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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0篇 解除租賃合同:租戶單方面終止租約

租賃期間,如果租方出現違約行為,房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或者產權有爭議等情況,單方面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常見做法。為了保障雙方的權益,在解除合同前,需瞭解相應法律法規,採取合理合法的解除方式。

租客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0篇 解除租賃合同:租戶單方面終止租約

第1篇

甲乙雙方原於___x年xx月xx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xx市xx區xx街x號樓,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裝置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租客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0篇 解除租賃合同:租戶單方面終止租約 第2張

第2篇

被告:,男,19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所地:。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110925元(暫計算至起訴之日,實際應計算至被告搬遷之日);

(計算方式:從20xx年1月1日計算至起訴之日20xx年5月26日共145天,建築面積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條約定按五倍租金計算違約金,145天*30.6平方米*5元/平方米*5倍=110925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水電費共計8933.4元;

20xx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路478號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20xx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20xx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於20xx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後,原告又於20xx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儘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依租賃合同第十條第二項約定,租賃期滿,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物,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暫計算至起訴之日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電費8933.4元,應一併支付。

原告認為,被告逾期拒絕搬遷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故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3篇

甲乙雙方就解除_________(鋪位)的租賃合同,並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鋪位退回給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違約金,逾期達七天,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鋪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必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門辦完營業執照遷址或登出手續。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計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還需支付共計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約賠償金,總合計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雙方再次證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約退租當日,租金為每月共計人民幣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間涉及金額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據均不作實,以防產生糾紛。

五、甲方於乙方退租當日,一次性結清應付金額,乙方以收據收款。

六、乙方不得損壞鋪位內設施和裝修,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乙方退租當日,甲乙雙方當面銷燬所籤《租賃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雙方所簽定的所有租賃合同終止作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4篇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的合作期限為年,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元。

三、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支付的補償款後____個工作日內,將扣除應付房租後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退還乙方。

四、乙方應於收到甲方退還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後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補償款。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

七、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賣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經紀方: 地址:

賣方與買方通過經紀方的居間服務於 年 月 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了關於 市 區 物業(以下簡稱該房產)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現經三方友好協商,就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賣方須於簽署本協議之日起日內將定金_________)退還買方。

2、賣方同意賠償買方幣_________),並於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3、賣方同意補償經紀方損失幣元整(小寫:_________),並於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2、買方同意補償經紀方損失元整(小寫:_________),並於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3、買方於年日搬離房屋,交還房屋鑰匙,並結清相關費用。

二、未按期履行合同解除義務的,以拖欠金額為基數按日 ‰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三、自本協議履行完畢之日起,三方之間的合同關係終止,三方均不得再就上述合同追究各方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叄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賣方、買方、經紀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甲乙雙方原於20__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銀川市興慶區湖濱東街與麗景街相交處南面7號樓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

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裝置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7篇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租賃期共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___規定執行(如果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元。

5.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甲乙雙方原於__年__月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裝置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9篇

鑑於出租人(下稱“甲方”)與承租人遼寧公司(下稱“乙方”)就租賃位於 房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 《房屋租賃合同》,租期 ________年。

現承租人由於其自身的原因,要求終 止該《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乙方確認其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系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 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甲乙雙方根據《房屋租賃合同》規定,協商一致 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

3、乙方對租賃房屋的修繕、裝修、裝飾等物品的所有權轉移給 甲方;

4、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對租賃房屋內的任何物品放棄主張任何 權利;

5、甲乙雙方確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時無債權債務糾紛,也 不因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產生債權債務糾紛;

9、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原《房 屋租賃合同》中相關條款處理。(本頁為蓋章簽字頁)

第10篇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門市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及《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甲方將坐落於瀋陽市區

街(路)號層門市/住宅租給乙方。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租賃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因於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一、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並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房屋在乙方租賃期間應繳納的稅費等後,甲方於年月日前返還乙方扣除違約金以外的剩餘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