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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養殖場地正規租賃協議書3篇 "規範養殖行業,精準管理產業——最新養殖場地租賃協議書解讀"

最新養殖場地正規租賃協議書是指經過相關法律部門稽核,並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對於養殖場主和租賃者雙方來說,具有重要意義。一份完整、規範的租賃協議書可以有效規避租賃過程中的問題,保護雙方利益。

最新養殖場地正規租賃協議書3篇

第1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自願承租甲方養豬場有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2、租賃金額伍千元整,在雙方簽字之前一次性繳齊。

3、乙方向甲方交租賃保證金壹仟元整,在租賃期間,乙方未造成房屋設施損壞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滿返還租賃保證金。

2、乙方單獨承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合同期內發生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3、合同期內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電費、取暖費等等。

4、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租他人,只允許用於養豬生產,如需要改造、擴建必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後方可改、擴建。

5、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維修豬場的一切設施,所涉及的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後完好無損失交還給甲方。如有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

6、合同期內乙方負責安全管理,要做好豬場工作防火、防盜、人為破壞等防護工作,如造成損失,乙方按價賠償。

7、對豬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時要自行維修,如倒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9、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搞好室內外衛生。院牆外20米之內不能存放糞便、垃圾。

最新養殖場地正規租賃協議書3篇

第2篇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係,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路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 管理裝置,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裝置的損失。

3、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裝置隨著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4、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裝置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裝置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羊、飼料、藥品、水、電、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後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譽等),所有權歸屬乙方。

8、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為: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餘租賃期租金總額的50%,如雙方租賃到期後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

位個,每年養殖場 租金為: 元/個/年× 個= 元/年,即為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 元,大寫:()。

2 租賃時間為十年,前兩年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3、本租金為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

4、乙方於每年 月 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前兩年甲方免費給乙方使用,以後每年養殖

本合同有效日期為十年。從年 月日開始至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座落於莆田市城廂區靈川鎮青山村井邊七組一養豬場出租給乙方楊慶陽作為養豬使用。

二、租賃期共三年,甲方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養豬場交付乙方楊慶陽使用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養豬場。

2、利用承租場地非法生產國家違禁品等,損害公共利益的;

4、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甲、乙雙方議定三年租金為人民幣15萬(金額大寫:壹拾伍萬元整。乙方三年租金15萬元分三年期付款方式。付給甲方年租金伍萬元,交納租金方式為現金,每年提前10天支付承租金。第一年租金中,乙方扣除伍仟元作為場地、裝置維修費,實付肆萬伍仟元整。

五、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貳萬元作為承租豬場保證違約金。合同期滿,乙方返還豬場時,甲方應將承租保證違約金貳萬元(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六、未經雙方協商,不得在場豬舍內改動任何裝置和場地,確實需要更改應提前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才能改動施工,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承擔。

七、甲方提供乙方租賃期內條件有:母豬舍1座,母豬產房1座,中豬舍1座,大豬舍1座。

八、乙方要按時向有關部門交納電費,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被斷電,甲方一律不負責任,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要管理本場周圍環境衛生,要經常清理排汙溝管道等環境衛生。

九、乙方在租賃期間,周圍安全環境、道路交通,當地群眾、汙水排放,由甲方負責處理。

十、乙方在租賃期間,一切生產安全、經營管理,財務往來等經濟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經營生產中安全、經濟等責任。

十一、甲方租賃養豬場,已被政府規劃為工業用地,隨時有被政府徵用的可能,甲方只向乙方擔保飼養一年,往後二年,甲方不給予擔保,承租方無條件把豬場歸還給政府用地等政策。

1、甲方未按議定時間,交付場地給乙方使用,負責賠償付違約金每日貳佰元整。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日應支付應繳金額3%滯納金。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場轉讓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貳萬元整。如因此造成承租場房屋毀損的,還應負責賠償。

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願意承租,甲方不給予退還當年租金和違約金。

5、甲方場地被政府徵用和由政府統一治理排汙環境等造成乙方無法繼續承租的,甲方應退還當年余月租金和違約金給乙方。

十三、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在到期日起五日內將所租場舍交甲方驗收,如有損壞,應負責修理恢復原狀,並結清由於承租期間所有費用。

十四、免責條件:場舍如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不承擔責任。

十五、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