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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行為管理制度8篇 “引領健康文化,構建高效企業——公司員工行為管理制度”

本公司員工行為管理制度是為了規範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而制定的。該制度明確了員工應遵守的規範和責任,包括對工作要求的規定、激勵和懲罰措施以及行為違規的處理方式等。只要遵守本制度,員工就能夠在公司創造出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合理的薪酬待遇。

公司員工行為管理制度8篇 “引領健康文化,構建高效企業——公司員工行為管理制度”

第1篇

1、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在考勤鍾處打卡,出差期間考勤按有關規定辦理。

3、公司員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兩次,打卡時間為:早晨8:30前,下午17:30以後(如需加班待加班完畢再打卡)。

4、無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論處;因故忘記打卡者,應在一天內提交漏打考勤卡確認單,由直接主管籤認後,交人事行政部補報出勤記錄,逾期每次扣10元,一個月內累計超過二次漏打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扣15元。

因交通情況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每次不得超過15分鐘;凡遲到或早退15-30分鐘,每人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資及相關補貼;因偶發事故遲到,又無法及時通知上級和人事行政部,經查明屬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補假時間為到崗一天內。

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缺勤,事後無正當理由補假;員工謊報、偽造證明,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假期;員工不服從或違反工作安排,消極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報漏打考勤卡確認單。

8、考勤卡每人一張,應妥善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上交人事行政部。

?各部門應認真進行外出登記,外出登記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月末報人事行政部以與考勤卡核對,並確認各部門外出登記是否有誤。商務部因見客戶而不能刷卡者應在部門內做好登記,如果外地拜訪客戶,時間為一整天以上者應到行政部登記;後臺外出見客戶不能刷卡者,應在行政部登記。

?部門經理負責核准核實外出記錄,如有外出虛報者,當事人記為曠工,部門經理扣除一日薪資。

1、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打卡者與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資處理,一月內累計三次者,給予警告一次。

1、為鼓勵員工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將考慮對一季度考勤無異常且規範打卡的員工設立全勤獎,由人事行政部發放全勤獎品或獎金。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因業務需要而延長的工作時間。

(1)所有員工應儘可能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量,視實際工作需要准許員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時間,每人每月加班時間皆不得超出國家規定標準。

員工加班由部門主管核准,部門經理加班需經總監或總經理核准,方為有效。

核准後的加班申請單于加班當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遞交的,必須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遞交,逾期視為加班無效。

(1) 加班第二天部門主管應核實加班內容,如實填實際加班情況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加班時數。

(2)員工加班離開時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後確認加班時間。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請單後,根據打卡記錄和實際加班情況表,應做好核對確認,登入統計工作。

7、有效加班時數,可安排調休,原則上不計薪。當年的加班當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時數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過期作廢。

(2)《加班申請單》經直接主管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

(3)《實際加班情況表》經直接主管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

(5)人事行政部在考勤鍾採集加班打卡記錄並批准有效加班記錄。

(1)節日假:員工享受下列國家法定假日: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春節。

② 員工請假必須由公司認可的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單。

③ 員工休病假時間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① 員工休事假,應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員工應在事假當日上班後2小時內通過電話請假。

② 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事假未獲準,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確因特殊原因超出次數按事假扣薪,應提前報請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4)婚假:員工婚假為3天,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

① 員工工傷的核準範圍、認定、工資給付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②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所發生的傷害事故不屬於工傷;

① 員工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後,可享受年假;年假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計。

② 連續工作滿1年,年假為3天;本公司工齡每增加1年,年假相應增加1天;年假最長不超過5天。

③ 員工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休完當年年假,請年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④ 員工當年內病假及事假累計達25天的,自動喪失該年度原可享有的全部年假。

①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兩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或重要崗位員工請假由總經理審批。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② 總監請假,需提前報請總經理批准,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③ 事假、缺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及補貼(每月按21天計算);

④ 曠工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每月按21天計算)外,根據有關處分條款處理。

⑤ 員工請休婚假、喪假、病假、產假,遇節假日不順延。

2、員工確因突發事件未能按規定手續事先請假的,應於當日公司上班半小時內告知直接主管,說明請假事由,員工上班後第一天2小時內應補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交人事行政部核准後才有效,當天往返的無須打卡,但離開與返回時需到前臺確認,當天不返回公司的請假,離開時需打卡。

(1)有特別因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直接主管宣告,(未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委),否則一經派定即需按時到位加班,加班補休按公司規定執行。

(2)加班期間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應向直接主管或值班人員口頭請假。

6、申請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假期者需提前一週申請,申請一週以上假期和申請年假者,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員工請假3天以上和請年假者部門主管核准後,需交上一級主管核准方有效。

7、員工請假前必須事先選定代理人,須經直接主管核准,如無合適代理人,則由核准人代理,核准人有義務關注代理人是否勝任。

8、員工請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累計每年不得超過30天。

(3)經批准的《請假申請單》附相關證明,報人事行政部。

公司員工行為管理制度8篇 “引領健康文化,構建高效企業——公司員工行為管理制度” 第2張

第2篇

1、1、規範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洩密。

2、3、本辦法適用於薪資洩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3、1、薪資作業人員:指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閱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財務人員。

4、1、〈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審批——總(副)經理

4、3、〈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執行——全體職工

4、4、〈薪資保密管理辦法〉監督——總(副)經理及財務部

5、1、4、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洩密狀況都能及時彙報,相關部門處理及時有效。

5、2、1、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管理辦法》,並由財務部監控其實施狀況;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體職員宣導薪資保密制度,並實時監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專人用專櫃、專匙儲存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儲存過程不洩密;

5、2、4、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洩密。

5、3、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作以下規定:

5、3、1、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於,新進職工定薪、職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儲存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閱過程等;

5、3、2、新進人員經許可權主管確定薪資後,須在第一時間將薪資資料交於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處;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接到新進人員薪資資料後,將薪資資料保存於薪資資料專用櫃;

5、3、4、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週年調薪等)經核准後,應由薪資核算員統一保存於薪資資料專櫃中;

5、3、5、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閱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須經總(副)經理核准,否則,人事專員有權不予受理;

5、3、6、除總(副)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其他部門人員薪資資料;

5、4、1、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人員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導薪資保密意識;

5、4、2、新進人員入職後,由人事行政部在職前培訓中宣導薪資保密制度,必要時要與員工簽訂薪資保密協議;

5、4、3、人事行政部應對全體在職職工進行薪資保密制度的培訓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會不定期到職工當中瞭解薪資保密狀況;

5、4、5、公司制定薪資洩密舉報制度,歡迎廣大職工參與檢舉薪資洩密狀況,並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5、5、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制度得以實施,現作以下規定:

5、5、1、凡因薪資作業人員行為造成薪資洩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

5、5、2、薪資作業人員主動造成薪資資料洩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即時開除處理,必要時可追加經濟職責賠償;

5、5、3、全體職工不得詢問其他職工的薪資狀況,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4、全體職工任何時候都不得洩露自己的薪資資料,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5、職工主動散播自己的薪資資料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立即開除處分,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5、6、公司歡迎廣大職工揭發、檢舉薪資洩密事件,凡檢舉薪資作業人員違反薪資保密制度,造成薪資洩密的,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記小功一次;凡檢舉職工有散播自已薪資資料或詢問他人薪資資料者,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嘉獎一次。

6、1、本辦法為公司薪資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編寫,經總(副)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第3篇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4篇

員工的入住公司宿舍,須經公司同意,並在公司進行備案,方可由公司後勤事務管理人員辦理入住,為其增加相應的住宿配套設施。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或在外租房時不得擅自帶走公司宿舍配套設施,在員工離開公司時辦理物品交接後經後勤事務管理人員核實後方能離開。在外租房員工若發現擅自帶走宿舍設施時勒令其速歸還,不歸還者將除以100-500元的罰款。

三、宿舍為入住員工提供桌、凳、床、床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入住員工應服從公司的安排,愛護宿舍物品(包括門窗),對宿舍內的設施負責。大家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公司財產完好。對造成損壞、遺失的,由損壞人按價進行賠償。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由該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平均承擔賠償公司財產損失的責任。

四、員工宿舍的桌、凳、床、床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除掃把、拖把每年發放一次,每個宿舍各一把外(由公司後勤事務管理人員發放),其它設施經由公司一次性配齊後不再發放。

1、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注意用電安全。

4、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10、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各宿舍值日安排表帖在門背面。

12、員工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打架、盜竊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視情節給予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予以開除。

七、對員工宿舍,公司每週不定期抽查一次,發現設施損壞、丟失的,應及時配發新的,相關費用從造成損失人員或該宿舍人員的工資中扣除;發現違反規定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處罰金從違規人員工資中扣除。對每週抽查情況公司將公開通報。

第5篇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二)、督促並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後稽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彙總表》(附件二);

(五)、檢查或稽核《員工異動審批表》(附件三)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附件四);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四)、填制、稽核上報《員工異動審批單》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見附件五);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佈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定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週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提成工資是指按子公司制訂的已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有效的《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為部分員工計提的一項工資計發基數;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公司設定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週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實行年薪制員工的範圍為:集團公司領導、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子公司領導、子公司部門負責人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後的剩餘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定不同的比例。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過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並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週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戶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銷售部和售後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基準工資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後,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公司對通過招聘程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定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公司設定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一、獎勵範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範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範圍內員工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可以調整倍數。

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係數。

第6篇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第7篇

為了進一步規範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以下許可權進行審批。

第3條 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後補辦手續。 第4條 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後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5條 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准者可乘坐飛機

第6條 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7條 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後9時以後,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10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9條 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10條 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後,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並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11條 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13條 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14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8篇

1、廚政部工作人員上、下班時,必須打考勤,嚴禁代人或委託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後,應向組長或廚師長報到或總體點名。

3、根據廚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廚師留下,不加班的廚師下班後應離開工作地。

4、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場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調。

5、因病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日向廚師長辦理准假手續,並出示醫院開出的有效證明、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或早退處理。請假應寫請假條書面備案。

6、需請事假的,必須提前一日辦理事假手續,經廚師長批准後方有效,未經批准的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崗位。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7、根據工作需要,需廷長工作時間的,經領導同意,可按加班或計時銷假處理。

1、上班時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規定位置佩戴工號牌或工作證。服裝要乾淨,整潔、工作時間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裝和怪服。

2、上班時間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涼鞋。

3、工作服應保持乾淨整潔,不得用其它飾物代替鈕釦。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區域或相關地點穿戴,不得進入作業區域之外的地點,禁止著工裝進入前廳。

2、地面天花板、牆璧、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蜜封,並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進出。

4、工作廚臺,櫥櫃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

5、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操作加工,並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須保持請清潔、衛生。

6、食物應保持新鮮、清潔、衛生、並於清洗後分類用塑料袋包緊、或裝在蓋容器內分別儲放冷藏區或冷凍區、要確定做到勿將食物在生活常溫中暴露大久。

7、凡易腐敗的食物,應儲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內,熟的與生的食物分開儲放,防止食物間串味。冷藏室應配備脫臭劑。

8、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後隨即加蓋,所有器皿及菜點均不得與地面或汙垢接觸。

9、應備有密蓋汙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當夜倒除,不在廚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則應用桶蓋隔離,潲水桶四周應經常保持乾淨。

10、員工工作時,工作衣帽應穿戴整潔,不得留長髮、長指甲,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成品食物與盛器,儘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工作域抽菸、咳嗽、吐、打噴嚏等要避開食物。

12、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方便後應徹底洗手,保持雙手的清浩。

13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應每日數次,至少二次清潔完畢,用具應集中處置,殺蟲劑應與洗滌劑分開放置,並指定專人管理。

14、不得在廚房內躺臥或住宿,亦不許隨便懸掛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亂放雜物等。

15有傳染病時,應在家中或醫院治療,停止一切廚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