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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交通安全的責任書4篇 家長交通安全承諾書

家長交通安全的責任書是一份呼籲家長們重視並承擔起保護孩子交通安全的責任的重要檔案。這份責任書提醒了家長們要加強對孩子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並在孩子出行時提供必要的監護與指導。通過簽署這份責任書,家長將積極參與到構建安全出行環境的行動中,共同確保孩子們的交通安全。

家長交通安全的責任書4篇 家長交通安全承諾書

第1篇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建立乘車學生、駕駛員、接送學生車輛資訊檔案,定期對接送學生車輛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瞭解掌握車輛運載學生的情況,及時發現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4、放學後,學校安排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做好學校與學生、家長“一對一”登記接送。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拼裝、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兩輪摩托車、三輪車、拖拉機、貨運車、麵包車等非法營運車輛上、放學;

2、家長應該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禁止電動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進入機動車道,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下車;

3、不租用、僱用未經備案、登記,有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社會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交通安全由合夥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車輛,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5)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三、本責任狀中“車輛”指所用交通工具,也涵蓋步行,“駕駛員”指所有駕駛任意交通工具的'人。

四、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各一份,報鎮政府備案。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家長交通安全的責任書4篇 家長交通安全承諾書 第2張

第2篇

為確保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幼兒高高興興進園,平平安安回家,幼兒家長要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幼兒交通安全,制定學幼兒園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幼兒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幼兒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幼兒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來接送幼兒上學、下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幼兒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幼兒園的管理規定,自覺將電動車、自行車和摩托車放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齊,不得把自己駕駛的汽車停在幼兒園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護送幼兒進園、離園並做好與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第3篇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靈寶市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2、建立乘車幼兒、駕駛員、接送幼兒車輛資訊檔案。

3、定期對駕駛員身體狀況、接送幼兒車輛執行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1、家長應教育幼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車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從汽車右邊下車。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並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長可以對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車輛執行狀況進行檢查。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②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⑥駕駛員出現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6、家長如需僱傭車輛接送幼兒,必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4篇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嚴格學生上、放學時間,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嚴禁學生騎車上學,放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訊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接送學生的'家長不得進入校園,不得擠佔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上學、放學乘車的同學一定要看清前後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的學生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5、教育學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佔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後通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為,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