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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4篇 "精準明晰服務範圍,雙方權益保障——優質服務合同篇章"

本文主題為“服務合同”,介紹服務合同的概念、重要性以及相關事項,旨在幫助廣大讀者更好地理解和正確地簽訂服務合同。

服務合同4篇

第1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設計與製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託設計與製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 ¥ 元

2、乙方將設計製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 (大寫:)。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 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製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 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製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 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服務合同4篇

第2篇

甲方: (購買方) 乙方: (服務方) 丙方: xx區 (見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xx市xx區人民政府《xx區關於政府購買社會組織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試行)》(x府發[20xx]16號)等有關規定。為保證所購的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2、第一次劃撥時間: ;金 額 第二次劃撥時間: ;金 額第三次劃撥時間: ;金 額 第四次劃撥時間: ;金 額 本合同預留價款金額: 合同終止後根據績效評估及合同履行中的過錯或過失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進行清算後支付。

(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現乙方不符合《xx區關於政府購買社會組織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試行)》(x府發[xxxx]xx號)中規定的服務供應方(社會組織)應具備的條件,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承接服務專案後,由丙方和有關部門對專案實施情況進行全程跟蹤和監督。專案完成後,丙方會同相關部門和社會評估機構對專案的工作績效、服務物件受益情況、公眾滿足等進行評估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1、 專案為合同期內實施,甲方每季度瞭解掌握專案工作進度及資金運作情況,每半年對乙方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稽核一次。

2、 協調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相關的政府部門和單位、

3、 為開展績效評估,甲方應對乙方制定具體的考評意見。

1、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撥付專案經費。

2、 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務專案的資金,其溢位部分主要應用於乙方的再發展,不得挪作他用。

3、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得將服務專案委託給第三人,應按本合同如實報告專案進展情況,按時、按標準完成專案任務。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內完成全部專案的服務內容,合同結束後,應將相應款項返還甲方。

第七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因違約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區社建辦各執一份,在丙方見證下,經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簽定具體合同時,若有附件應註明,並註明附件名稱)

第3篇

本合同所謂瘦身美容,是指藉手藝、機器、用具、用材、化妝品、食品等方式,為保持、改善身體、感觀健美,所實施的綜合指導措施的非醫療行為。瘦身美容專案包括:

甲乙雙方關於本瘦身美容的權利義務,依本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未約定的,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廣告及本合同當事人間的口頭約定,均為本合同內容的一部分。

甲乙雙方的其他特別協議事項,其效力優於本合同條款。

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須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許或承認,本合同始為有效。

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及代受意思表示。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請成為乙方的會員,其權利義務依會員規約的規定(見附件)。

乙方應就會員種類及會員資格的權利義務,在訂約時向甲方作明確說明。如會員卡不慎遺失、毀損或被竊時,乙方於甲方填寫申請書後,應無償製作補發新卡。

乙方應將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實施的條件以及甲方所選擇的瘦身美容的專案、對價、次數、期間、課程數、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險性等,以及為實施瘦身美容所必須購買的相關商品的內容、性質、效用及其價格,於訂約時向甲方作充分明確說明,並提供相關的畫面。

乙方應將為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留作記錄,並予甲方簽名確認,且於記錄後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對。甲方可隨時請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紀錄影本。

乙方於實施瘦身美容專案前,應詢問、確認甲方有無因患疾現正治療中,是否屬過敏性體質、現有無服用何種藥物、肌膚有無敏感性及其他不利於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項。甲方對於乙方的詢問應誠實告知。

甲方於接受瘦身美容期間,任何一方發現甲方身體狀況有異樣或實施的部位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告知他方。乙方應立即中止實施,並有義務採取甲方接受醫師診療等適當的處理措施。但甲方發生異常或異樣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實施行為所致,甲方應負擔乙方所採取處理措施的相關費用。

關於診治醫師的選定,應尊重甲方的意見。在甲方受診療期間中,就該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間應予延長。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課程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因參加課程所需的用品的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細目見附件。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類似方式作為提供服務的憑證,應向甲方說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務內容、使用時段、使用地點、使用次數及有效期間等專案,並應將該等專案載明於卡、券上。

上述所謂有效期間是指瘦身美容服務預定開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內。但以後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收回卡、券。關於退費及賠償的標準,該卡、券除依訂約時的原價折算外,還應依本合同第十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等規定辦理。

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依下列計算標準,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費用退還於甲方。該退還金額等於價金總額扣除解約手續費。

前款解約手續費是指本合同價金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價金總額的10%)。

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依下列計算標準,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費用退還於甲方。該退還金額等於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並扣除已拆封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合同手續費。

前款終止合同手續費,是指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及已拆封附屬商品的剩餘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上述剩餘金額的20%)。

已接受服務及已拆封附屬商品的價格,皆以訂約時的原價為準。第十二條 實施前,業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

乙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本合同的,應於一個月內退還。甲方已繳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前款甲方的損失,是指本合同金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應與第十條規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上述金額的,不在此限。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時,可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或實施後終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災、戰亂、罷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別、年齡不符合乙方實施瘦身美容的條件,且為乙方於訂約時非因過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難以完成本合同的課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應依本合同第十條或第十一條規定退還費用於甲方。但前款第一項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續費。

甲方於實施瘦身美容課程後終止本合同書,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體或健康等事項,於相當期間內仍有義務為必要的告知或協助。

甲乙雙方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他方為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的意思表示。以書面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時,其樣式參照附件。

乙方向甲方為效果擔保,而未達其約定效果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甲方經乙方同意後,可將其依本合同所應承受負擔的權利義務移轉予第三人。

前款規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時起,承受負擔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

乙方經甲方同意後,可將依本合同所生的權利義務讓與其他瘦身美容業者。

前款情形,甲方於不同意時可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於退費時不得扣除手續費。甲方如另有損害,可請求賠償。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託其他瘦身美容業者代為履行時,甲方可解除或終止合同。

乙方經甲方同意後,就本合同的履行,該受託瘦身美容業者視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甲方於不同意時可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於退費時不得扣除手續費。甲方如另有損害,可請求賠償。

第4篇

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收貨、驗收、商品倉儲、分揀、配送、代收貨款、商品退換等物流服務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保證雙方權益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合同。

1.1.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培高pgs”商品管理系統,並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賬號及密碼,供乙方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記錄甲方商品驗收入庫及配送出庫情況。

1.1.2乙方應指派專人就甲方所提供的賬號及密碼進行妥善保管,並接受甲方關於登入該賬戶進行商品出入庫管理的培訓。乙方應及時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就甲方商品入庫及出庫情況進行如實記錄,並保證其所保管的甲方商品的實際資料與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的資料一致。

1.1.4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系統賬號及密碼予以嚴格保密。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手持mpos機,專用於甲方與甲方合作商戶定向結算,乙方向甲方提供代收貨款服務。

協議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儲存商品條件的倉儲地點。根據甲方指示,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倉儲地點就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進行接收及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商品進行入庫儲存、妥善保管,並根據甲方要求就商品進行分揀包裝、配送及代收貨款、商品調退換等。

2.1.1甲方在乙方收貨前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待收貨的《商品明細》及其對應的產品驗收標準,明確乙方代為收貨的名稱、數量、品質、規格、接收時間等,乙方接收到甲方傳送的上述通知後即應做好相應的收貨準備;如遇特殊原因,乙方不能按時收貨的情況,乙方應提前與甲方溝通,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因乙方的原因收貨遲延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遲延產生的一系列損失。

2.1.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上述《商品明細》中的相應資訊及甲方要求,就待收貨的商品進行嚴格驗收,包括並不限於商品的數量、破損、及相應的產品保質期,不合格商品應拒絕簽收,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甲方合作供應商解決。

2.1.3乙方在到貨後24小時內,應將驗收情況,包括合格品數量、不合格品數量及不合格原因等以乙方簽收的幹線到貨單形式掃描給甲方,並根據實際驗收入庫情況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如實完成資訊錄入。如果乙方在到貨後24小時內未將上述驗收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的,視為貨物全部合格,如後續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2.1.4 對於驗收合格的入庫產品,根據商品儲存屬性以及甲方的要求進行合理存放。

2.1.5乙方接收、配送或提取甲方指定商品出現遲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如乙方無法完成甲方指定配送服務或收到甲方合作商戶投訴,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全部損失。

2.1.6乙方就甲方指示接收的貨品未盡到嚴格驗收義務,誤將不合格商品作為合格商品予以入庫的,一經發現,由乙方承擔不合格商品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2.1乙方應根據收貨商品的屬性及特點選擇並保持適當的儲存空間及儲存條

件,保證甲方商品品質良好,適宜銷售。因乙方儲存不當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毀損、滅失、變質等情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部賠償。

2.2.2乙方應就驗收合格的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進行妥善包裝及存放,減少不必要的搬運或移動。如確需移動或搬運的,應採用合理的搬運方式,尤其不得使用可能對商品造成損害的搬運或裝卸方式。

2.2.3乙方倉儲物業的情況及甲方倉儲貨物的具體情況詳見合同附件《倉儲貨物詳情單》。

2.2.4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庫區進行檢查,如發現乙方存在商品儲存不當,或在移動、搬運或裝卸甲方商品過程中存在可能致商品毀損的不當行為的,包括但不限於人力粗暴裝卸、貨倉佈局不合理、易使商品產生物理損害或化學變化的行為、不當扔拋等,則視為乙方違規。如乙方多次違規,經甲方判定違規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應據實賠償甲方商品損失。

2.2.5自乙方接收商品後,商品滅失或毀損的風險即轉移至乙方,直至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該商品前的全部時間內,因乙方原因如該商品發生丟失、損壞、包裝破損、商品打溼、汙染、原件短少等情形的,乙方承擔全部風險。乙方負責以該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單價價格為標準,向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3.1 甲方根據自身配送需求,通過商品管理系統向乙方下發《商品配送單》,列明需配送商品的名稱、數量、地點、到貨日期、收貨人、特殊要求(如有)等資訊。乙方通過系統,列印甲方下發的《商品配送單》,根據該《商品配送單》的指示完成甲方的配送指示。甲方保證,單個縣城單次最低送貨貨值不低於20000元,不足20000元的按照20000元貨值結算物流費用。

2.3.2乙方應對甲方指示配送的商品進行妥善分揀、包裝、裝運並選擇適宜的運載工具,以便最大化保障該等商品在運送過程中保持質量穩定及外觀完好。

2.3.3乙方根據甲方《商品配送單》指示將需配送商品送達至甲方指定收貨人後,乙方應提示收貨人就商品質量及數量等進行檢驗,如乙方配送商品與甲方配送單資訊相符的,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收貨確認單上簽字,並按照《商品配送單》的

應付款要求其在甲方提供的結算裝置上進行結算。如乙方配送商品與甲方指定收貨人的訂單資訊存在不符的,如商品損壞、包裝破損、打溼、汙染、數量與訂單不符、商品型別與訂單不符等,乙方應自《商品配送單》標註的收貨時間起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不符,或乙方未在上述時間內書面通知甲方的,則乙方應負責賠償因此造成收貨人及甲方全部的損失。

2.3.4乙方應根據甲方《商品配送單》,將商品配送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上報商品配送情況,或主動查詢乙方商品配送情況,乙方應予配合。

2.3.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關工作。乙方工作人員在完成配送後,不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指定收貨人進行商品結算或擅自以現金等甲方禁止的方式與甲方指定收貨人進行商品結算的,視為乙方違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相應的賠償。

2.3.6因乙方原因將商品送至錯誤收貨人的,乙方應將該商品無償運到甲方指定收貨人。

2.3.7乙方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承運貨物包裝標準就需配送商品進行包裝,因乙方包裝不善造成甲方商品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4.1甲方根據收貨人的申請,通過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的“商品調退換”功能下發退換指令。乙方應及時登入該系統完成受理,並根據該調退換指令的指示在恰有該收貨人正向送貨時,到指定地點提取需調退換的商品。

2.4.2乙方提取需調退換的商品,為不影響再次銷售,以整箱為單位進行退換貨,退換貨產品不得開箱,乙方應嚴格檢查該商品是否存在已經使用、超保質期等影響商品再次銷售的情形。如不存在影響商品再次銷售情形的,乙方應立即提取該商品,並依照甲方指示運送至乙方倉庫或配送至甲方指示的其他地點;如存在影響商品再次銷售情形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2.5.1乙方應在每月1號,對甲方商品庫存進行靜態盤點,並在當日以書面形式將盤點結果通知甲方。

2.5.2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商品庫存情況,乙方應予配合,且甲方有

權隨時指派專門人員到乙方倉庫所在地就甲方商品進行抽盤核驗。

2.5.3如乙方倉庫中甲方商品的實際數量少於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商品數量,乙方應根據該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商品單價計算,賠償甲方該庫存損失。

3.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提供物流相關服務。

3.1.2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庫區進行檢查,對其進行kpi考核(kpi考核見附件)。

3.1.3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改進建議,對於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將隨時下發《整改計劃實施進度跟蹤表》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1.4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查詢已交付貨物的訂單資訊、物流追蹤資訊。

3.1.5對於乙方在配送過程中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如商品丟失、損壞、延遲配送等,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並在當月月底前結清相關賠償款項。

3.1.6對於簽收手續不完備的簽收單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通過正常、合法的途徑予以完善,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乙方配送費用的結算,並計入kpi考核裡。

3.1.7如乙方的配送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於車況較差、車廂不整潔存在汙染物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配送車輛,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2.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對倉儲面積進行調整,需要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將在接到通知後3個工作內予以回覆,甲乙雙方通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對倉儲面積進行調整。

3.2.2甲方應提供對應的結算裝置,若因乙方造成損壞或丟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原價進行賠償。

3.2.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向乙方按時足額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