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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心得體會三篇

  《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是中國共產黨與時俱進,在原有基礎上的進一步創新的理論成果。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學習《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心得體會,請大家參考。

學習《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心得體會三篇

學習《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心得體會1

  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條例》共10章48條,是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黨的建設作出重大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條件下農村基層黨建如何開展的方向性指引,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環節。《條例》的頒佈實施,對於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打贏脫貧攻堅戰、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質量,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此,作為一名黨建工作人員,我進行了學習,獲得了以下認識:

  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在《條例》的第二條,明確指出了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地位。這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這就要求了我們,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真正發揮核心作用,加強支部建設工作。

  二、《條例》第四章指出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持續增加農民收入,不斷滿足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這就要求我們,要了解群眾的需求,要想辦法帶領群眾致富。

  三、《條例》要求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即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這就要求了我們要聯絡群眾,對黨的政策要及時做好宣傳和解釋。佈置工作任務要向群眾講道理,經常聽取群眾意見,同時,還要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條例》還明確了組織生活的重要性。提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應當組織黨員認真學習和忠實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其中有:村黨組織應當以黨支部為單位,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鄉鎮黨委每年至少對全體黨員分期分批集中培訓1次等。這就要求各村黨組織,要把黨的政策方針吃透,做到工作中和上級精神相統一。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堅持黨管農村工作、重視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對此,我們應該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做好農村基層的黨組織工作。

學習《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心得體會2

  《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是為了加強和改進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保證黨在農村改革和發展目標的實現而制定的法規,1999年2月13日,《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發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實施。2018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指明方向,明確奮進目標。

  修訂《條例》,是黨中央立足長遠,站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背景下,對黨的肌體不斷進行自我修復的真實寫照;是黨中央堅定打贏脫貧攻堅、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舉措,是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切實鞏固黨在農村基層的執政之基,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質量的根本遵循。

  條例明確了村黨支部在村務重大活動中的核心地位。該條例的頒佈是確定基層黨組織在基層自治組織中的領導核心地位的重要舉措。在總則第二條中明確說明村黨支部是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村黨組織要全面領導隸屬本村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 根據會議審議的《條例》,黨的基層組織,尤其是村級黨組織,務必強化黨的核心領導地位,切實肩負起黨在基層、在農村的全面領導職責,但凡農村的重大事項、問題等,均要先通過村黨組織的集體 研究討論,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確保黨的領導下,幹部工作公開、高效,群眾內心透明、敞亮。實現農村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群眾看得見、摸得著。這就要求我們要今後的工作中,切實加強領導,真正發揮核心作用。

  要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在重大任務中發揮作用。貧困村黨組織要動員和帶領群眾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要發揮黨組織的組織優勢、組織功能、組織力量,既保證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落地,又在完成任務過程中使自身得到加強,不斷提高威信、提升影響。

學習《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心得體會3

  我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承擔了黨在農村基層的全面領導,是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傳播執行的末端,也是黨和廣大農民群眾聯絡的紐帶。開展好農村基層工作,傳播執行好黨在農村基層的各項方針、政策,是擺在農村基層組織幹部身上的責任擔當和光榮使命,意義重大、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體現了對農村組織工作的重視,其意義表現在:這是黨中央立足長遠,站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背景下,對黨的肌體不斷進行自我修復的真實寫照;是黨中央堅定打贏脫貧攻堅、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舉措,是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切實鞏固黨在農村基層的執政之基。

  此次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解決了當前困擾農村基層組織一系列問題,提出以下重點修改內容:在領導決策方面,條例要求黨的基層組織,尤其是村級

  黨組織,務必強化黨的核心領導地位,切實肩負起黨在基層、在農村的全面領導職責,但凡農村的重大事項、問題等,均要先通過村黨組織的集體研究討論,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在支部硬體建設層面,加強農村黨支部建設,堅持支部建在村上,實現對農村各領域全覆蓋;班子隊伍建設層面,選好配好農村黨組織書記,實行縣級備案,建立選派第一書記機制,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持續整頓,農村優秀青年積極發展入黨,吸收新鮮血液;在農村黨員幹部學習培訓方面,真抓真幹開展好農村黨員幹部教育學習培訓,發揮農村黨支部的先鋒模範和堅強戰鬥堡壘作用;在貧困村脫貧攻堅層面,發揮黨組織的組織優勢、組織功能、組織力量,動員和帶領群眾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完成脫貧攻堅任務,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樹立黨的威信;在村級集體經濟層面,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不斷解決突出矛盾和間題,提升黨組織凝聚服務群眾的能力,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為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強政治和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