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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管理辦法5篇 優化銷售流程,提升業績:銷售管理精要

《銷售管理辦法》是指用於規範企業銷售行為的管理規定,主要涉及銷售計劃、銷售目標、銷售組織、銷售人員管理以及銷售過程等方面。該辦法的實施有助於提高企業的銷售業績和市場競爭力,對於企業的長期發展至關重要。

銷售管理辦法5篇 優化銷售流程,提升業績:銷售管理精要

第1篇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現象。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保管,並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第二條 辦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消耗情況進行申購備領,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門(人)提出申購,控制品經各公司總經理批准,特批品經董事長批准;批准後的《申購單》交採購中心執行購買。未填寫《申購單》及未經領導批准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第三條 採購人員應將所採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採購價格核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並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彙總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按總部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公司領導同意。

第五條 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稽核。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第六條 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墨水、塗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第七條 凡調出或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或交接手續時,應將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 辦公電腦、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裝置的耗材及維修由裝置使用部門(人)負責,並經總經理批准,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門負責申購。

銷售管理辦法5篇 優化銷售流程,提升業績:銷售管理精要 第2張

第2篇

為加強辦公裝置和辦公用品管理,保障日常辦公執行,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辦公裝置和用品,是指辦公桌椅、沙發、茶几、飲水機、書櫥、檔案櫃、臉盆架、衣架、電腦、影印機、印表機、碎紙機、傳真機等辦公裝置,以及計算器、筆、墨等文具,紙張、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辦公必需品。 二、辦公裝置購置。辦公裝置購置實行事前審批制度,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裝置)購置、維修申請單》,經相關科室主任、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後,報鎮長審批,由財政所兩人以上負責聯絡、詢價、購置和結算;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由財政所按政府採購程式執行。

三、辦公用品購置。辦公用品原則每季度採購一次,由財政所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確定購置數量,填寫《辦公用品(裝置)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後統一購置。因特殊原因確需臨時購買的,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裝置)購置、維修申請單》,按以上程式報批後,由財政所購置。

四、辦公裝置的使用和維護。各科室工作人員負責本科辦公用品的保管維護。電腦、印表機等辦公裝置應定期清理、檢查,避免非正常損壞。確需維修的,由使用人填寫《辦公

用品(裝置)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由辦公室統一報修,並予以登記。

五、紙張、碳粉、墨粉等耗材購置。各種辦公用紙由財政所按辦公用品購置程式購置。印表機、影印機的碳粉、墨粉用完後,應重新灌裝再次使用,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裝置)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由財政所聯絡更換;確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式審籤後,由財政所聯絡購置。

六、辦公用品保管和領用。財政所指定專人(趙鵬瀚)負責辦公用品保管和發放,領用人按需領取,並在《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上簽字。

七、人事調動和工作調整時,辦公室(財政所)負責監督辦公裝置及用品的交接和調配。

第3篇

一、計算機機房由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人員、外來人員進入機房時須登記。

二、進入機房時由機房管理人員組織依次進入機房,進入機房時必須穿上鞋套,保持室內衛生,走出機房後才能脫下鞋套。未經許可,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三、進入室內,不得高聲講話,不得在機房奔跑和打鬧。

四、所有機櫃內開關,按鍵應在指導下操作,不得亂開、亂扳與敲擊。

五、如遇機器故障,應及時向機房管理人員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六、自覺愛護公物,嚴禁在桌、椅、機器上亂塗、亂畫、亂寫,違者嚴肅處理。一旦出現損壞公物現象,一律照價賠償。

七、未經同意,不得使用機房內計算機,不得更改機器的一切設定;嚴禁無故刪除、複製、改名機器內的檔案。

八、必須注意機房環境衛生。禁止在機房內吃食物、抽菸、隨地吐痰;對於意外或工作過程中弄汙機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須及時採取措施清理乾淨,保持機房無塵潔淨環境。

九、不得隨意攜帶軟盤,光碟上機使用,防止計算機病毒侵入,如有必要,可向機房管理人員說明,等檢查、防毒後才可使用。

十、嚴禁玩任何型別的遊戲、上網、聊天等。上網際網路瀏覽資訊時,不準隨意下載或安裝軟體,以防病毒感染,如有必要,經機房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行。十一、在機房內,禁止抽菸。

十二、機房管理人員對違反機房規章制度,不聽勸告或非法設定裝置狀態,以及由影響其他裝置安全、影響裝置執行的行為操作,有權令其停止上機並責令其離開機房。

十三、離開機房時應按操作順序正常地關機,整理好滑鼠、顯示器、主機等裝置,然後將凳子整齊的擺放,關好所有門窗,斷開斷電源再按順序離開,走出機房後才能脫下鞋套。

第4篇

第一條為了保障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參加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等工程專案的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應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廠方(甲方)必須對外委施工的單位(乙方)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其內容: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確認,要由機動、安全聯合審查,認證後,方能委託。

第五條甲乙雙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書。合同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責任。

臨時追加的專案,除按程式補辦手續外,要由質量安全環保處審定安全措施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乙方施工前,必須落實施工或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等工作,並經甲方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

1、明確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

3、甲方向乙方介紹本單位廠規廠法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

4、甲方有關人員陪同乙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作業現場及環境,一同落實安全措施。

6、甲方對乙方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作業場所,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並向甲方主管部門備案。

1、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電、動土等管理和審批制度,並取得甲方主管部門的批准,方可作業。

3、負責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任意將火種攜帶入廠內,按厂部規定著裝。

4、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甲方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甲方安全生產的作業,甲方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

第九條乙方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其它事故,應由乙方負責調查和處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報其主管部門時,應同時抄送甲方主管部門和質量安全環保處,由甲方質量安全環保處報上級備案。

第5篇

口頭表揚、通報表揚、頒發獎品與獎金、授予優秀員工稱號、晉升工資

6、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受到顧客表揚

7、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

9、為酒吧的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實施後有顯著成效

(2)上班時儀容儀表不整,如頭髮散亂、手插口袋、倚靠牆壁、佩戴除婚戒之外的飾物、濃妝豔抹、衣冠不整上班等。

(3)與顧客交談有不禮貌的行為舉止,如在顧客面前梳頭、打呵欠、伸懶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2)工作不認真,紀律鬆懈,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6)未經批准在自己的更衣櫃記憶體放酒吧、顧客或其他員工財物。

備註:口頭警告一次扣50元,書面警告一次扣100元,嚴重警告一次扣200元。

以上羅列種種行為僅為舉例,過失行為不侷限於以上所列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