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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買賣合同7篇 簽署及糾紛處理相關規定

上海市買賣合同是指在商業交易中,雙方為達成買賣合作關係而簽訂的法律檔案。其內容包括合作方式、商品價格、交付時間、質量要求、付款方式等情況。在商業活動中,簽訂買賣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對於保護雙方的權益具有重要作用。

上海市買賣合同7篇 簽署及糾紛處理相關規定

第1篇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證件型別: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二、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3.7 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代辦費: 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及費用概算如下:代 辦費: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裝置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上海市買賣合同7篇 簽署及糾紛處理相關規定 第2張

第2篇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1、單位程式碼證號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經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現居住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1、單位程式碼證號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經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現居住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km使用年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證號_________)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_________等款項。

過戶手續費約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負責(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支付)。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2、_________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拾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戶/轉籍)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影印件交付給_________方,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方為二手車經營單位時,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3、自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4、自甲方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應將過戶、轉籍後的有關證件及車輛交給乙方;同時,_________方支付清_________方過戶手續費。

1、甲方應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各類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限等真實情況和資訊。

2、甲方屬二手車經營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3、乙方應瞭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落籍所在地辦理落籍手續。

4、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並確保真實有效。

1、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乙方應按延期天數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延期交付的違約方應按延期交付天數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延誤期內的風險責任。

4、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本合同解除,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並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5、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出賣車輛價款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6、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7、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二手車交易及辦理過戶、轉籍手續過程中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保管人承擔;未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使用人承擔。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解決。

1、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2、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示範文字,供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

二、出賣人必須擁有出賣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屬國有資產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鑑定評估,並持有本單位或上級單位出具的資產處理證明。

三、本合同簽訂前,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等真實情況和資訊。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二手車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並在經營場所予以明示。

買受人應當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有關內容;瞭解並核對合同的條款、履行合同的時間、支付車款與其他費用的數額和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等。簽訂本合同前,應當仔細瞭解、查驗二手車的車況、有關車輛的證明檔案及瞭解各項服務內容等。

四、二手車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主體必須對本合同買賣雙方身份證明和合同簽章的真實性進行稽核確認。

五、本合同適用範圍為:二手車的直接交易;經營公司收購、銷售二手車輛。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 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支弄】 號 室(部位: );房地產權證號為: ;房屋型別: ;結構: 。

(二)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 平方米。

(四)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 】方式獲得。

(五)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裝置(非房屋附屬裝置)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六)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置、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計元,(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通過上海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居間介紹,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坐落:上海市_____弄____號____室號,房屋型別:_________,公寓結構:鋼混。

(三)房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平方米。

(四)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方式獲得。

(五)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置、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元。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個工作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裝置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甲乙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付房屋價款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15日後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5日的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房屋總價款的20%。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當於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價款,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支付。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已付房屋價款日萬分之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四條和第六條約定的應當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15日後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15日的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為房屋總價款的20%。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並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助不成,可以選擇以下第___項方式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第5篇

證件型別: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2) (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車輛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進口車輛、特種車輛為20%,下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亦有權將此項違約金款在乙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退還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車輛,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連同乙方已繳付的車價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對上述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無權索賠。

7.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經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實用性和舒適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或者在60日內(國內無庫存的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不計在內,下同)未能修復,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8.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在30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車輛價款的1‰的標準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

9.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或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11.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乙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12.違約金、賠償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加倍支付利息。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6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交付的肉禽應符合以下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甲方應提供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3.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肉禽交付後______日內付清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返還。

(1)交貨時在交貨地驗收:由乙方抽檢______%肉禽,並開具驗收單據。

2.途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肉禽的品種、數量、質量、日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_____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2.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後,應在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

1.甲方交付的肉禽品種、日齡、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付肉禽價款的每日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天,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每日_______%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一、購機前,請消費者知曉如下事項並進行如下確認:

2.行動電話包裝盒上的商標和機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購買的;

3.包裝盒條形碼串號(imei)是否完整,gsm手機可在行動電話上按'#06#,將所顯示的15位行動電話串號與行動電話盒上的串號核對是否一致;

4.檢視行動電話外形是否有磨損、裂痕等其他損壞情況;檢視機身上的螺絲是否有被擰過的痕跡;

5.行動電話配置是否齊全,與銷售商承諾的是否一致,並在下面合同條款中予以確認;

6.檢視行動電話累計通話時間,如顯示時間低於10分鐘,屬正常範圍;

8.消費者購買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號行動電話_________部;每部行動電話還包括下列配置:原裝電池板_________塊,串號_________,非原裝電池板_________塊;原裝座充電器_________部,原裝便充電器_________座;非原裝座充電器_________座,非原裝便充電器_________座;原裝耳機_________副,非原裝耳機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銷售商承諾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準予流通且質量符合國家法定標準的產品;

10.消費者支付購機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消費者購買的行動電話屬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務的,還需同時遵守其他相關約定;

11.銷售商須向消費者提供加蓋銷售商公章的原廠保修卡、原廠提供的保修條例或規則等有關單證和資料,並指導、協助消費者填寫“三包”憑證上須填寫的內容;

12.銷售商須開具加蓋公章銷售發票給消費者,銷售發票上須填寫該行動電話機身串號、出廠序號(批號),配件、產品商標和型號、價格、銷售日期等內容。

13.消費者購買行動電話後還可檢視您所購買的行動電話是否有進網許可證。檢驗進網許可證可登入國家資訊產業部網站或通過電話(010)88558800、(010)88558516對行動電話進網許可證的真偽進行查詢。

14.消費者須妥善保管購機發票、合同、保修卡和銷售商、生產商提供的其他單證。

15.消費者在三包期限內使用行動電話出現質量問題,務必前往有授權的特約維修部門報修,否則您將有可能失去國家“三包”規定對您的保護;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行動電話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行動電話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c、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請消費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務必要求修理方正確填寫修理記錄)

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網路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17.簽約本合同的銷售商承諾: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商有同型號同規格行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行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實施三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目錄)收取折舊費,但折舊費率以0.25%計;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15天內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銷售商逾期未能更換的,銷售商以行動電話價款×0.25%(天)對消費者提供補償。

18.補充條款(買賣雙方可就上述條款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動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