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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申請書參考範文4篇 優秀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文解析

行政複議申請書是一種請求行政機關對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復審的書面申請。對於需要提交行政複議申請書的申請人來說,書寫一份規範的申請書是必要的。本文旨在為大家提供行政複議申請書的參考範文,以便於大家更好地瞭解書寫規範,提高申請成功率。

行政複議申請書參考範文4篇 優秀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文解析

第1篇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年齡、職業、住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地址,聯絡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的_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現向你局(廳)申請行政複議。

複議請求(對具體行政行為的處理和行政賠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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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申請書參考範文4篇 優秀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文解析 第2張

第2篇

申請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案由:因對_______(單位)____年__月__日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複議。

申請複議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申請複議的理由主要陳述原處理決定中事實不符,適用法律、法規不正確,處罰處理不當,程式違法等問題。

第3篇

申請人劉某,男,44歲,身份證號碼:__,__廠職工,住所地:__,郵政編碼:__,聯絡電話:__

申請人刑某,男,41歲,身份證號碼:__,__廠職工,住所地:__,郵政編碼:__,聯絡電話:__

申請人姜某,男,47歲,身份證號碼:__,__廠職工,住所地:__,郵政編碼:__,聯絡電話:__

申請人李某,男,42歲,身份證號碼:__,__廠職工,住所地:__,郵政編碼:__,聯絡電話:__

申請人江某,女,42歲,身份證號碼:__,__廠職工,住所地:__,郵政編碼:__,聯絡電話:__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__年10月23日作出的《關於__廠串場河景觀帶紅線內公有房屋使用人安置的方案》的具體行政行為,現向江蘇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要求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__年10月26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於__年10月23日作出了《關於__廠串場河景觀帶紅線內公有房屋使用人安置的方案》的具體行政行為,因該建設專案用地範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公有住房,侵犯了申請人的財產權,故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之間存在著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具體行政行為決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程式違法,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1、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實施沒有法律依據。在該具體行政行為中:它僅僅的依據是“根據有關政策檔案規定,結合實際”,就制定出臺該具體行政行為。一個具體行政行為的出臺,起碼應該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範性檔案,而不能僅僅說明是依據什麼政策、什麼檔案,含糊不清。因此申請人有理由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故建議行政複議機關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2、該具體行政行為檔案上沒有任何公章,不符合被申請人檔案的格式,它對外不應該產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申請人有理由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法律效力,故建議行政複議機關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3、被申請人作出的申請人所住房屋為廠分配租住戶與事實不符。申請人所住房屋是__廠分配福利房。__廠法人代表丁萬林在20__年廠職代會上口頭承諾職工所住房屋單位不收取租金,由職工自己維修。因此申請人有理由認為所住房屋是個人財產。如被申請人堅持認為申請人所住房屋為為廠分配租住戶性質,那麼被申請人應該提供申請人所住房屋20__年至今的房屋租賃合同和收費明細。

4、該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式。《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而該具體行政行為在__年10月23日公示,到11月10日就必須與__廠簽訂拆遷協議並搬家讓房,只有18天,違反了“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的規定。

5、該具體行政行為公示違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該具體行政行為僅僅公示了第一條,對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都沒有公示,尤其沒有載明徵收申請人具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屬於有意違法。

6、被申請人作出的公房補償方案不合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該條例,申請人最低應該得到不低於25萬的拆遷補償。該具體行政行為對申請人僅僅補償9萬元,遠遠低於申請人所住房屋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市場價格每平方大約6000元左右)

7、被申請人作出的公房調劑方案不合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而該具體行政行為卻給與申請人二十公里以外的地方,並且不與申請人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根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實地調查核實證據;對重大、複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採取聽證的方式審理。因此,申請人提出:請求行政複議機關江蘇省人民政府採取聽證的方式審理。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具體行政行為決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程式違法,極大地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規定,向江蘇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請求江蘇省人民政府撤銷被申請人的具體行政行為決定,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第4篇

一、原審法院作出裁定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5條是錯誤的,應該適用第227條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5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這是對“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而第227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的規定。本案中,複議申請人作為該案的案外人,原審法院作出執行異議裁定時,應適用民訴法第227條的法律規定。

二、原審法院在沒有鑑定的情況下,以申請複議人未提供相應證據為由認定複議申請人為 股東,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所謂被冒名股東,是指虛構法律主體或盜用他人名義登記股東。被冒名股東從未作出過持有股權的意思表示,不應被視為法律上的股東,不應賦予其股東權利,更不能追究其股東責任。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九條規定:“冒用他人名義出資並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冒名登記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承擔補足出資責任或者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原判在沒有對申請複議人簽名的真偽進行司法鑑定的前提下,不能排除申請複議人是被冒名股東,因此原審裁定複議申請人為 股東,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綜上,原審法院裁定複議申請人與上海鏡靜物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事

實不清,證據不足,違反法律程式,且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審法院作出的 號執行裁定書是錯誤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複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請求法院撤銷這一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