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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公司法律風險問題分析範文

創業!開公司!當老闆!這些聽起來就讓人充滿激情的詞語,但是創業開公司並不是想象中那麼簡單。那麼你知道創業公司法律風險問題分析嗎?本站小編就給大家解答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創業公司法律風險問題分析範文

一、創業公司法律風險問題分析

1、公司的優勢

按照法律規定,目前存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等商業主體。相比較而言,公司具有的最大優勢就是股東以出資額或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為公司是法律擬製的人,簡稱法人,其具有獨立的人格。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也是世界公認的原則,在堅持這一原則的前提下,公司法也不排除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可以適用“否定公司人格規則”或“直索責任制度”等,揭開公司的面紗,由股東對公司的債務直接承擔責任,並作為有限責任的列外與補充。對此,《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一人公司的特點與法律風險

《公司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使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在無合作伙伴的情況下組建公司,利用公司獨立人格將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相分離,該股東在享受有限責任的前提下,便利地實施商業行為,我國公司法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作出了特別規定。但在實際上,一人公司中股東既是投資人,又是實際的經營管理人,通常兼任公司執行董事,可以全面支配公司的財產及經營活動,公司的財產和單一股東的財產很容易混同,許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與公司財產無法分清,極易導致一人股東對有限責任的濫用,從而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為防止公司股東以此逃避債務,《公司法》第63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也就意味著只要債權人提出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證明責任完全在股東這一方。

而對於初創型的企業,往往資金運作不規範、缺乏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難以證明股東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相獨立,這樣就給創業的股東帶來較大的法律風險,因此,建議儘量避免成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3、如何選擇可靠的合作伙伴?

既然一人公司不可取,為了事業要選擇一位小夥伴同行,那問題就來了,我們該如何選擇合作伙伴?選擇合作伙伴要慎重,首先是人品,三觀要正且相近,其次既要考慮企業初期需要,也要考量企業長期發展的要求。合夥創業的基礎“人合”,其本質是人與人之間的信賴感,如沒有信任是很難長期合作的。有一個有趣的選擇題:如果以人類的性格作為區分標準,簡單粗暴地將你可選擇的合作伙伴分為狼、羊、俠三類人,那你選擇哪一類性格的人作為你的合作伙伴?一般首選是羊或者俠,很少會選擇狼。但問題在於作為同樣是投資人股東的你是狼?是羊?還是俠?自我角色定位不同,選擇也是千差萬別的。

4、股權架構要合理(67%絕對、51%相對、34%一票否決?)

《公司法》第43條第2款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由此可見,股東的表決權與企業決策效力具有直接關係,而對於初創型的企業來說,決策的效力與效率至關重要,若核心創始股東沒有決策權,企業難以及時作出有效地決策,將嚴重影響企業高效運轉,企業很有可能陷入僵局,這對企業無疑是致命的。因此必有一個擁有決策權的核心創始人,切忌股權平均分散,特別是五五分的股權比例模式。

那麼,哪種是初創公司比較理想的股權分配方案?筆者認為,可採用以下幾種股權分配方式:第一、核心創始人持有公司67%及以上股權,在公司章程對錶決權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該創始人擁有絕對的控股權,佔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對重大事項具有決策權;第二,核心創始人擁有51%及以上的股份,因為大多公司決策按照出資比例投票少數服從多數,該創始人擁有一半以上股份,對公司大多數事情可以拍板,唯獨對法律規定的重大事項無決策權;第三,核心創始人佔34%及以上股份,這種情況下,該股東沒有決策權,但有否決權,即重大事項的一票否決權,這種情況適用於核心創始人比較缺資金,聯合創始人比較強勢的情形下。

5、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憲法,必須精心設計、認真制定,務必將相關法律問題在章程中作出明確約定。

公司章程即公司的“憲法”,公司設立時就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設計好未來公司的治理結構。很多企業往往不重視公司章程設計,不重視公司治理結構,導致公司陷入僵局甚至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但筆者碰到的糾紛當事人對公司章程大都很不重視,往往就是從網上下載一個章程文字,將公司名稱、地址、經營範圍、股東等稍作修改,就作為正式章程提交登記管理部門。

應當知道,除《公司法》第25條規定的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外,作為股東還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對影響公司經營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約定:

①可以約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時的表決程式;

②可以對股權的繼承方式作出約定。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性,當原股東的繼承人因為繼承股權而成為公司股東後,與其他股東在治理模式、經營理念等方面可能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公司陷入僵局,因此,公司法賦予了公司章程作出特別約定的權利,建議在公司章程中對股權的繼承作出限制或禁止;

③可以對法定代表人的職權作出限制。法定代表人依公司章程的約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對外代表公司,其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實施的行為就是公司的行為,該行為的法律後果直接由公司承擔。許多初創企業,特別是一些科技型初創企業為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往往將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海歸留學人員或其他可享受優惠政策的人,這些人往往與創始股東之間缺乏信任的基礎,就非常有必要對法定代表人的職權作出嚴格限制並約定法定代表人越權對外從事民事行為造成公司損失的賠償責任;

④可以對公司表決權、股東分紅根據公司需要作出特殊約定。

《公司法》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即股東持股比例相同,但表決權可以不同。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因此,股東之間可以按認繳的出資比例分紅,也可以按實繳的出姿比例分紅,也可以由股東另行約定其他分紅比例等。為吸引經濟能力有限、出資少,但對公司發展貢獻巨大的股東,可以突破其出資比例進行分紅。

二、開公司要注意什麼

1、選擇公司的形式

根據法律規定,在註冊公司時,必須要有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東,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屬於一人有限公司,一位以上的股東投資註冊公司。而公司法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進行聘請,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及照片。

註冊公司時,必須要有公司名稱,在選擇公司名稱時,注意多選擇幾個公司名稱備用稽核,以便在公司名稱不通過的時候有備用的。另外,注意公司名稱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

註冊公司時,選定經營範圍很重要,經營範圍必須要很明確,可以將現在經營的或者以後可能要經營的方面寫進經營範圍裡,明確後,以後的業務就不可以超過經營範圍。如果經營範圍不明確,以後出現經營範圍問題,還需要進行變更,是非常麻煩的。

2、建立健全的會計制度

按照國家會計法公司成立後即需建帳申報公司成立後需在次月15號之前進行申報稅,如逾期未申報會在稅務局留下企業稅務汙點記錄,且可能被罰款。

註冊公司公司必須建立健全的會計制度,稅務機關要求每個月記賬報稅,即便沒有收入支出也需要進行零申報稅。你可能擔心自己不會,怎麼辦?剛開始成立的公司,業務少,對會計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找代理記賬公司,每月支付200-500左右費用。一年的費用算下來還不到一個專職會計一個月的工資,在前期能省不少錢。

3、公司的稅額

新公司註冊好以後,預設都是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三個點,而一般納稅人是十七個點,建築業是11個點,在小規模的情況下,如果在一個年度內,開票金額超過500萬,自動轉成一般納稅人,稅務方面是考慮的重點。

4、特別提醒

註冊公司時要考慮到經營風險。相比之下有限責任公司比承擔無限責任的私營企業風險校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承擔有限責任,不會讓個人出資抵債;而承擔無限責任的私營企業,比如個人獨資企業、私營合夥企業,一旦經營有所閃失,不但個人資產要用於抵債,而且合夥人也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以要充分考慮經營風險。

註冊合夥企業時,選擇合夥人相當重要。合夥企業的經營風險相對而言比個人獨資企業小,但是出現經濟糾紛的機率較大。

許多人在出現經濟糾紛之後才發現公司章程條款或合夥人協議條款對自己極為不利。這種情況較普遍,希望註冊人在註冊公司時對各項檔案的準備一定要慎重。

上述4點,一般是公司新註冊時,需要考慮的,如果找代理公司,你只需要在某些問題上做出選擇即可,無需要自己操心過多,因為代理公司長期與銀行、稅務打交道,經營十分豐富,可以為你節約自己學習瞭解的時間

三、開公司要做好什麼

1、公司字號與商標

認真考慮公司字號與及時註冊商標。雖然公司註冊後還能進行變更名稱,但其會涉及到一系列的資訊變更,流程麻煩,成本還不少。

商標註冊及時提上日程。公司字號註冊了不等於註冊了商標,相同的字號在同一區域雖然不可以再被註冊,但在其它區域卻是可能被註冊的,所以如果以自己品牌為字號發展的公司,在註冊公司拿到執照後第一時間要把商標註冊下來,以免公司發展起來後商標卻被搶注了。

2、企業主體型別

當前註冊公司的形式主要有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在當前的經濟活動中,最適合創業的型別是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依據公司法由全體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每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而像其他型別如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都是股東對公司債務存在無限責任。所以在註冊公司時,廣大創業者在選擇企業主體型別就要注意了哦!

3、公司註冊資本

雖然現在註冊資本由實繳制變為認繳制,但註冊資本不宜過高或過低。註冊資本過高,代表著創業者所需承擔的經濟責任越大,註冊資本過小,會讓客戶覺得公司沒實力,不願意合作。所以在進行填寫註冊資本時,一定要結合公司發展規劃且自身的經濟實力進行填寫。

4、公司註冊地址

公司在選擇辦公地點時,最好選擇能給租金開具發票的地址進行租賃,因為每月租金也算是一筆不少的企業成本,在稅務局進行辦理相關業務時,可能需要公司提供租金髮票。

但對於資金壓力較大的初創者來說,暫時沒有地址的公司可以選擇使用代辦機構提供的掛靠地址進行註冊。

5、按時記賬報稅

創業者在取得營業執照後,需要到國地稅進行稅務報道,確認公司的稅種、稅目等等。在公司正常開展經營活動後,如是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話,則以一個季度為納稅申報週期,若是一般納稅人企業的話,則以一個月為納稅申報週期,每月的1-15號內需要對上月業務進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