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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動員報告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動員報告


 堅定不移打好掃黑除惡主動仗攻堅仗整體仗

不斷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勝利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動員報告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全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旗幟鮮明、態度堅決地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務求打贏這場為期三年的攻堅仗。

一、充分認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

黑惡勢力是侵害群眾、蠶食政權的“膿瘡”和“毒瘤”。對黑惡勢力犯罪問題,黨中央和各級各有關部門歷來高度重視,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共中央於1983年發出《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決定》,對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進行打擊,首要打擊目標就是黑惡勢力犯罪。此後,黨中央又於1996年、2001年和2010年分別在全國開展了三次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嚴打”和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對維護社會持續穩定、創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發揮了重要作用。一些外國政要和境內外專家認為,經濟高速發展、社會大局穩定是中國向世界展示的兩大奇蹟,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廣大人民群眾,甚至不少外國友人都認為中國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但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國黑惡犯罪仍處於活躍期、多發期,黑惡犯罪呈現出一系列新的動向和特點。這次在全國部署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與歷年開展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雖僅一字之差,但對廣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意在全域性,突出源頭治理,更強調與反腐敗的緊密結合,與基層治理的緊密結合,從源頭上拔掉黑惡勢力再生的“根”,剷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對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通知,中央政法委牽頭,紀委監察、組織、宣傳等部門參與,全黨動手、全民動員,可見此次專項鬥爭的極端重要性及其深遠影響。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迴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嚮往的迫切需要。安全是人民群眾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礎,而黑惡勢力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侵蝕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掃黑除惡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是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讓廣大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實際行動,是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熱切期望。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迫切需要。黑惡勢力不僅影響社會治安,而且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直接影響經濟發展。黑惡勢力不斷涉足經濟領域,擴張經濟實力,以商養黑、以黑護商,不擇手段、瘋狂接取經濟利益。要創造公平有序的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就必須剷除黑惡勢力這一嚴重干擾市場秩序的毒瘤。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形成有效社會治理的迫切需要。建立和諧有序的社會是人類的美好追求。各類涉黑涉惡問題在一定範圍內造成了社會無序和秩序混亂,影響了社會融合與社會穩定,動搖了社會治理的基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牽引,深入整治影響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形成有效的社會治理、良好的社會秩序。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迫切需要。凡是基層政權組織軟弱渙散、基層基礎工作薄弱、腐敗問題嚴重的地方,黑惡勢力就會形成氣候。一些地方之所以黑惡勢力犯罪猖獗,根本原因在於黑惡勢力具有一定的生存空間,具有適宜滋生的土壤。如任其發展下去,必然危害我國社會主義政權,動搖黨的執政基礎。掃黑除惡不僅是維護社會治安的問題,也是重要的政治問題,對於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維護黨的執政形象、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明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年,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進入新的偉大時代,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意義重大,責任重大。我們要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任,以堅定的決心和意志投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通過不懈努力換來XX的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二、掃黑險惡攻堅戰打什麼?怎麼打?

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就發出了《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這三年工作的重點分別是:

2018年,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眾滿意度;

2020年,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打什麼?這次掃黑除惡行動的重點打擊物件主要包括哪幾類人呢?

明確了十大掃黑除惡重點打擊物件: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專案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怎麼打?按照中央總要求,結合我市治安狀況和麵臨的形勢任務,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認為著重抓好以下五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一)要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各部門要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的《關於辦理時數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18〕1號)為依據,統一執法思想,提高執法效能,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要把12類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物件列為打擊懲處重點:

1.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

2.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骨幹分子;

3.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4.操縱破壞選舉、侵蝕基層政權的黑惡勢力;

5.橫行鄉里、破壞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勢力稱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6.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專案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7.在交通、建築、礦產等行業領域非法經營、強攬工程、破壞經濟秩序的黑惡勢力;

8.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點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9.“套路貸”“校園貸”“裸貸肉償”等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10.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1.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12.包庇、縱容黑惡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在深化專項打擊的同時,不斷完善鄉村治理模式、強化農村治安防控、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堅決扭轉一些地方治安混亂面貌。

(二)充分發動群眾,廣闢線索來源。一是堅持依靠群眾,打人民戰爭。要面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信箱,開通網際網路平臺,接受群眾舉報;要統一懸掛張貼標語、口號,加大舉報獎勵力度,鼓勵群眾積極舉報線索;要組織足夠力量下基層,深入黑惡犯罪活動猖獗的行業、地區,聽民怨、聽民聲,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掃黑除惡。要釋出通告,敦促一切黑惡犯罪分子停止作惡、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對舉報人以及證人、鑑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親屬,要採取相應保護措施。二是暢通多種渠道,廣泛收集線索。各部門要積極參與,從執法資料、重點群體,重點人員、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司法個案、信訪投訴、網路輿情、妨礙公務、暴力抗法等方面全面排查,集中梳理,分類篩選,逐條核查。重點從七個方面收集線索。

1.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村“兩委”成員進行綜合研判,及時發現涉黑涉惡線索;

2.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稅務、工商、旅遊、金融等部門掌握的涉嫌黑惡犯罪的欺行霸市、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高利放貸等情況線索;

3.通過設立舉報信箱、網站,關注媒體報道、網路輿情和信訪投訴等,從中發現涉黑涉惡線索;

4.對本地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追債討債、聚眾滋擾等個案和“黃賭毒”、3人以上結夥作案警情,進行串並研判分析發現線索;

5.對娛樂場所、建築行業、倉儲物流、批發市場等容易滋生黑惡勢力的重點領域加強管理監控,從中發現涉黑涉惡線索;

6.建立涉黑涉惡高危人員資料庫,在對重點人員常態化動態管控中發現涉黑涉惡線索;

7.積極發動監所在押人員檢舉揭發涉黑涉惡線索。三是對情況的收集、核查、上報要落實責任。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派出所要會同村、居委會對本轄區負責;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責任。既要管行業、管場所,也要管情況收集上報;要落實核查甄別責任。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十天內向公安通報、移送第一批線索情況。

(三)落實“按需上案”機制,專案專班專攻。公安機關偵查力量、偵查資源要向偵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傾斜,加強對涉黑涉惡犯罪分子行為軌跡、社會關係的資訊研判、情報收集,查明全部犯罪成員,查清所有犯罪事實,挖深挖透挖徹底,使每起案件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專案一律組成由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專案組,根據案件需要,抽調足夠力量組織偵辦,動用一切偵查手段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及時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堅決依法及時查封、凍結涉黑涉惡資金、帳戶、財產。

(四)徹底剷除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和經濟基礎。堅持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既打黑惡犯罪,又打幕後“保護傘”,建立健全紀檢、公安機關聯動機制。公安機關在偵辦涉黑涉惡案件中要注意發現公職人員職務犯罪線索,及時通報紀檢監察機關;紀檢、公安機關加大協同調查、偵查辦案力度,確保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與“保護傘”案件同步查處;對已打掉、判決的涉黑涉惡團伙要進行“回頭看”,梳理排查不作為、亂作為致使黑惡勢力逃避打擊,或為黑惡分子入黨、當選基層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供幫助的線索,依紀依法追查到底。要綜合運用追繳、沒收、判處財產刑以及行政罰款等多種手段,著力剷除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對涉黑資產的來源和去向,在辦案初期就要全面調查,及時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對不宜查封、扣押、凍結的經營性財產,要及時交由政府指定部門或委託有關機構代管。國土資源、住建、稅務、工商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

三、掃黑除惡要強化擔當形成合力

這場為期3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從2018年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確保專項鬥爭穩紮穩打,全戰全勝,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各級黨委政府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要求,主要負責同志要勇於擔當、堅持原則,敢於碰硬、敢於“揭蓋子”,堅決支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二)嚴格工作紀律,堅決兌現獎懲。嚴格落實“嚴禁黨政幹部插手案件干預司法活動、司法內部人員違規過問案件、辦案人員與特定關係人不正當交往”的三項規定,對黨政幹部尤其是政法幹部要約法三章:對涉黑涉惡犯罪線索案件,不準拖延推諉壓案不辦;不準降格處理寬縱罪犯;不準通風報訊說情干擾辦案。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嚴禁刑訊逼供、嚴禁非法取證,堅決防止發生執法安全問題。要把專項鬥爭納入綜治和平安建設考核體系,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績先進的單位和貢獻突出的個人,每年度進行通報表揚,並實行戰時表彰獎勵機制,對錶現特別突出、符合條件的先進個人予以提拔重用。對領導幹部不履行掃黑除惡職責,對專項鬥爭重視不夠、組織不力,行業日常監管不到位,對黑惡犯罪發現不及時、打擊不主動、整治不徹底,發現“保護傘”線索不追查、不報告、不移交的,依紀依法問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媒介,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掃黑除惡的堅定決心,大力宣傳政法幹警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的先進事蹟,著力形成橫掃黑惡勢力的濃厚氛圍,最大限度地釋放正能量。對社會各方面廣泛關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要把握好時、度、效,有選擇地進行曝光,充分彰顯法治權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同黑惡勢力鬥爭的信心。

同志們,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和人民交給我們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我們要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提振精神、合力攻堅,以決戰決勝姿態堅決打贏這場硬仗,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為決戰脫貧、決勝小康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