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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畢業院校,要打破的不只是學歷歧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2日釋出通知提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合理制定公開招聘資格條件要求,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不限畢業院校,要打破的不只是學歷歧視,以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不限畢業院校,要打破的不只是學歷歧視
這一政策的目的是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
  
  畢業院校不再設限,人社部這份《通知》可以說為職業院校畢業生帶來了福音。事業單位因其工作穩定備受追捧,也正是基於此,報考的條件也比較高。在招考公告中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限制: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說法雖然不一樣,但都是“學歷門檻”,讓不少人望而卻步。
  
  有學歷門檻,難免相應地就有學歷歧視。其實不光是公務員、事業單位這樣的“考碗”,可以說無論你是升學還是社交,都能被大大小小的學歷歧視戳到無語凝咽。在網上流傳著很多版本的“學歷鄙視鏈”,一般可以歸納為:清北C9>普通985>部屬211大學>普通211大學>普通一本大學>強勢二本大學>普通二本大學,三本院校根本不配在本科佇列。在這樣的擠壓之下,職專基本上無立錐之地。
  
  只是高知真的高能嗎?事業單位很多都是專業技術崗,憑的是實際操作,是真本事,空有理論玩不轉。正如檔案中所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條件中的專業條件要求,應當以完成崗位職責任務所需具備的管理能力、專業素質或者技能水平為依據,主要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導履行職責任務的崗位側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不能只看畢業院校。
  
  不可否認,有能力的高層次人才絕大多數是在更好的學校,但擇優錄取的前提是給更多的人平等競爭的機會,而不是以學歷論英雄。只是我們也該清楚地認識到,“事業單位招聘不得將畢業院校作為限制性條件”這話說起來容易,真正實際實施起來還是有難度的。畢竟根據以往經驗,即便很多單位招聘時沒有明確指出要“雙一流”院校的學生,可是最後留下的有幾個是雙非?學歷“潛規則”亟待打破。
  
  畢業院校不再設限,要打破學歷歧視,也要重塑人才觀念。人社部印發這份《通知》,旨在貫徹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促進職業教育事業發展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國家發展需要“大國工匠”,而“大國工匠”離不開職業技能人才補給。期待各地貫徹落實好相關舉措,鼓勵引導職業院校畢業生積極投身現代化建設、鄉村振興等事業當中。

標籤:學歷 院校 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