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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勞務合同書模板6篇

以認真的心態寫好一份合同,對於自己的思想覺悟都有著很大的幫助,為了讓合同的簽訂更順利,我們需要將和雙方討論好條款,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派遣勞務合同書模板6篇,供大家參考。

派遣勞務合同書模板6篇

派遣勞務合同書模板篇1

甲方(勞務派遣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乙方(校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保證學校的學生享受更專業英語教學的共同願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教師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工作崗位及工作時間

僱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從事的工種要註明在什麼崗位從事什麼工作,如電機房的值班電工或大廈照明的維修電工(因為工種不同工資差別很大);

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註明從何時起知何時止;每週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一般每週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國際慣例,在節假日,僱員應享受所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所在國國慶、春節等。

建議雙方在籤勞務合同的時候最好明確約定相關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以及勞務報酬等問題,避免之後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

一、合作範圍

1、合作地點:乙方學校。

2、合作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勞動報酬

風險提示:勞務費用

勞務合同僱員提供勞務服務,僱主主需要依據協議支付勞務報酬,這裡要區別於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需要為勞動者繳納保險、福利待遇等;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務費,僱主也不用像勞動合同那樣為僱員繳納社保的義務,是否繳納可以雙方協商約定。

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或上夜班,僱主應付加班費或夜班津貼等相應勞務費用,並據此作出詳細約定,以免給僱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糾紛。

乙方與每月______日前以儲蓄卡或其他方式向甲方支付上月工資,工資按老師所上課時計算,每節課______元。如遇節假日或突發情況,相應調整順延。如乙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新規定執行,甲方在此予以認可。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風險提示:僱主義務

勞務關係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雙方當事人在不違背法律規定情況下自由協商,任意性很強,僱主可以與僱員協商約定相關義務;

但是,僱主必須按所在國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場所和必須發放勞動保護費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濾光墨鏡等;在所在國工作期間,如果發生疾病或工傷,僱主都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購買必要的藥物。

另外,建議僱主應給僱員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使勞務人員在受到意外傷害時能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保險費由僱主負擔。

1、甲方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甲方需與乙方協商制定課程安排,乙方應儘量以甲方派遣教師的課餘時間為依據進行協調安排。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證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和班級基本不變。

4、除特殊情況外,甲方需根據與乙方協商的時間及課程安排,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特殊情況:如甲方因臨時調整無法按時到校進行教學活動。)

5、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需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絡,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6、除特殊情況外,甲方應該按時完成所承擔的教學任務,並保證教學質量。

7、甲方應在教師派遣活動期間協助乙方學校維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及協助學校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8、甲方有權根據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包括授課方式及考評方式)向乙方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並積極與乙方進行協商,然後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做出相應調整。

9、甲方有權要求從乙方學校獲得所承擔班級的學生情況及基本課程安排等教學資訊。

10、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甲方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後可暫時中止教學活動。

11、甲方可因節假日安排暫停派遣教師教學活動。

12、甲方承諾在教學期間內不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安全意外,將不追究乙方責任。

13、甲方自行承擔由居住地前往教學點的往返交通等費用。

14、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5、教師派遣教學期間,甲方需有相關負責人與乙方負責人保持聯絡,以保證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由乙方負責提供教室及相關教學用具、必需品以及必要的協助。

2、乙方需保證甲方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的課時和班級基本固定不變。如在課程和班級上需要做任何調整,需與甲方協商。

3、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派遣教師)維持教學活動的正常秩序。

4、乙方有義務保障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並與甲方合作保障甲乙雙方在教學地點的人身財產安全,若甲方在教學期間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造成安全意外的,由甲方派遣教師自行負責。

5、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議,並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然後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6、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評價、監督和定期的反饋。

7、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後可暫時中止活動。

8、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說明原因,然後雙方協商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9、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派遣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10、乙方有義務就所在學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甲方明確的文字說明,若因乙方未盡到履行該項義務之責任,以致甲方在未知情下違反其規章制度的,乙方不應追究甲方之過錯。

11、乙方應配合甲方節假日暫停教學的安排。

12、教師派遣活動結束後,乙方根據甲方的教學表現,為甲方開具教學證明材料。

13、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教師派遣活動期間,乙方需有專人與甲方相關負責人保持聯絡,以保證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五、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對教學過程造成影響使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無法正常繼續的,另一方可終止合作。

2、守約方可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其它

1、若甲乙雙方合作順利,有繼續合作的意向,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本合同。如需變更、中止、解除或提前終止合作,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之後應形成相應書面檔案,然後終止合作。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自妥善儲存。

3、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撕毀。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勞務合同書模板篇2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_國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派遣勞務合同書模板篇3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adic;×)

(1)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麵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於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影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派遣勞務合同書模板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勞務派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勞務派遣

第一條 勞務派遣係指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約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的行為。

第二條 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確定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工作地點、崗位等標準,甲方確定上述內容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乙方參照附件一格式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經甲方蓋章確認後方可生效。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包括:

(一)參照甲方制度應支付給勞務派遣人員的各項工資報酬等。

(二)乙方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統籌保險費用。

(三)管理費等費用,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管理費等費用。

第四條 甲方確認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姓名、派遣地點、派遣起止時間、聘用職務、勞務費用及其組成等可在相關附件中約定,本協議相關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試用和使用有選擇權、決定權,並在派遣期間具有管理權。

(二)新入職的勞務派遣人員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不符合任職要求的,有權將其退回乙方,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的需要以及被派遣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特長等實際情況,在派遣期間對勞務派遣人員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做適當的調整,在調整前應通知與乙方。

(四)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將其直接退回乙方,且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治安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若未在約定期限內回覆或未回覆的,視為認同甲方提出的意見。

(六)甲方有權督促並檢查乙方按照相關勞動法規同被派遣的勞務人員簽訂合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以及發放薪酬等工作完成情況,乙方在每月申報社會保險後,應向甲方提供勞動部門確認後的申報資料影印件,甲方有權核查派遣員工的經勞動部門確認的社保申報資料。

(七)甲方對乙方與其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合同變更享有知情權,且甲方錄用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截止日期應同於或遲於本協議截止日期,甲方同意的除外。

(八)乙方在協議期內主動做好各項約定服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實際給予一定嘉獎:能按照甲方要求協助做好人員招聘,且人員素質較好的;協助甲方做好員工思想教育與培訓工作,協議期內未發生任何工傷或勞動爭議的;發生勞動爭議或工傷能按規定處理,未對甲方正常經營管理工作造成任何影響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實際履行情況給予500-10000元的獎勵。

(九)乙方若在甲方提醒、敦促後仍無法履行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義務、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甲方應按照第五章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具體薪資福利標準、作息制度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並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二)甲方尊重勞務派遣人員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勞務派遣人員。

(三)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教育其遵紀守法。

(四)按照甲方制度向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勞動工具。

(五)向乙方提供甲方勞務用工管理制度或員工管理手冊,如甲方變更勞務用工管理制度或員工管理手冊時,需及時告知乙方。

(六)甲方可與擬錄用的勞務派遣人員另行簽訂《上崗責任書》,《上崗責任書》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諸條款並應書面告知乙方備案。

(七)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甲方應按國家以及省市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勞務派遣人員的病假工資及醫療補助(生活費)等,由乙方全額支付給該勞務派遣人員。

(八)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提前解除與勞務派遣人員用工關係:

1、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勞務派遣人員;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勞務派遣人員;

3、在甲方提供服務期間發生工傷或職業病且仍處於治療期的勞務派遣人員。

如甲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規定與勞務派遣人員達成協議,乙方應協助執行。

(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與勞務派遣人員用工關係:

1、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2、勞務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的(包括但不限於連續兩次未通過崗位測試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等);

3、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提前終止用工關係的。

上述情況出現時,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所收到的甲方書面通知載明情況另行計算收費日期。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經濟補償金規定通過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以便業務聯絡。

第三部分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甲方勞務派遣服務費,並獲得管理費收益。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三)甲方對其管理制度進行修訂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修訂後的檔案備案。

(四)乙方有權督促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及衛生條件。

(五)乙方有權對其所屬的勞務人員在甲方處的工作表現進行了解,甲方應予以配合。

(六)若甲方無故拖欠勞務費用達到30日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所欠勞務費用和因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合同未到期所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補償金金額按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的,發給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八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第五章約定及時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時向甲方提供勞務發票。

(二)根據甲方的要求與甲方決定使用的勞務派遣人員或甲方直接選定的勞務派遣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根據當地檔案管理相關政策法規,合同期內乙方應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免費檔案儲存服務,乙方必須保證其勞務人員的身份資料具備可追溯性、真實性。

(三)乙方對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應協助甲方進行法律法規、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教育,並進行安全、服務、業務培訓及制度規範教育。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若損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經濟損失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依法處理,並對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勞務費中直接扣除。

(四)乙方應根據國家及甲乙雙方約定,為勞務派遣人員及時辦理社會保險及相關手續,若因乙方未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而導致的相關勞動爭議,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無故向甲方增加勞務派遣人員或撤回已被甲方租用的勞務派遣人員,否則,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六)勞務派遣人員離職情況處理

1、 直接向乙方提出書面辭職的

乙方應在2日內以傳真或影印件郵寄形式通知甲方,並在確認該勞務派遣人員已與甲方辦理完離崗交接手續後方可與其辦理離職手續;

2、 直接向甲方提出書面辭職的

甲方應在3日內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並在該勞務派遣人員已辦理完離崗交接手續後,告知其直接至乙方辦理離職手續。

3、 未辦理任何手續自行離職的

甲方發現勞務派遣人員曠工的,應及時通知乙方;累計達到3日及以上的,乙方應立即停發其薪資待遇並辦理相應的社會保險暫停繳納手續。

4、乙方派遣勞務派遣人員離職的,甲乙雙方參照附件四表格辦理手續。

(七)乙方應在與其勞務人員合同期滿前45日內向甲方確認是否繼續使用該勞務人員;甲方若在乙方與其合同期滿前通知乙方退回,屆時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給乙方,但仍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支付勞務人員經濟補償金。

(八)勞務派遣人員從甲方領取的工作服、工具等物品,在勞務派遣人員離職時,乙方有責任協助收回交還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從勞務費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九)在收到甲方發出的人員需求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向甲方提供通過乙方崗前公共職業培訓的派遣候選人,並協助甲方對候選人進行上崗培訓。乙方應配合做好候選人零星招聘及基礎培訓等工作。

(十)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本協議期限內,若發生勞務派遣人員無理滋擾(包括但不限於媒體曝光、堵門、商場或辦公區域內哭鬧,及其它影響甲方正常經營與辦公的行為),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善後工作,並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

(十一)乙方未經書面授權,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名義、標識進行招聘、企業宣傳等活動;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與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無關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權利與義務轉讓給第三方;若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甲方可根據情節嚴重從服務保證金或服務費中予以扣除20xx-20xx0元。

(十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被派遣的勞動者或乙方,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如發生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支付賠償金的情形,由甲方承擔此費用。

第四部分 爭議與工傷處理

第九條 甲乙雙方爭議處理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乙方與其勞務人員因本協議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引起爭議仲裁或訴訟時,乙方負責應訴處理,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十一條 工傷處理

(一)由乙方負責工傷處理

1、因勞務派遣人員屬乙方員工,若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予以配合及參與;

2、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最遲24小時內),由乙方參照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處理。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向甲方借款;

3、工傷醫療期間勞務派遣人員相關待遇按照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並由甲方承擔;

4、涉及勞務派遣人員一次性工傷賠償的,由乙方按照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與勞務派遣人員(若為傷亡的,為其直系親屬)進行商談,但具體賠償費用確定前需得到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對商談結果不予認可,責任由乙方承擔;

5、在工傷處理過程中,乙方應負責做好勞務派遣人員及其家屬安撫工作。若發生勞務派遣人員或其親屬無理滋擾(包括但不限於媒體曝光、堵門、商場或辦公區域內哭鬧,及其它影響甲方正常經營與辦公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從服務保證金或服務費中扣除500-20xx元。

(二)工傷理賠

1、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務派遣服務費中已含工傷保險費用,發生工傷後,乙方應於第一時間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理賠,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獲得工傷理賠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及時申報工傷,乙方未繳納工傷保險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給付義務;

2、所有發生的與勞務派遣人員工傷相關費用單據,乙方應於費用發生後一週內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對,甲方留存影印件,必要時應提供原件予以留存;

3、無論本協議或甲乙雙方合作關係是否終止,乙方獲得勞動部門工傷理賠款後,乙方應於三日內將理賠款送交甲方,並辦理借款沖帳手續。若逾期不辦理的,乙方除返還工傷理賠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全部工傷賠付款兩倍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勞務費中直接予以扣除;

4、工傷事故認定後,符合工傷保險規定的相關待遇由工傷保險機構支付,應由企業負擔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第五章 協議期限及費用結算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確認是否續簽。若雙方需要繼續合作,則應在本協議期滿前另行簽訂下一期協議。

第十三條 勞務派遣服務費支付

1、甲方於每月10日前向乙方核對上月份勞務派遣服務費,核對無誤後,乙方開具符合稅發規定的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並告知乙方其勞務派遣人員應發薪資明細(見附件二);

乙方收取甲方費用的銀行帳戶資訊如下:

開戶名:

開戶行:

帳 號:

甲方須按本協議確定的乙方賬號匯款,乙方賬號如有變更,須提前7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如未及時通知,造成甲方向原賬號付款,視為甲方已付款,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後,應於每月22日前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並向甲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簽字的工資發放明細(見附件三),並在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繳費期限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3、新派遣的勞務派遣人員當月15日前上崗的,管理費自派遣當月起計發;當月15日及以後上崗的,管理費自派遣的次月起計發。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不滿15天的,甲方僅需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報酬以及乙方已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統籌保險費用,無需支付管理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每月實付的管理費為應付管理費的80%,其餘20%作為勞務派遣服務保證金,按月累計。經雙方溝通,若乙方提供的服務符合協議約定,則甲方於年底予以累計無息返還。

第六部分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因甲方原因延遲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用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逾期支付勞務費,逾期10日-30日的,除應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外還應按每逾期1日加付當期未付勞務派遣服務費0.2‰的滯納金;超過30日的,甲方除應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期勞務派遣服務費20%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並不屬違約行為,造成乙方其它權益受損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按約支付了本協議規定的各項費用後,若乙方未按照甲方工資支付標準按時足額向勞務派遣人員發放或剋扣工資的,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延遲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以及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年勞務派遣服務費總額的20%。若導致甲方及勞務派遣人員其它權益受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協議有效期內,一方欲中止、終止及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否則任何單方終止本協議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標準為本協議已執行月份的平均勞務派遣服務費總額的20%。

第七部分 其 它

第十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協議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本協議條款與國家現行勞動法律法規有出入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需增加、修改或刪除本協議的條款內容應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確認事宜: 補充確認事宜與本協議相關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確認事宜的約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勞務合同書模板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退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共4頁,當前第1頁1234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國家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絡。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共4頁,當前第2頁1234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字和____文字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字出現矛盾時,以中文字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派遣勞務合同書模板篇6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 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 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