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私家車安全協議書模板3篇 "安全出行從簽署協議開始"

《私家車安全協議書模板》是為私家車車主制定的一份安全保障協議書,旨在規範私家車駕駛員的行為和責任,保障車輛及人員安全。本協議書模板內容完整、明確,為私家車車主提供了一份參考,以加強意識、規範行為、提高安全。

私家車安全協議書模板3篇

第1篇

茲因甲方工程需要,向乙方租賃運輸車輛,因需要考慮安全因素的影響,經雙方協商特簽訂協議如下:

二、乙方首先要保證其車輛效能上為合格車輛,無任何質量問題。

三、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場地,服從甲方工程人員的指揮,排程,但對違反安全規程的指揮,有權拒絕。

六、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駕駛員的駕證、操作證、身份證影印件,並且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七、運輸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嚴禁車輛帶病作業或者超負荷作用運轉。

八、運輸車輛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

九、乙方運輸車輛在駕駛操作、參與的一切活動所發生交通肇事及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必須停車,嚴禁在帶電作業附近進行清洗作業。

十一、在施工工程中,如違章操作、不聽指揮,給甲、乙及第三方造成傷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三、以上協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私家車安全協議書模板3篇

第2篇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外來人員人生安全和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公司出入門管理制度,並按公司要求辦理出入手續並簽定安全協議。

2、乙方應遵守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安全相關規定,未經甲方同意和陪同,乙方不得隨意進入甲方生產廠區。

3、乙方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其他國家法律禁止的物品進入公司。

4、乙方車輛行駛應符合國家法律及公司廠內行車相關規定,持證駕駛。廠區內行車速度不得超速,應按公司規定行駛道路進入裝卸地點,不得在廠區逆向行駛。

5、乙方不得私自進入除裝卸範圍外的其他生產區域,不得擅自亂動裝卸範圍內各種裝置、管道、閥門、儀表、電纜等。

6、乙方在廠區應正確駕駛車輛,嚴格按照車輛使用說明書操作。

7、乙方車輛與其他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得有插隊或其他影響裝卸秩序的行為。

8、裝卸過程中,非自卸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攔板。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採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裝卸機械和人員的安全應按照“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由聘用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9、自卸車卸車時應先確認車身周圍無人,車停穩後方可卸車,卸車時應與庫邊保持適當距離。當車廂內附著有粘性物料時,應及時清除,以防舉升時引起翻車。

10、乙方在車頂對貨物進行遮蓋篷布、固定、鏟料或其他作業時,應關注車身周圍情況。罐裝車車頂作業應佩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繩,上下車注意防滑跌。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在甲方公司內違反甲方規程和制度,甲方有權制止,並由此引發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本協議有效期限:自乙方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六、本協議一式貳聯,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執協議原件,乙方執協議複寫件。

第3篇

託修方: (以下稱甲方) 承修方: (以下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汽車維修作業行業標準》,進一步分清和規範甲乙雙方車輛維修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就車輛維修過程中的安全事項雙方約定如下,並做為甲乙雙方《車輛維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附件之一,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有義務教育本單位員工進入乙方轄區時,接受乙方安全教育和管理,並遵守乙方各項管理制度。

1.2 有義務教育本單位人員,按照乙方要求,將維修車輛停放在乙方指定地點,並交接清車輛附件和隨車物品,並配合乙方維修人員做好車輛維修的輔助性工作。

1.3 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過失,造成事故、事件發生的經濟損失。

2.1 乙方必須在經營許可證範圍內,接收甲方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從事其它專案或車型的維修。

2.2有權對甲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違章人員處罰,對甲方車輛裝置和人員的安全負責。

2.3 負責對甲方車輛裝置看護和保管至維修檢驗合格交甲方人員。

2.4 乙方有責任和義務確保所承修部位和未承修部位的裝置效能的穩定和安全,交甲方經維修檢驗合格車輛的義務。

3.1甲方將車輛送乙方維修,乙方接收車輛,根據甲方報修的專案和內容,保證按行業修理標準進行維修作業,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和作業流程,規範操作,確保所維修的部位、專案無安全隱患和維修質量問題。

3.2 甲方車輛交乙方維修至車輛竣工經乙方檢驗人員檢驗合格,交甲方相關人員,期間車輛裝置和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管理。

3.3 甲方車輛在乙方修理期間,乙方維修人員移動車輛、修焊作業、 上路試車等,造成車輛擦掛、碰掛、撞擊、擠壓、火災、爆炸、交通事故,以及作業人員摔傷、觸電等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和第三方損失。

3.4 車輛在乙方修理期間,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擅自將車輛駛離乙方維修現場,期間所發生的事故、事件,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和第三方損失。。

3.5乙方維修人員因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工藝和作業流程,引發機械、交通、火災、人身傷害等事故、事件的,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和第三方損失。

3.6 甲方維修車輛在乙方待修區或廠區停放時,發生車輛擦掛、碰掛、撞擊、擠壓、火災、爆炸或其它事故、事件,其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3.7 乙方派員外出施救甲方車輛,期間的施救人員和施救車輛安全由乙方負責管理,若發生意外事故、事件與甲方無關,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第三方損失。

4.1 甲方車輛交乙方維修,乙方負責對維修車輛的外表、車內設施進行驗收,確保車輛狀況、維修專案清楚,若發生安全事件、糾紛,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甲方損失和恢復其技術性能。

4.2 甲方車輛交乙方維修,乙方負責對甲方車輛附屬設施、隨車工具,當面清點、驗收,並妥善保管,若發生丟失、被盜或人為損壞的,由乙方按原價賠償並恢復其技術性能。

5.1乙方因修理責任履行不到位(出現扭緊、潤滑、清潔不到位等),以及修理過程中損毀其它部位原有的安全效能,車輛在質保期內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其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及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5.2 乙方使用劣質配件和材料,導致甲方車輛發生事故,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全面經濟損失。

6.1車輛在質保期和維修期內,出現維修質量、安全問題,導致事故、

事件發生,乙方須免費給予維修,並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6.2因車輛維修出現質量問題,導致機械和交通事故、事件發生的,因事故、事件造成甲方人員、車輛及第三方損失的,事故、事件經國家權威部門技術鑑定,不屬甲方原因,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和第三方的經濟損失。

7.1因履行本安全合同而發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解決方式進行解決。

8.1本安全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安全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安全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生效與否,不影響本安全合同的效力。

8.4本安全合同雙方加蓋合同專用章或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