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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版吊車租賃合同5篇 最完整的電子版吊車租賃合同模板,助您輕鬆簽約!

本文介紹電子版吊車租賃合同,該合同是租客和出租方之間確定服務內容及規費用等相關事宜的重要檔案。電子版合同具有儲存、傳輸方便,易於備份的優勢,可以為租賃雙方提供更高效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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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在平等、自願前提下,本著配合、協作、互利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承租人(甲方)與出租人(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租賃裝置安全、有效地使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塔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注:每臺塔吊的月租金包括租金______元/月、塔司工資福利及保險費10000元/月、維修包乾費1500元/月;進退場、安拆及檢測費包括進場及安裝費11000元/臺次、拆除及退場費11000元/臺次、地腳預埋節5000元/臺次、檢測費______元/臺次。

上述價格為不含稅價,稅率暫定8%,最終以當地稅務檔案為準計算含稅造價,此稅費由承租單位代開代繳,出租單位提供相關資料配合承租單位辦理有關代扣代繳手續。

出租方將租賃物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交給承租方使用之日起至承租方退租之日(通知乙方退場並停止使用之日)止,每臺塔吊平均租賃時間約五個月。

4.1租金計算方式:按月租賃費計算。自安檢部門驗收合格並由承租方書面通知出租方開始使用之日起計算租賃費,不足一個月部分,每臺按:月租賃費÷30天×該月份

實際天數計算。冬季停工期間不計算租賃費,約定冬季停工期為當年11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

租金計算標準:按元/(臺·月)為單位計算,該租賃費標準包括租賃物主機及全部配置租賃費,地腳螺栓和標準節、非標節及附著的費用,及消耗油料、潤滑油料費用和塔吊司機的工資及伙食費用。

本合同租金總造價約31500元/臺.月_臺_5月_1.08(稅率)=______元;

本合同進場費、安拆及檢測費為29000元/臺次_臺次_1.08(稅率)=______元

4.3塔吊進退場及安拆費包括的工作內容為租賃物進場、安裝、除錯、檢測驗收、頂升、拆除、退場等全過程工作,此工作由出租方負責且費用全部包含在進退場費用當中,承租方不再發生任何費用。

4.4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自租賃物安裝並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租賃費,每月支付一次租賃費,當月的租賃費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至75%。租賃期結束後7天內結算完成,在之後的45天內支付至全部結算額的100%。在出租方提出付款申請時,必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繳稅金所需的資料。

4.5租賃物進、退場費支付:檢測合格後,進場費及檢測費與第一個月租賃費同期支付,退場費併入最後一個月租賃費同期支付。

4.6.1承租進場:承租方通知出租方之時起24小時內,出租方將租賃物運到承租方工地指定位置。自進場之日起三天內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且在建委驗收備案交付使用。

4.6.2退租退場: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時,出租方在4天內將租賃物運出承租方工地。

租賃物的維修由出租方負責。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排除時間不超過24小時,每月每臺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超過48小時(含保養時間)。

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如因承租方違章指揮而造成的安全及機械事故由承租方承擔責任。

1.1保證現場租賃物安裝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積極配合出租方解決出租方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食宿問題,承租方無償提供每臺塔吊三人住宿床鋪,床上用品及伙食費由出租方承擔;

1.3嚴格按出租方提供的基礎資料進行基礎施工,向出租方提供真實的基礎施工資料;

1.4對乙方編制的塔吊安拆、附著、頂升包括塔吊基礎施工方案中涉及塔吊正常使用及現場配合部分進行稽核。

1.5負責對租賃物周圍妨礙租賃物工作的電線、電纜防護工作;

1.6提供租賃物須用的電源至塔吊專用箱(距離塔吊不超過30米);

1.8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對於承租方違章指揮,出租方有權予以拒絕;

1.9負責塔吊進場、退場工地以內通道暢通,提供進場、退場必要的工作面及安、拆條件;

1.10由於出租方人員不能忠實履行合同義務,承租方有權隨時要求出租方更換或增加操作人員,並不得給承租方造成損失。

2.1提供新塔或近三年以內出廠的塔吊給承租方使用;提供釣鉤以上部分的鋼絲繩等索具(含維修及更換);

2.2提供租賃物的機械效能和技術引數、資料並符合現行國家規範要求;

2.3熟悉施工現場,根據施工現場條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編制塔吊安拆、附著、頂升及基礎預埋施工方案,經乙方單位技術負責人稽核、簽字後加蓋單位公章。為塔吊安拆、附著、頂升的順利進行而採取措施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3負責租賃物安裝,安裝完畢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後,提供國家及赤峰市驗收備案的各種資料給承包方存檔;

2.4出租方配備的操作人員均須持有上崗所需的有效證件,應具備內蒙古有關行業管理要求素質及豐富的操作經驗,滿足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需要,責任心強,聽從承租方的合理指揮、安排、現場協調;杜絕吃、拿、卡、要等不良行為的出現,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每發現一次出租方自願交納罰款1000元/次,其中塔式起重機司機除具備操作證、身份證、暫住證、務工證外,還要有一人有電工操作證,以便於租賃物的故障維修,滿足施工要求,以上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健康狀況;

2.5嚴禁塔式起重機司機將塔式起重機交給無證人操作,如果發現,出租方自願向承租方交納罰款20_元/次,並對由此造成的事故負全部責任;

2.6出租方必須保證駐現場人員遵紀守法,遵守承租方現場的各種管理規定,出租方應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保險,並將其可以證明確已投保的證明檔案提交承租方確認;

2.7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將塔式起重機進場安裝方案及保障措施提交承租方稽核;

2.8出租方配備塔式起重機司機不少於2人/臺,且未經承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換;

2.9出租方要強化安全意識,抓好安全生產和杜絕一切事故發生以及打架鬥毆、酗酒鬧事、偷竊、違章、違法等不良事件,由於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財產、人身傷害(包括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出租方承擔。出現安全事故,要按照規定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不得私自隱瞞,並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要求處理;

2.10出租方提供機械裝置應滿足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需要,提供24小時服務;如出租方未按約定的質量標準提供出租機械裝置或缺少有關裝置附件等,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施工,出租方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承租方有權扣押出租方的進度款;

2.11負責租賃物進場、退場工地以外道路的暢通,自行辦理運輸許可等手續;

2.12出租方在接承租方終止日後4天內將機械裝置清運出場,承租方租用日期終止前一週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確塔式起重機退場的具體時間,該時間為承租方租賃終止時間,自收到退場通知之時起3日內將塔式起重機退場拆卸及保障措施方案提交承租方稽核;

2.13基礎預埋及附著部分承租方提前2日內電話通知出租方進行預埋,承租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2.14出租方每月對租賃物進行維修和檢查兩次,檢查資料報承租方存檔;

2.15為充分體現與承租方合作的誠意,當業主撥款不及時,出租方自願集中本企業財力、物力保證工程正常施工,也不會因此影響工程進度。由於出租方不能滿足工期、質量、安全等要求自願退出,按實際發生臺班數的50%結算,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但承租方不能因本條而改變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7.1乙方安拆塔吊必須資料齊全,必須一次通過驗收,安裝質量達到合格。

7.2乙方切實熟悉現場條件和圖紙資料,編制切實可行的塔吊安拆技術方案,並要求安拆人員熟悉方案,並監督執行。

7.3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對塔吊進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資料上簽字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嚴禁使用未經驗收的塔吊。

7.4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成都市現行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執行,嚴格按照塔吊說明書的要求操作。

7.5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業管理人員,甲方在施工現場須配備專業工程師對塔吊安拆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對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乙方應及時提出糾正方案並予以糾正,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檢查,否則甲方有權下令停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未按承租方通知要求的時間、質量、數量提供租賃物而產生影響承租方施工進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出租方予以賠償,承租方可以另行選擇出租方。

2、租賃物發生故障修復時間超過4小時,每超過1小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租賃物發生故障修復時間每月每臺累計超過48小時(含保養時間),每超過1小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3、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時間將租賃物運出承租方工地,發生租賃物損失由出租方承擔。延遲時間超過3天以上,每延遲1天,出租方將向承租方支付1000元/天的場地佔用費。

4、如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有轉讓、轉租或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同期租金10%的違約金。

本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電子版吊車租賃合同5篇 最完整的電子版吊車租賃合同模板,助您輕鬆簽約! 第2張

第2篇

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

1,計收費標準: 甲方包月租用 元/月,每天至少保證一個班,超出時間按國家標準,四小時之內為半個班,八小時之內為一個班。

2,進出場費: 元(汽車吊即路途臺班 個班)由甲方支付。

3,嚴格執行任務單簽收制度,甲方須根據協議每天認真簽署任務單。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機械進場前,支付 元的預付款(進出廠費),車輛到達甲方場地預付 天 元的預付款,以後每 天付一 次。

5,甲方必須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總費用的2‰每天計收違約金,還有停止吊裝或終止協議的權利,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後,甲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餘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丟失(包括車上零部件),甲方要負責賠償。

六,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質證書的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做到“十不弔”,即: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弔。

(8)帶稜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弔。

七,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檢修和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乙方機組人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發生故障不能起吊外,應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吊鉤以下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八,乙方機組人員自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並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機組人員故意懈怠,在有足夠佐證材料證明下,甲方有權要求更換更高素質的吊車司機。

九,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負責。如需夜間施工,甲方必須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機械進場後,如因上述問題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維修,保養車輛的時間,不得扣除租賃費,維修時間超過3天,按實際超出時間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乙方機組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住宿就餐等生活問題由 方負責。

3.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同意在北京順義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價款全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磋商解決。

第3篇

承租方因施工需要租用出租_______汽車吊_______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

本租賃合同租用機械名稱:_______;機械型號:_______;租金價格:_______;工作時間:_______;租用期限:_______;使用地點:_______;

備註: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的熟練工;機械外觀要整潔;機械壯況要良好。租賃機械的許可權:在租賃期間,合同所列機械的所有權歸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承租方不得將所列機械轉讓,轉租,轉場,抵押,拍賣。租賃時間:租賃機械到工地以後產生,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隨意撤出機械,承租方不得隨意退租機械。

機械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每月結算租賃單價按照_______元/月租賃。因車輛原施工不了扣除每天_______元加班另算。租賃機械的進出場路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出租方機械操作人員:出租方配備的司機要服從承租方正常的工作安排,並服從現場指揮,並服從承租方統一管理,否則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撤換司機或退租。出租方配備的司機應持證上崗,應操作熟練規範,工作專心熱情,由於司機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後果由出租方負責賠償,且承租方有權就此代扣對應的損失費用應鋼絲滑吊環等非司機操作失誤有承租方負責。

司機嚴禁上班時間喝酒穿拖鞋與承租方人員儘量友好合作融洽相處。出租方配備一名司機,生活,住宿費用由承租方負責,駕駛員工資由出租方負責。上下班按承租方工人一起上班。

機械保養及耗油:出租機械應確保正常運轉,如發生故障應及時修復。機械所用柴油由出租方按規定牌號免費提供,其它所用機油,潤滑油均由出租方自行解決。機械及施工安全出租方司機應嚴格規範作業,非承租方原因引起的司機人身安全事故概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得強迫司機違章作業,並保證機械通過的便道,作業場地以及燈光要求。違約責任糾紛解決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如一方違約,由另一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其它未詳盡條款由雙方口頭協商,筆錄如下: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款付清後此合同自動作廢。

第4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每臺按25000元計算(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每臺共計貳萬壹仟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以實際到場之日起計算,(如有提前使用,按照提前使用日期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現金支付,不含稅金,若甲方需要稅務發票則相應稅費由甲方承擔。

(1)進出場費:吊車到達實際交付地點後,一次性付清進出場費。

(2)租金:使用滿一個月的次月10日前付清前月租金。在機械出場前五天付清所有租金。

1、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5年,(租賃時間為20____年3月2日至20____年3月1日);少於5年,按5年結算租賃費。

2、本合同簽定之日起30日內,吊車必須交付承租人;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3、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無法使用機械,租賃費均按照正常租賃計算。

4、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5萬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7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乙方負責操作、由乙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5小時內(白天)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24小時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48小時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之日起5日內,組織人員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乙方承諾協助辦理。

7、甲方負責提供司機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甲方應負責修造堅實的道路及場地,滿足吊車進場出場、吊裝和車輛運輸,甲方委派現場負責人員協助各項工作,若因甲方原因無法進行的由甲方負責相應責任。及相應的經濟損失。

9、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0、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如有增設他物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出廠合格證許可證、行駛證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代提供吊車司機1名/臺,指揮工甲方自備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租賃期滿後/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臵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臵、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500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30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超過5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5000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500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陸頁,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5篇

甲方因 施工,租用乙方16吊車一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算起,租賃費為每月 元整(不開稅票)。租賃費最少按一個月計算。一個月後按實際天數結算,吊車進場預付伍仟元。

二、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否則車輛停止使用。吊車退場前 結清全部租賃費,否則付清租賃費前都算租賃期。

三、每月准許乙方有兩天的修理、保養車輛時間,兩天以上 租賃期順延。因下雨、停電、停工等其它原因影響吊車使用都算 租賃期。

七、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乙方司機要聽從甲方負責人的指揮和安排。

八、如單方停止協議,應提前兩天通知對方。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