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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機租賃合同3篇 的注意事項與要點

提升機租賃合同是當今建築、物流等行業中必不可少的一份重要合同。該合同涵蓋了租賃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合同執行期間的合法權益,對於保障專案進度和企業利益具有重要意義。在簽訂該合同前,應認真分析和審查其條款,確保雙方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提升機租賃合同3篇 的注意事項與要點

第1篇

經甲、乙協商同意,甲方租賃乙方龍門提升機在建築工地使用,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租賃乙方提升機 臺,租賃期為 ,月租金為 元/臺,裝置進出場,以及提升機安裝、拆卸費用為 元/臺(含進退場費用),乙方將提升機送貨到工地後,甲方即付伍仟元整(作為裝置使用費押金)給乙方,以後第二個月開始每月收取月租金。本月內若不付租金,則裝置不能使用,具體租賃總費用到期後多退少補。

二、乙方對所租賃裝置的質量負責人(人為操作損壞不負責),若有機械裝置出現問題,乙方則及時加以解決(最遲維修時間不超過48小時),但不負裝置維修時間的誤工損失費用。

三、所租賃的裝置在工地被人為損壞或偷盜則由甲方照價賠償。

五、提升機安裝、拆卸費用中包含視訊、攝像頭及線路檢測、備案費用及其他所有費用。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提升機租賃合同3篇 的注意事項與要點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了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就甲方租賃乙方物料提升機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2、甲方提供裝置,根據工程建的需要,每臺配架體、附件、雙繩捲揚機、鋼絲繩(甲方提供新的鋼絲繩,更換由乙方負責)、井架附牆角碼、預埋件、自動電控箱、可視監控、層間門、配電箱、電線電纜、易損配件更換等。

3、甲方負責裝置的單程運輸費、運至施工現場的卸車費、安拆技術指導(包括安裝、中途加節、連牆及拆除)、報驗費等按相關規定辦理完整的手續和資料。

1、裝置租金,按每月人民幣 4000 元/臺,報驗手續費及安裝公司資質 1800 元/臺。 1

2、機架進場後,租期從乙方安裝檢測合格並辦理相關證件,開始計算租金,經乙方通知完工之日租金停止。

3、租期:暫定為6個月,按實際天數或月數結算,春節期間報停,扣除30天不計租金。

4、以上單價均含進單程運輸費、單程的裝卸費、安裝技術指導、加節、頂升、附牆、物料提升機的維修保養費(包含配件)、檢測費、報驗手續費、租賃費、管理費、利潤、風險、安全文明、稅金等一切費用,租賃期內不得調整任何費用。

l、甲方出租的裝置應保證技術安全效能好,效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裝置附屬裝置、安全防護裝置有效齊全,滿足乙方對機械裝置的使用要求及國家驗收規範。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裝置的有關安裝基礎製作技術資料,提供與本臺裝置有關的符合要求的.技術資料(檢測、備案及安拆方案及相關資料)、司機及指揮人員上崗證。

3、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四至十四條相關內容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因甲方原因在物料提升機安拆期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所有經濟損失,租賃期間因裝置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所有經濟損失。

4、裝置發生故障,應抓緊時間搶修,確保順利施工。裝置小故障停機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大故障停機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若超過6小時,扣除當日租金。

5、機修人員及操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工地管理,做到優質高效,嚴格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裝置保養規程》,如機械故障停止1天以上扣除日租金2倍,並承擔乙方停工所產生的一切損失。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物料提升機無法正常作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1個工作日,如超出按日租金2倍扣除,並負責承擔乙方的停工損失費用。

7、甲方在安拆期間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及技術交底,作業人員須持有效證上崗,遵守工程管理制度,服從乙方人員指揮,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l、乙方指定裝置安裝地點,滿足裝置的安全作業要求。

l、裝置租用期間,乙方只享有裝置的使用權,但不得將裝置以任何形式抵押或轉賣給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也不得將裝置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的裝置租賃期限到期後,乙方如繼續租用,本合同將執行至乙方要求停用時截止。

l、結算:按實際使用月數進行整月結算,不夠整月則按天計算。

2、付款:乙方承包內容全部施工完成收到業主工程款後支付甲方租賃款的 95 %,剩餘 5 %的租賃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 10 日內付清。

合同執行期間,無論雙方任何一方發生違約事實,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3篇

乙方:杭州傑盛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工程建設需要向乙方租用物料提升機,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圓滿地完成本專案的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租賃合同。

租賃期暫定為個月,以乙方把裝置送至甲方工程所在地並安裝除錯完畢後與甲方交接之日算至甲方通知乙方退場之日,具體日期按實際發生計算。 注:租用期不得少於個月,不足租用期限按個月收取租金。

1、(含進場安裝、退場拆除和來回運輸費及電氣安裝除錯),裝置的每套租金(不含貨用升降機司機工資)每月每臺 元。資料檢測費 元。以上費用稅金由 方承擔。

2、裝置的月租金按月支付,月租金在次月七個工作日內付清。進退場費用由乙方把裝置送至甲方工地之日起一週內一次性付清。進退場時間按甲方指定;如逾期不能支付,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

裝置進場:乙方必須提供合格裝置進場,提升機必須具備斷繩保護裝置(防墜器),上、下極限位裝置,吊籃必須有可靠地機出料口安全門,地面入口處有自落式防護門。由乙方安排專職人員搭設,並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證備案,搭設過程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搭設完成後,由甲方人員驗收,合格後由甲方簽字認可並開始計費。(其中人為損壞裝置附件遺失等由甲方照價賠償)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加節,並安裝附牆,拆除前,臨時附牆裝置也由乙方負責。(裝置如甲方提出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安排有關部門檢測) 裝置退場:按甲方指定日期由乙方進行驗收,整機移交,由乙方派專職人員拆除,拆除過程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

1、乙方進場機械裝置認真按照《機械裝置租賃管理辦法》質量體系、《裝置管理程式》和建設部jgj59-99安全檢查標準,確保裝置安全運轉,並且負責日常對裝置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2、甲方必須按照企業機械裝置工作標準和建設部jgj59-99標準,對裝置進行規範作業,不準裝置超負荷“帶病”運轉,禁止違章操作,確保裝置安全生產;發現故障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派人檢修,無故拖延造成甲方工期損失,乙方應進行賠償。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3、甲方應主動配合乙方做好裝置維修保養工作,如實提供裝置運轉檯班時間和故障情況。

4、甲方必須負責保證乙方裝置完整,不準將裝置轉租借用另方。

6、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專機專人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

7、護牆拉桿所用鋼管、扣件由甲方提供,安全網、安全棚及各種圍護由甲方自行解決。

1、在租賃期自然損壞由乙方負責調換維修,租賃期間甲方因保管不善發生裝置遺失,無證違章操作、裝置人為損壞等一切事項,由甲方負全責。

2、乙方預收甲方租用本合同裝置押金每套乙方並乙方驗收後,乙方即歸還甲方押金。

3、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權停用或拆回提升機,因此雙方所引發的各種誤工費用及一切事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2、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通過訴訟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本合同即可生效,機械退場結清賬款後本合同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