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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鋪租賃合同7篇 租賃巨頭:商鋪大合同

本文以“大型商鋪租賃合同”為主題,介紹了商鋪租賃合同的重要性和相關條款。商鋪租賃合同是商業行為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檔案,它規定了商戶與房東之間的權責、租金支付方式、租期等細節,保障了雙方權益的平衡。對於商鋪租賃雙方而言,瞭解合同的內容至關重要,以避免潛在的風險和糾紛。

大型商鋪租賃合同7篇 租賃巨頭:商鋪大合同

第1篇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2、從第年起,租金每年比上年度增加元(即第年為元,第年為元,第年為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六期:租金為,付款時間為年月日。 ……… (或乙方每(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度,電錶底數為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1、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 本合同共頁,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大型商鋪租賃合同7篇 租賃巨頭:商鋪大合同 第2張

第2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則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鋪,乙方用於賣窗簾達成以下條款: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市第一層71㎡, 第二層71㎡, 建築面積㎡的商鋪,供乙方經營使用,甲乙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期滿後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續定合同,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7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不續合同。

3.甲方如不接受乙方提出的續租條件,本合同期滿後即自行失效。

4.乙方的經營範圍是窗簾,在未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其不得隨便經營其它專案。

1.第一年租金人民幣520xx元,第二年租金520xx萬元,第三年租金520xx萬元

2.租金分三次付清乙方應於20xx年5月1日前先交付甲方6000元,20xx年8月1日前交付甲方元,20xx年8月1日前交付甲方元。

2擅自轉租,轉讓經營場所或利用經營場所從事非法活動。

3逾期不交納租金,物業費,經限期交納後,仍拒絕不交納

3、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6.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和屋面防水維修費用及甲方的修繕責任。

7.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另行銷售該房屋,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有權抵押該房屋,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且甲方保證在該房屋產權轉給第三方時,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第三方擁有和承擔,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

8.租賃期間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徵得乙方同意。

2.不得從事非法經營,經營活動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3.愛護經營場所設施,在租賃期間如損壞設施,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4、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端正經營態度,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定。

5.依時交納租金,應在交付期一個月之內將租金交付,超過交付期一個月後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

6.嚴格按房屋使用性質使用房屋,乙方改變使用,用途與甲方協商,並取得甲方同意。

7.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將房屋轉租,必須簽定轉租合同,該合同必須在甲方備案。

8.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裝置,發現房屋及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賠償,使用房屋不當或者造成房屋損壞,應負擔修復或賠償。

9.租賃期間內,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租賃期滿日,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回承租房屋和裝置給甲方。如繼續租房屋,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不負擔責任(房屋租金按實際天資料實計算租金)。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租賃期間內,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專案當地法院起訴解決。

1.在甲方交付乙方該房屋前,乙方需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房屋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等由乙方負擔。

該房屋已經裝修,合同終止時,乙方需保持正常使用的狀況,不得損壞房屋內的任何設施。

第3篇

一、甲方將位於市街道小區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4篇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七條承租人如出資對房屋內改造,需徵得出租人同意,未經許可,造成出租人財物受損均由承租人賠償(按市場價結算),同意改造後的承租人新留財物合同期滿無償交給出租人。承租人在承租期間《市政(公路拓寬)、集團公司改制、集團公司建設用地、政府徵遷等,承租人應無條件搬遷,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承租人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計生政策,搞好租賃期間的防火、防盜及治安防範工作,服從物業管理,保證租賃期間的房屋衛生及其他衛生保潔,如有違反造成法律後果由承租人自負。

第十一條承租人如繼續租賃,提前30日告知出租人,出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可與其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承租人30日內不來續租者屬自動放棄。出租人收回房屋。

第十三條如出租期滿,出租人如不再帶外出租,須提前30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條件搬出。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2、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

4、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出租人、承租人、財務各執一份。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元),經雙方平等協商,預交半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元)。

(2)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不得無故拖欠租。

(1)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電錶底數為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合同期滿後承租方不再負責繳納。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停止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日書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整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甲方將坐落於,佔地面積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1.租金:共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天的寬限期,從第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檯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度,電錶表底數為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裝置,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裝置,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第7篇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位於省市區 街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1租金為元/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租金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因經營或其它事項經營不下去轉讓時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

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租金應按照附近商鋪租金當時價格。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租賃期間內,甲方因其它事項出售該房屋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並賠付乙方裝修費用以及各項費用,不得超過年租金倍。

第九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