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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

篇一:商鋪租賃合同(通用版)

門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年月-鋪號)

商鋪租賃合同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

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

狀況進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

意不得變更經營專案。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年,自年起

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後,甲方

於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清單進行交接,並對其核對後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

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

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下稱計租日)。

4.2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年 月日至年月 日,租金單價為 元/

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元)。

4.2.2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元/

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曆月)計算,乙方須於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

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

戶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並由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向乙方開具收據。

4.6 乙方於簽署本合同時預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

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日至 年月 日租金。

4.7 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以該物業的建築面積進行計算,

單價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稅)整;管理費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計收,乙方於每月 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下月管理費。

4.8 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路報裝及用電增容,

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等費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應於每月日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交給物業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關收費單位要求時間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

,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

兩個月租金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 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

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按規定或約定交

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 該商鋪原有設施裝置(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後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3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裝置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

擔。

6.4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

必要設施裝置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7.3 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

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後續任何事宜負責,並承擔相

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並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7.5 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

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 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

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

篇二:商鋪租賃合同通用版2019新版

合同編號:(-年月-鋪號)

商鋪租賃合同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1.2 甲方將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

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

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專案。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後,甲方於 年 月 日

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

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交付

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

金(下稱計租日)。

4.2

4.2.1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

(大 寫)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曆月)計算,乙方須於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

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

戶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並由甲方授權代

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

4.5

4.6 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向乙方開具收據。 乙方於簽署本合同時預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

末的租金即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金。

4.7 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路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

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個

月租金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元)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 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

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5.3

5.4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裝置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裝修和改建

6.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裝置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6.3 乙方在裝修期間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

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6.4 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刺

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6.5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

使用,或功能,否則回覆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

6.6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

並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7.1

7.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交

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八條 牌匾標識及廣告

8.1 乙方安裝於該商鋪外部的牌匾與標識及的尺寸與規格等需經甲方同意,

並按甲方的要求安裝至指定位臵。

第九條 雙方權利義務

9.1

9.1.1

9.1.2

9.1.3

9.1.4

9.1.5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 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准的水、電設施。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援配合

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9.2

9.2.1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記憶體放危

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9.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

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9.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

或法律責任。

9.2.4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

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9.2.5 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

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0.1 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

括但不限於: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於牆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佔用費,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0.2 若乙方欲於合同期滿後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

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0.3 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

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臵乙方於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

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

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1.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三倍返還乙方

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由甲方全額補償給乙方。

篇三:2019年店面租賃合同

店面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店面坐落地址:,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不經過甲方擅自將門面轉租、轉讓或轉借的部分或全部門面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

4.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第一年租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共計元整(¥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總租金增加8%年為¥元,第四年為¥ 元,第五年為¥ 元)。

3.每年繳納租金分為兩次,即半年一繳(每年的1月1日前和7月1日前)。因考慮到乙方因裝修的資金壓力,第一年上半年的租金分兩次繳納。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提前15天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 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

2. 租賃到期後乙方不再續租時,不能損壞裝修部分和房屋架構。甲方不承擔其裝修費用。

3. 租賃期間如乙方安裝的商用天然氣和三相電,乙方在不再使用該門面後,憑相關單位出具的發票,甲方給付安裝費用。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

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 乙方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時所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國家應收的各項稅費,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5. 乙方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時,國家要求辦理的各種證件必須齊備。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甲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100000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100000元。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3. 在租賃期間內,有下列情況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互不承擔責任和經濟賠償: ①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 該房屋因社會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③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④ 該房屋損毀、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如發生上述事件的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提前搬遷,時間未到的租金按月返還給乙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人民幣¥100000元。

本合同共3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