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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3篇 精通買賣契約的重要內容和實踐技巧

買賣合同是商業活動中最基本的契約之一,規定了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和穩定。它不僅適用於物品交易,還包括服務、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交易。本文將介紹買賣合同的定義、主要內容和注意事項,幫助你更好地理解和應用。

買賣合同3篇 精通買賣契約的重要內容和實踐技巧

第1篇

出賣人: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買受人妥善保管,使用者正確使用,出現質量問題時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否則,視為沒有質量問題。若出現質量問題一切費用由出賣人負責。

第五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鐵路運輸以帶編號的正式短件記錄為準,按國家規定辦理,公路運輸憑配貨合同由承運人承擔。 第六條:化肥的所有權自貨物交付時起轉移。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倉庫

第八條: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及費用負擔:出賣人代辦運輸,費用由買受人支付。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執行本合同的第二條、第三條辦理。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現款結算,放到出賣人制定賬戶後,出賣人在此款額度內安排發貨。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的利益得到實現或雙方協商解除。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的規定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本合同在必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調解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行政司法機關調處。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經辦簽字、出賣人蓋章、買受人匯款之日起至本年度12月20日內有效。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1、合同履行地、出賣人所在地;2、買受人制定的優惠政策及返利政策;3、出賣人授買受人為 省市 縣總經銷,至 月 日完成

買賣合同3篇 精通買賣契約的重要內容和實踐技巧 第2張

第2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供需雙方

就 購買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 名稱 產地 廠家 材質 型號 規格 單 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備註(另附件)

合計人民幣(大寫): 說 明:本單價為材料送到工地的到場價格,包括: 運費及裝卸費;本單價為固定價格,無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化,國家政策如何調整,本單價均不做調整。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各種產品現行國家行業標準執行。

供方必須滿足需方對產品質量的要求。材料質量保證期為: 按各種產品質量保證期執行。(自材料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

供方負責運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點( ),供方負責及時卸貨。

運雜費用由供方方承擔。運輸過程中要按國家標準包裝、覆蓋,做到無拋灑、無遺漏,不汙染環境。

以運至需方工地,需方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需方提供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供方提供的包裝標準為:包

裝標準要符合國家標準。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對包裝物不進行回收。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貨到需方工地後,需方按現行業標準進行驗收,供方須隨貨提供產品出廠材質單等技術資料原件加蓋紅章);需方在貨到工地後1日內驗收完畢,如有質量異議須在貨到3日內向供方提出。

供方應對送貨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產品應是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並且符合國家安全防護標準要求。

合同簽訂時預付定金元,餘款根據工程進度分階段結算,每次結算供方應提供相應的正式發票。

十三、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1、 按需方指定時間交貨的,需方提前 3 天通知供方具體的供貨時間、規格、數量(或施工計劃安排)等資訊,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貨準備。

2、 需方負責提供材料存放場地,派專人指揮供方送貨車輛。供方駕駛員須服從供方收料人員的指揮,把貨物卸到指定地點;

3、 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廠內進行實地考查,供方應提供方便條件並給予配合。

1、供方負責供應滿足業主、監理和需方試驗室檢驗合格的材料,需方對材料質量有監督權。

2、供方所供應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且已經卸料的,供方要及時負責清理出場,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3、供方供應量不能滿足需方或材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並另選合格供貨商。

1、供方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需方所訂購的產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據影響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2、經證實因供方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

3、因需方計劃不及時而影響供方的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工程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是最終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 需方若因業主原因發生設計變更,需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則供方應無條件服從;雙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或解除,需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確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繼續有效;

2、 監理、業主對供方提供材料同樣有權檢驗,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3、供需雙方均為獨立核算單位,雙方與第三方的單位、集體、個人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均不牽扯另一方。

4、由於供方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負全部責任,需方不承擔任何連帶影響。 十九、本合同一式 兩 份,供方執 一 份,需方執 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結清帳款後自行終止。

第3篇

為維護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相關方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成交所訂傢俱的買賣。

運輸費:人民幣 元,由 支付;安裝費:人民幣 元,由 支付;其它費用:人民幣 元,由 支付。

□ 一次性付款:在簽訂本合同時,買方付清全部款項 元;

□ 分期付款: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口 定金款 口 預付款) 元;在 支付貨款 元,若前期已支付定金款,則定金款抵作貨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的定金,買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的強制性條款要求,同時還應符合企業明示質量標準(無明示質量標準時按照相關國家、行業標準)、產品使用說明、宣傳資料以及口 經雙方確認的樣品、照片或圖紙、口 其它雙方約定 。

若買方購買的商品由賣方安裝的,則貨到指定地點後給予賣方 天時間的安裝期。

買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對產品進行驗收。對於無需由賣方安裝的傢俱,買方應在賣方送貨到達指定地點後 (時間)或在貨物自提前對傢俱的數量、款式、顏色及是否有明顯質量缺陷進行驗收;對於由賣方安裝的傢俱,買方應在安裝完畢後 (時間)對傢俱質量進行驗收。

傢俱"三包"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傢俱售後服務規範》規定,雙方約定三包期限為 年,(一般傢俱不得低於年,紅木傢俱不得低於年)。產品有質量問題的,自交付之日起日內,賣方應當根據買方的要求予以退貨、更換或者修理,日內,賣方應當根據買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者修理;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自交付之日起日內,賣方應當根據買方的要求予以退貨、更換或者修理,日內,賣方應當根據買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者修理。

1、買方需按時支付貨款。買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逾期日,須按未支付貨款的 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日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全額貨款的 向買方收取違約金;

2、買方需按時接收貨物。買方超過合同約定的時間未提貨或不給賣方提供送貨條件的,賣方有權向買方收取每天 元的保管費用;

3、賣方按時送貨或安裝。賣方逾期送貨或安裝的,每逾期日,須按未交付貨款的 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逾期交貨或安裝超過 天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全額貨款的 向賣方收取款違約金;

4、賣方提供的貨物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因產品嚴重質量問題導致買方選擇退貨,賣方除返還買方已付貨款外,還需賠償買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賣方已經撤離市場或展銷會的,市場或展銷會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付責任,並有權向賣方追償。

買方和賣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糾紛,應先採取(、友好協商;、先向傢俱市場或展銷會主辦單位投訴;、請求賣場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調解;、向賣場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門申訴;)等方式解決。若解決不成,買方可按第 種方式解決:、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向人民法院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買方、賣方、市場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