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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確保農資消費安全經驗做法

   農業生產資料(簡稱農資)是農業生產的必需物資,是農村商品流通的重點物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農資流通體制的改革,農資流通渠道進一步放開,以農村供銷社為主渠道獨家經營   

工商所確保農資消費安全經驗做法

農資商品的局面,已成為歷史,農資市場出現了經營渠道紛雜,經營主體、經營性質多樣化的特點。一方面這有利於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方便農村消費群體。但另一方面,由於監管和宣傳不到位,加上廣大農民群眾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使一些不法商販有機可乘,坑農、害農、損農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  

農資商品的消費安全關係到農業生產的安全和發展,國家工商總局高度重視農資商品的消費安全工作,把“紅盾護農”作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  

作為處於行政執法第一線的基層農村工商所,如何在服務新農村建設中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切實保障好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確保廣大農民群眾購買到放心的農資商品,XXX工商所結合近幾年在農資市場監管上採取了一些切實有效的做法,為確保轄區農資消費安全起到了較好的效果。  

首先,全所上下高度重視,成立以所長為組長,兩名副所長為副組長,管片人員為具體責任人的“紅盾護農”集中執法行動領導小組,結合轄區實際、因地制宜,強化監管執法力度,堅持“著力治本、標本兼治、打防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認真開展 “紅盾護農”集中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坑農、損農、害農等違法行為。同時,制定應急方案,成立應急小分隊,及時調解處理損害農民利益的重大事件,達到切實保護春耕生產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的目的。  

其次,加強宣傳力度,做好消費警示。利用各種機會開展農村消費教育宣傳活動,指導農民科學、安全生產和消費。充分發揮“12315”申訴舉報網路的作用,在分佈於各村社的消費維權聯絡站貼上消費警示,及時提供各種農資商品資訊,提醒廣大農民群眾要到信譽好、有固定營業地點的商家購買農資產品;
在購買過程中,一要檢視經營者的證照;
二要細看包裝是否規範,標籤是否完整,有無合格證、廠名廠址、商標標識、生產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說明等;
三要向經營者索要發票,發票一定要把所購物品的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等主要專案填寫清楚。同時,一旦發現假冒偽劣農資或發生消費糾紛要及時向消費維權聯絡站或到工商部門投訴。截至目前,工商所成功調解損害農民利益的農資消費糾紛事件一起,為受損農戶挽回經濟損失000萬元。  

第三,加大監管力度,從源頭上規範農資經營主體的經營行為。(一),在清理主體資格的同時,監督經營者建立完善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集中執法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對轄區內的農資經營者開展全面檢查,採取有效措施,嚴厲查處各類農資違章違法案件,嚴格依照現行法律法規,對其經營資格進行檢查。對不具備條件的,堅決停止其經營活動;
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僅2009年第一季度,就查處無照農資經營戶3戶,銷售過期農藥案2起,查獲一起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包裝化肥產品案一起,涉案金額41433.8元,罰款11289元,沒收不合格化肥6.52噸。( 二),對農資商品(尤其是化肥)採取抽、留樣備查制度,要求有條件的經營主體建立農資留樣室,實現可追溯管理。(三),充分發揮農資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並有轄區幾家經營規模較大的農資批發企業出資建立農資先行賠付基金,對造成消費損失的農戶給與先行賠付。(四)聘請專家和業內人士採取現場講解的方式,對執法人員進行如何識別假冒偽劣、不合格農資商品以及在農資經營中一些不易被察覺的違法行為和業內“貓膩”知識的培訓,以達到全面提升執法人員執法能力的目的。  

總之,xxx工商所在新農村建設中,在服務“三農”的具體實踐中,緊緊圍繞國家的大政方針和上級的安排部署 ,把維護和實現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履行職能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在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民增收,維護農民利益,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做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