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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賃合同3篇 《商鋪租賃合同條款解析》

店面租賃合同是商業租賃中重要的一環,它規定了商鋪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合同的簽訂需要注意多個方面的問題,如租金、租期、物業維修和違約責任等。合同簽署前需認真閱讀條款,確保自己的利益受到保護。

店面租賃合同3篇 《商鋪租賃合同條款解析》

第1篇

承租方: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基礎上達成共識,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將位於 (填地點) 棟 樓 號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使用,用於經營 。

1、本著賃合同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簡稱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屆滿,如乙方需續簽本合同,應於期滿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續簽,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的權利。

3、合同期滿前,如乙方不租賃經營,應於四十五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終止合同;若未經同意單方終止合同,屬於乙方違約,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本合同期內壹年租金為 元,於籤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內因市場行情發生變化需調整租金,雙方協商隨行情而定。

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 元。合同期滿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退租的相關手續,並由甲方對其所承租房屋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憑租賃合同和收據退還保證金。

1、乙方進行裝修不得影響、破壞房屋整體結構和建築風格,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賃期屆滿,對乙方裝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於補償,其所有權屬甲方享有。

1、水、電等費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數(計量),按相關部門統一收費標準按月繳納。

(二)對乙方使用的租賃物裝修時的方案進行審批,適時提出修改建議,並對方案的實施進行監督;

(一)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商業公司規定的經營範圍進行合法經營;

(二)乙方在經營中的債權債務及因經營活動所引起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門店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私自轉租;

(四)對租賃房屋裝修時,執行甲方審批同意的裝修方案;

(五)合同期內,除房屋主體外的其他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卷門、水電設施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配套設施擁有合法的使用權;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實際發生的各種經濟損失。租賃期內如因國家政策、城市規劃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即生效。

店面租賃合同3篇 《商鋪租賃合同條款解析》 第2張

第2篇

甲方將 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為 年,從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為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為壹仟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並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稅收、衛生、房屋出租稅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通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後,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後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3篇

甲方將產權屬於自己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期年。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1、乙方以月租人民幣元(大寫),經營甲方店鋪。該門面房租金_____年內不變。自第______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1、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店鋪裝修、稅費及一切債務等)概由乙方負責。

3、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應愛護店鋪設施,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償或負責修復。乙方如需對門店進行改裝,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

6、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租他人,按違約處理。

1、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遷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