸掛了印有法律格言警句的牌匾,今年我院將分樓層更新文化長廊內容,並將“弘揚傳統文化,傳承法院精神”作為主要專案,全面開展法院文化建設;四是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利用報紙、電視、網站等媒體,報道我院在審判管理、隊伍建設、社會管理創新、信訪矛盾化解等方面的成績和做法,讓社會各界瞭解法院、理解法官、尊崇法律,有力提升法院的整體形象。

三、隊伍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隊伍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隊伍整體素質參差不齊,缺乏高層次、複合型法官;創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存在就案辦案,孤立辦案現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個別幹警“待遇”思想重,橫攀豎比,強調經濟利益,對福利看的較重。

(二)隊伍司法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

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水平不高,個別同志法律文書製作不規範,影響了司法的嚴肅性,法官的整體業務素質與社會期望存在一定的距離。二是案件質量和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涉訴信訪案件的處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還有信訪積案沒有化解,

(三)群眾滿意率還不高

主要表現在:一是公僕意識不夠牢。部分幹警關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識不強,司法為民思想不牢固,聯絡群眾不密切,聽領導意見多,聽群眾意見少。二是判前釋法、判後答疑力度不夠,調解藝術不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欠缺,對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未能有效化解。三是司法便民措施堅持得不夠好,存在等靠思想,工作方式單一,思路不開闊。便民、利民、親民的工作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

(四)隊伍管理有待進一步規範

主要表現在:一是規章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補充完善。二是抓作風紀律力度不夠,個別同志紀律觀念不強,遲到早退,懶惰散漫,學習不積極。

(五)幹部人事制度缺乏活力

目前法院工作人員職級待遇低。法院工作專業性很強,門檻越來越高,人員不易流動,影響了廣大幹警、特別是年輕幹警的工作積極性。

(六)法官壓力大

當前,社會矛盾凸顯,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法官超負荷工作。加之各種懲戒措施較多,不少法官面對繁重的工作壓力,怕犯錯誤的思想包袱比較重,個別法官怕接觸矛盾,辦案顧慮多,心理壓力大,不願承辦矛盾尖銳的案件或群體性糾紛案件,辦案積極性不高。

四、隊伍建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教育培訓認識不夠

幹警完成學歷教育後,對新知識、新理論的學習主要依靠自學。少數幹警學習自覺性不強,錯誤認為政治理論變化快,務虛的多,對審判工作指導性不強,因而輕視政治理論學習。有的法官錯誤認為辦理案件翻翻法律條文就夠了,疑難案件有院、庭長把關,用不著平時的知識積累,因而對審判業務學習積極性也不高。在教育培訓上,雖然結合審判實踐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培訓,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育培訓工作還不夠科學,尤其是在培訓內容的設計上,沒有根據崗位職責的不同來確定,缺乏系統性和前瞻性。目前審判人員的培訓形式主要以集中授課和專題講座為主,培訓形式較為單一,難以從根本上提高審判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此外,培訓時間與繁重的工作任務之間的矛盾也比較突出。

(二)司法理念存在偏差

主要表現在:一是片面誇大法院工作的獨立性、中立性和被動性。面對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矛盾相對集中顯現的實際,少數幹警未考慮中國的國情,忽視地區差別,不瞭解本地的發展形勢,辦案中輕視地方法規、規章的適用,導致裁判結果與黨委的工作大局、經濟社會改革發展的方向不合拍,社會效果不好。二是片面強調法官的職業化、專業化。一些幹警不知道群眾想什麼、盼什麼,與人民群眾缺乏共同語言,“魚水”關係淡化,對人民群眾感情淡漠。

(三)職業保障機制不全

一些民事、行政糾紛矛盾尖銳,群體性糾紛呈逐年增多,當事人纏訪、鬧訪時有發生,有的當事人借信訪為名,捕風捉影、無中生有,隨意汙衊、誹謗法官,甚至當面謾罵、威脅法官,法官受傷害的事件時有發生,法官的職業風險比較高。而對法官職業約束性措施多,保障性措施少。

一是法官經濟待遇低。目前,法官的工資制度和增資制度仍然套用公務員的工資制度,沒有按照《法官法》的規定製定出新的工資制度。《法官法》規定的審判津貼、地區津貼和相關的保險福利待遇也不能落實。與律師等法律從業人員收入相比更是相差甚遠,和同地區的其他公務員相比也有一定距離。二是政治待遇低。雖然《法官法》對法官的政治待遇有明文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法官等同於公務員序列管理,而且法官職級晉升空間相對狹小,法院內部人員多,職位有限,法官升遷困難,而法院法官交流到其他部門任職的很少,工作負荷重,風險高,壓力大,政治前景不明朗。

五、加強隊伍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以後,我院積極貫徹落實會議精神,認真傳達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在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等方面,有以下幾點意見和建議:

(一)以班子建設為核心,強化思想政治教育

建設一個堅強的領導核心,是抓好法院各項工作的首要環節。緊密結合審判工作實際,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找準學習與改進工作的結合點和切入點,大力加強對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導幹警進一步強化“五個意識”,牢固樹立“三個至上”的重要指導思想。

在幹警的思想教育上要狠抓“七破七立”:一是要破除滿足現狀的思想,樹立突破領先、爭創一流的意識。二是要破除不求上進的思想,樹立大有作為的意識。三是要破除厭煩學習的思想,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四是要破除就案辦案的思想,樹立服務大局的意識。

五是要破除怕吃虧的思想,樹立樂於奉獻的意識。六是要破除司法特權思想,樹立司法為民的意識。七是要破除拜金主義思想,樹立廉潔司法意識。通過思想政治教育,使廣大幹警向心力、凝聚力不斷增強,培育高尚品德、思想覺悟和道德修養,增強政治鑑別力和政治敏銳性,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形象文明的高素質的法官隊伍。

(二)以提高素質為目標,推進人事制度改革

1.嚴格法官准入程式,把好入口關。建立包括法官任職條件、遴選任命程式、法官職務晉升等嚴格的法官職業准入制度,進一步統一法官選任標準,從學歷、任職資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職業准入“門檻”。

2.建立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功者獎、過者罰、劣者出”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組織考察、群眾評議、定量考核的考核機制,創造選賢任能、唯賢是舉的用人環境,最大限度地調動幹警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使法院的整體隊伍朝氣蓬勃,充滿活力。

3.從戰略的高度重視培養年輕優秀後備幹部,關心他們的健康成長。有計劃地從高等政法院校的優秀畢業生中引進後備人才,不斷增強法院隊伍建設的後勁。

4.加大人才交流培養力度。既要在法院系統內大力推行人才的輪崗交流鍛鍊,也要大力推行跨部門的掛職鍛鍊,豐富優秀人才的工作、社會閱歷,增強綜合素質,提高其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三)以增強凝聚力為導向,整合幹警工作活力

在堅持從嚴治警的同時,堅持從優待警。注重關心和愛護幹警,經常與幹警談心,掌握幹警的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糾正,幫助他們消除糊塗認識,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切實關心廣大幹警政治上的成長和進步,為他們崗位成才、建功立業創造條件。關心幹警健康,定期為幹警體檢,並辦理各種社會保障手續;引入激勵機制,對實績突出的幹警給以學習考察、健康療養等優待。同時,以精神文化塑造為核心,以物質文化、行為文化為載體,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系統構建、整體推進法院文化建設,培育法官的核心價值體系。組織並鼓勵幹警參加形式多樣有益身心的文體活動,消除疲勞,陶冶性情,激發幹警幹事創業的信心和熱情。

(四)以嚴格考評為抓手,規範隊伍管理制度

1.加強對法官的監督管理,確保隊伍純潔。進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建成“不願為”的自律機制、“不敢為”的懲戒機制、“不能為”的防範機制,“不必為”的保障機制。堅持“一崗雙責”,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完善黨風廉政建設配套措施。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紀人員的查處力度,對違法違紀的人和事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遷就。同時還要大張旗鼓地宣傳、表彰、獎勵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蹟,樹正氣、樹新風。

2.改革和完善法官考評制度。按照法官的職業特點,從法官的業績、職業技能、職業形象、職業精神等方面並綜合法律、黨紀、院紀實行量化考核,建立一套科學的法官考評機制。在考核內容上,做到定性考與定量考相結合,平時考與年終考相結合,考過程與考結果相結合。與此同時,要把考核評價結果,與部門、個人評先評優、晉職晉級,與領導班子調整、幹部任免和崗位交流以及離崗培訓、待崗試崗、辭職辭退等制度緊密結合起來,建立法官業績檔案,逐步加大平時考核結果在幹部任用上的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