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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制勞動合同精選7篇

優秀的合同是需要結合實際的交易情況的,千萬不能虛假敷衍對待,在制定合同之前,我們首先要明確好合作雙方的職責和利益,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派遣制勞動合同精選7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派遣制勞動合同精選7篇

派遣制勞動合同篇1

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聯絡方式及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聯絡方式及電話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老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天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 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治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非凡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並按每月 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治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治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 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制勞動合同篇2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_________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休息____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班_____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____________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月工資_____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於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以下防護措施:___________。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派遣制勞動合同篇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派遣制勞動合同篇4

編號: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 _____區(縣) 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終止。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派遣制勞動合同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籤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籤):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派遣制勞動合同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採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於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

2、派遣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稽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後,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制勞動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人才評薦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應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一條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亦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定人員,經雙方確認後,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對乙方所派遣的員工,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試用期。

3.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派遣關係並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和國家造成損失的;

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關係,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在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員工個人另籤協議並抄送乙方備案。

6.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兩週內,應做出答覆。

第二條甲方義務

1.尊重員工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2.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和施?市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場所與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與管理。

3.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規範。員工經培訓後,應建立有本人簽字的備檔。

4.嚴格執行國家和施?市規定的工作時制。在生產經營和工作必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時,應按相關規定控制加班時間,並支付加班費。

5.保證員工在派遣期內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工傷假(含職業病)、病假(含非因工負傷)、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和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承擔工資和相關待遇。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之內,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派遣關係:

()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醫務鑑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於本條(2)、(3)款派遣期限屆滿的,應順延至醫療期滿或哺乳期滿。

7.員工若非因甲方違背法律、法規提出辭職,乙方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回覆乙方。

第二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薦員工,併為甲方所選定的人員(見附表一)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和簽訂勞動合同。

2.對員工進行入職基本培訓及教育員工遵守甲方工作制度,保守甲方技術和商業祕密。

3.依照和甲方協商確定的員工應得工資及相關收入金額,按月以貨幣方式向員工足額支付,並代扣和代繳個人所得稅。

4.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代繳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5.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手續。

6.為甲方派遣公務出國、出境和赴邊防、特區的員工,辦理出國、出境和相關手續。

7.經甲、乙雙方確認,為解除和終止派遣關係的員工,辦理離職、失業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乙方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員工合法權益之行為,有權進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兩週內,應做出答覆。

第三章?費用及結算

第五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員工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詳見附表一。此附表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第六條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屬於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之專案,應交費用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費標準,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員工派遣費用,每月0日之前,甲方應通過銀行匯至乙方帳戶。

第九條乙方每月應按有關部門規定之期限,繳納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關係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另一方有權向責任方追索經濟賠償和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響員工工資按期發放或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按期繳納時,其後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由於甲方或乙方違背法律、法規或政府規定,對員工權益造成損害或導致員工辭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員工派遣關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向乙方賠償“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員工解除合同或派遣關係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員工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7項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應向甲方選送新的相應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員工,應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求得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之內,甲、乙雙方若同意延續,則另行履行續簽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