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終止合同5篇 「租房合同解除:明智終止與和諧解約」

本文主題是“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終止合同”。租賃合同終止是指當租賃期滿、租金逾期未支付或雙方協商一致等情況下,租賃合同結束。本文將介紹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條件和程式,幫助讀者瞭解合同終止的相關法律知識。

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終止合同5篇 「租房合同解除:明智終止與和諧解約」

第1篇

甲乙雙方於20__年7月19日、20__年9月27日分別簽訂了《租賃合同書》,合同中約定,乙方承租甲方區域內的 兩間商鋪,承租期分別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0月31日。 應乙方要求,甲方雙方同意終止 的租賃合同,同時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不再追究上述合同期內的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對金,不找差額、不補齊、不退還;對上述兩個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亦不退還。

3、乙方同意於20__年10月的商鋪完好交付給甲方,待甲方對房屋進行現場驗收後簽訂物品交接清單。

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終止合同5篇 「租房合同解除:明智終止與和諧解約」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的 模組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乙方光進銅退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二、從 年 月 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裝置、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後,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後,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六、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乙雙方於x年x月x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營口道29號大泛華國際商務中心26層f、g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x年x月x日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x年x月x日終止雙方於x年x月x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須於x年x月x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願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三、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四、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五、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七、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於x年x月x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4篇

本人與深圳市星宇時代商業地產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星宇公司)原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________合同(下稱原合同),現因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本人申請,星宇公司同意原合同予以終止,對此本人特承諾如下: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 年 月 日止;本人承諾於 年 月 日撤出租賃商鋪,將租賃房屋完好交回給星宇公司。

二、本人承諾合同終止後仍應當保守星宇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星宇公司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其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星宇公司有權追究本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本人承諾原合同履行期間對星宇公司無任何爭議事項,即便有,在原合同終止後,本人也同意將此爭議權益事項予以放棄。

第5篇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租賃房屋位於,房屋總面積,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原因,方請求終止該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相關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年月日簽訂的,上述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之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應於年月日前按照原狀返還租賃房屋及附屬物品、設施裝置等。返還前,乙方會同甲方對租賃房屋的設施裝置、物品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承擔返還租賃房屋之日前的水費、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租賃房屋內原有的基礎裝修、設施裝置、物品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以合同的傢俱清單附件為準)。乙方撤出租賃房屋後,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四、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逾期達五天,甲方有權強行收回租賃房屋並進行清理,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辦理完退租手續或給甲方產生任何其他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衝抵乙方所欠費用或遭受的損失。

六、原合同終止時,如果上述事項均無異議,則甲方應將租賃合同中的房屋押金人民幣仟佰元整(¥)全額歸還乙方,並返回當月剩餘房費人民幣仟佰拾元整(¥);

七、原租賃合同終止後,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同意就原租賃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