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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融資協議書4篇 房地產融資協議:投資有保障

本文介紹了房地產融資協議書,即借款人與金融機構達成的資金融通的協議。該協議規定了借款的利率、期限、擔保等條款,旨在確保借款雙方的權益和風險控制。

房地產融資協議書4篇 房地產融資協議:投資有保障

第1篇

為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優勢,本著“互利雙贏”的精神及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開發移動網際網路微市場達成以下協議:

經甲方授權,乙方可用甲方市場拓展部的名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聯絡開發移動網際網路微市場。

1、 向乙方提供公司形象宣傳、產品介紹及價格表等相關資料。

2、 配合乙方向客戶提供技術諮詢,客戶需求調查,編制開發合同及專案方案。負責安裝、

3、 當乙方與使用者單位簽訂合同後,按照約定時間內,提供符合同約定的合格產品,依據

4、 負責對乙方的業務人員進行業務範圍內的基本知識的培訓。

5、 依據本協議相關條款的約定,向乙方收取行業內產品最低開發成本費。

1、 負責(專案合同簽訂前)市場的前期拓展工作,並承擔所需費用。

2、 負責管理自己的銷售、渠道,並承擔所需費用和支付提成。

3、 詳盡瞭解客戶及競爭對手的基本情況,協助做好技術諮詢、產品測試、編制方案及簽訂

4、 乙方與使用者單位對專案實施達成共識後應及時向甲方報審,以避免其它合作單位(人)

5、 和客戶經常保持溝通,敦促客戶按合同中的付款時間及時付款。

6、 維護甲方權益,保密甲方的商業機密,及時支付甲方產品成本費用。

如出現下列情況的任何一種,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2、 乙方主觀或客觀的失誤導致甲方出現大的經濟損失。

1、在乙方與使用者單位簽訂專案合同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按產品費用細則所約定的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不提供發票。

2、需要甲方出具正式發票的,甲方將按國家稅務部門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3、乙方在產品約定範圍外所承接的專案,需甲方出面支援配合,費用另行協商。

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應賠償給對方因此所帶來的損失,情節來得時將追究法律責任。

房地產融資協議書4篇 房地產融資協議:投資有保障 第2張

第2篇

客戶(乙方)自願交納房屋認購金, 甲乙雙方公平自願的達成如下約定:

一、乙方在簽訂本《認籌協議書》之前已認真閱讀其中內容,願意在享受購房優惠的情況下,受《認籌協議書》條款的制約;

二、乙方自願交納人民幣 10000 元,作為購買___房子的意向金,開盤選房當天可享受 15000 元購房優惠;

三、乙方自簽訂《認籌協議》之日起,即成為___樓盤的購房意向客戶,享受交納 10000元購房意向金,開盤選房當天可享受 15000元購房優惠;如開盤當天選房成功,購房意向自動轉為購房款;如開盤當天未選中房源,則參考本《認籌協議書》第七條條款。

四、本《認籌協議書》會員編號,即為“___”開盤選房的.順序編號;

五、乙方在“____”開盤當天成功選房的,還優先享受如下購房優惠:一次性付款購房,7天內交齊總房款,另享受98折優惠;分期付款購房,7天內交齊總房款的50%,內外牆抹灰交時交總房款30%,交房時交總房款20%;

六、“___”專案開盤當天,乙方須憑本人身份證和本《認籌協議書》及認籌金收費收據至___售樓部進行選房,同時認籌金自動轉為選房定金;開盤時間以甲方通知選房日為準,乙方在本《認籌協議書》中的聯絡地址為有效地址,若因乙方聯絡地址原因無法聯絡,後果與甲方無關,作為會員享受的優先購房權利及優惠全部作廢。

七、如若乙方在___開盤選房當天未選中房源,乙方可申請認籌金退款,須在開盤後10個工作日後,憑本人身份證和本《認籌協議書》及認籌收費收據至___售樓部全額退還已交認籌金。

八、本《認籌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如有異議,請致電營銷中心客服熱線:____。

第3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家樂福國際商廈專案廣告推廣工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家樂福國際商廈專案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專案內容,(見附件一,共5頁)。

本協議工作時間將視甲方專案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專案委託單》(見附件)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專案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資訊文字;

3、指定工作專案對接人及專案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專案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專案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專案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見附件四)。

2、乙方負責甲方專案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和乙方為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含未定構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專案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專案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專案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1、甲方以《專案委託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專案委託單》籤認的專案,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於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專案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專案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營銷策略 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係策略 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第二階段---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 第三階段--- 專案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 第四階段--- 專案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專案招商部分工作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專案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專案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專案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1、甲方以《專案委託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專案委託單》籤認的專案,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於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專案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專案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專案營銷部分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 整合營銷策略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6/ 公共關係策略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 vi系統建立與設計第二階段---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第三階段--- 專案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第四階段--- 專案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專案招商部分工作內容1/ 招商市場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招商策略4/ 招商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招商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係策略 7/ 第二招商渠道開發策略

d 專案招商涉及的設計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務用品 2/導示系統設計 3/專案招商形象系統 4/招商氛圍包裝 5/戶外廣告類6/招商印刷宣傳物料實施 7/影視廣告類 8/媒體廣告類 e 媒體軟性宣傳文章撰寫

2、以上廣告服務費用不含製作費用及與第三方發生費用,如:印刷製作、tvc拍攝製作、平面拍攝、輸出菲林等費用。

3、以上服務費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專案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所發生之差旅費用。乙方品牌服務人員來往機票費用由甲方具實報銷。

1、 雙方在簽定服務協議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廣告服務費總金額的30%,即人民幣 元整(¥ )做為首期款;

2、 專案正式開售一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廣告服務款項 ,金額為專案廣告服務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3、 專案正式開售的五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專案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4、 專案正式開售的九周後,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專案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5、 專案正式開售的十三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專案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0元);

6、 本協議廣告服務費用餘下的1 0%,即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0元)在專案廣告服務期滿後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專案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等來往機票費用每月由甲方具實報銷。

1、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或者工作態度消極,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協議書按時支付設計費用,乙方有權不提交正式宣傳設計電子檔案及樣稿,並向甲方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未付金額的0.5%/天)。

3、乙方設計的作品,如在版權、肖像權、著作權、攝影權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訴訟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乙方提供之專案策劃設計服務成果,甲方已簽收且已支付專案費用全額,則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本專案作品發表的署名權。

因執行本協議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解決,協商不成則訴於轄地法院。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雙方簽章生效。合作到期後,雙方視合作情況另行確定是否續繼合作。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市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居間人居間服務幫助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甲方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房地產證號為 房地產用途為 ,登記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該房地產始建於 年 月,入夥時間為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目前物業管理公司為 管理費為 元/平方米。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並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為以下第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為 。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於抵押狀態,買方同意於簽署協議之日 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並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為辦理過戶手續之用。(若買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則賣方須於簽署本協議之日起 天內出具全權公證委託書給擔保公司和居間方指定人員,同時賣方須協助買方辦理贖樓手續。)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並同意以下第 種處理辦法。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為 元/月,押金為 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協議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檔案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為 元/月,押金為 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協議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檔案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餘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餘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附著於物業之上的戶口)本物業之上所附著的戶口(無論是出售人自已的還是別人的),出售人保證於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協議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轉讓價為 。該成交價不含稅費。

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定金不得高於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時進行結算。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另付稅費:⑴營業稅。⑵城建維護稅。⑶印花稅。⑷所得稅。⑸契稅。⑹增值稅。⑺產權登記費。⑻權籍調查費。⑼公證費。(10)評估費、(11)律師費、(12)保險費、(13)抵押服務費。(14)土地使用費。⒂其他: 。(以實際發生的稅、費單為準)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 種方式給付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ab兩種方式選取其中一種)

雙方同意,買方須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人民幣/港幣

元整(小寫 )於 年 月 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買賣雙方另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

1、買方須將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幣/港幣 元整(小寫 )於 年 月 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2、買方於 年 月 日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放款時間為銀行約定時間交付予賣方。

如買方支付首期款之餘額少於交易價格與銀行承諾發放貸款的差額之餘額,則首期款金額應相應增加,買方須於銀行出具承諾貸款函後三日內補足並交由雙方指定銀行監管。

買方自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幣 元。

買方自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幣 元。

買方自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扣除履約保證金後的餘款人民幣 元。

買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a、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的),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b、逾期超過90日後,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協議,賣方解除協議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願意繼續履行協議的,經賣方同意,協議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乙方應當於 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予買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 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除協議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未按本協議第 條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協議。買方解除協議的,賣方應當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時,賣方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本次交易所發生的佣金、贖樓費、稅費等等一切相關費用。

3、逾期超過90日,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協議的,協議繼續履行,但自約定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本房地產總價款為基數以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賣方在交房前,應將附隨於該物業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煤氣費、電話費等費用結清,結清單據須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甲、乙雙方自所籤房地產現售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 日內雙方應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均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交納。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雙方所約定處理。未有約定的,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權狀態、現狀、房價、房地產所附著的學位及戶口、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2、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1、居間方在本居間協議生效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 元。(不超過買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協議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本居間協議訂立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 元。(不超過賣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協議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協議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協議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1、賣買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資訊、條件、機會等資訊交易平臺,私自簽署房地產買賣協議或者中途委託其他中介公司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協議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賣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買方可要求賣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與佣金損失。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協議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買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賣方可要求買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損失。

4、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協議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買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5、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協議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賣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產買賣協議不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於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買賣雙方交繳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於本協議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協議不相符的,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共有附件 份,頁數為 頁。協議附件為協議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於各附件每頁簽字確認。

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之一解決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