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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安全協議書3篇 《享受假期前,先簽署安全協議書》

“假期安全協議書”旨在保障大眾在節假日出行、旅遊等活動中的安全。旅遊時,大家不僅要注意交通安全,還需熟知應急處理方法,做好自我保護。願您在假期中玩得盡興,同時也要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

假期安全協議書3篇 《享受假期前,先簽署安全協議書》

第1篇

在過去的一學期裡,學校在您的關心、支援下,學校的各項工作得到長足的進步,至此對您的關心表示衷心的感謝。

為貫徹上級安全教育精神,牢記安全警鐘天天敲,加強學生安全防範措施,使孩子在假期裡過的安全、愉快,我校特提出如下幾點要求:

1、家長應配合學校,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識防範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

2、家長要高度重視對子女交通及其它安全,為貴子女的安全著想,不要讓孩子單獨出門,確需外出,應經過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根據交通規則,國小生未達法定年齡,不得擅自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在公路上或大路上行駛;乘坐機動車要特別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事故發生。嚴禁學生私自或結伴去溪、潭、池塘、蓄水池戲水、野浴,要吸取教訓,加強防範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家長要做好用電、用火的安全教育;嚴禁野外用火,以防引發山林火災;發生火災時,教育子女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絕對不能直接參與救火。

4、家長要教育孩子注意飲食衛生,要求孩子不吃零食、不暴飲、暴食,不吃劣質或變質的東西,防止疾病產生和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5、有計劃地督促貴子女認真完成假期作業,鼓勵孩子多看健康、有益的影視節目和書刊,增長見識,開闊眼界。切忌或到遊戲室、網咖等不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的場所,不參加迷信活動,培養和樹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行為習慣。

6、讓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和公益活動,增強勞動觀念,養成勤儉節約、熱愛勞動的良好習慣。教育子女尊老愛幼,助人為樂,對人有禮貌。

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祝願您的子女在各位家長高度關愛下,過一個安全、充實快樂有收穫的假期。

假期安全協議書3篇 《享受假期前,先簽署安全協議書》 第2張

第2篇

為落實學生暑假安全管理,切實做好涉及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保證學校、社會、家長齊抓共管,針對暑假時間長、事故多的特點,徹底杜絕暑假期間學生一切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暑期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一、甲方是學生在校學習活動的主要場所,暑假前學生必須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召開全體教師會議,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識教育,並簽訂好暑假安全責任協議書。

二、乙方學生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要求對學生暑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並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要把學生暑假期間防溺水、防觸電、注意飲食衛生、交通安全、放雷電和防不法傷害等作為防範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否則,學生在暑假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

三、暑假期間,乙方和學生要自覺遵守以下規定條例:

1、教育學生不準私自到水庫和池塘、河流等地方游泳、戲水、釣魚等;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走人行橫道,不要在路邊玩耍;

4、教育學生不玩水、不玩電,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玩危險物品(如:剪刀等尖銳的物品或電線插座、開水瓶等);

5、教育學生保持良好的作息習慣,堅持早睡早起,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活動,增強體質;

6、認真學習安全教育常識,遵守安全公約,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

7、不在危險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帶有危險性的遊戲,及時遠離危險因素;

8、注意飲食衛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不在無證經營的小食店或小攤小販吃食,不吃過期變質的食物,預防食物中毒。

第3篇

20××年暑期已至,為了豐富學生的假期生活,提高學生假期生活質量,更為了避免學生因假期過長而荒廢了學業,如何加強假期裡對學生的管理,成了家長面臨的一個難題,部分家長強烈要求學生補課,為了解決家長的後顧之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完全自願參加暑期補習,現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本次暑期集中學習純屬學生及家長自願,尊重學生及家長的自主選擇。

2、學習時間:7月2日至7月11日進行,8月20至8月29日(合計30天)

3、補課期間,學生上午8:10到校上課,下午14:55放學。不能按時到家的,家長應及時電話詢問情況,並及時尋找學生,查明情況,對不遵守時間者進行嚴厲的教育。

4、學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不能上課的,家長必須親自來或打電話為學生請假,所耽誤的課時任務將不再單獨補習。

5、教師有權對不遵守紀律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嚴重不守紀律者,教師有權取消其補課資格。對不能按時完成作業三次者,教師應及時通知家長,家長應配合教師對其進行教育。

1、本次補課,教師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補課期間,教師應對學生進行管理,但若因學生不聽從管理,人為造成安全事故的,概不負責任。

2、家長為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責任與義務。家長必須加強對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管理,隨時加強對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事故教育,嚴格監控學生的時間。對上學和放學路上的安全不承擔任何責任。

3、對無故遲到、缺席的學生教師應及時通知家長,家長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出門尋找學生,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若教師未能及進通知家長,出現安全事故教師應承擔部分責任。學生因無故遲到、缺席但教師已盡到自己責任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不承擔任何責任。

4、放學家長對回家較晚或離家較早的學生要注意動向,及時打電話與教師聯絡,若因晚歸或早到造成的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有事請假,必須具備請假條,經老師簽字、學校同意後方可准假,凡偽造簽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謊的方式外出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6、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在上(放)學時不乘坐“五小”車輛(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農用機械車)和“三無”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經營性的娛樂場所和網咖;遵守交通規則及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如在此期間不聽勸告,不服從教育而發生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責任。

7、家長與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不吃過期、變質、黴爛、有毒的食品。

9、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嚴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0、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次學生暑假補課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