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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細則(黨組織建設)

  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細則(黨組織建設

第一章 總 則

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細則(黨組織建設)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不斷提高領導幹部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進一步推進學校兩級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化、規範化,推動理論武裝工作深入開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X市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實施辦法》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是學校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職理論學習的重要組織形式,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性修養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學校各級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制度,是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黨組織、確保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有力抓手,是提高黨委對學校工作全面領導水平、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重要途徑。

學校黨委、各二級黨組織要把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黨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輿論導向,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話語權,管好導向、管好陣地、管好隊伍。

第三條 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以政治學習為根本,以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首要任務,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X重要講話精神為重點,以掌握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為目的,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知行合一、學以致用,堅持問題導向、注重實效,堅持依規管理、從嚴治學。通過學習,進一步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定不移向習近平總書記看齊,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條 本細則適用於學校黨委和各二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

第二章 學習組織與責任

第五條 學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主要由校黨委領導班子成員組成,根據學習需要,安排與學習內容有關的人員參加。

各二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主要由二級黨組織委員領導班子組成,可以根據學習需要適當吸收有關人員參加。

第六條 學校黨委對本級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負主體責任,對各二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負領導責任。學校黨委應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強化組織領導,切實把理論學習擺在突出位置。落實經費保障,為中心組學習創造必要條件。定期研究學習情況,提出改進措施並督促落實。

學校黨委書記和各二級黨組織書記是本級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是審定學習方案,確定學習主題,提出學習要求,主持學習會議,指導和檢查中心組成員的學習。書記不能參加學習時,由主持黨委或各二級黨組織日常工作的負責人代行職責。

學校黨委和各二級黨組織分管宣傳思想工作的成員是本級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直接責任人,主要職責是配合做好學習的組織工作。各級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積極參加學習,自覺遵守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按照學習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擔相應職責。

第七條 黨委宣傳部負責牽頭做好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工作。根據學習內容,相關部門、處(科)室積極配合做好學習有關工作。如相關部門、處(科)室認為分管工作中有檔案需要中心組集中學習的,要及時向黨委宣傳部提出,經黨委主要領導審定同意後,再集中組織學習。

第八條 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配備學習祕書1名,由黨委宣傳部負責人擔任。黨委宣傳部負責準備學習資料、邀請專家學者、做好會議記錄和新聞宣傳、建立學習檔案等工作;黨政辦公室負責學習的協調、通知、考勤、會務安排等工作;黨委組織部負責黨員領導幹部主題學習的組織和服務等工作。

第三章 學習內容、形式與要求

第九條 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包括:

(一)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習近平總書記新發表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二)黨章黨規黨紀和黨的基本知識。

(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四)國家法律法規。

(五)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六)黨的歷史、中國歷史、世界歷史和科學社會主義發展史。

(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需要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科技、軍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識。

(八)改革發展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九)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黨中央及市委和教育部關於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會議、檔案、指示精神。

(十)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學習的其他重要內容。

第十條 理論學習中心組通過以下形式,開展切實有效的學習活動:

(一)集體學習研討。理論學習中心組將集體學習研討作為學習的主要形式,把重點發言和集體研討結合起來,建立完善集中學習——中心發言——交流研討——總結講話的學習流程,深入開展學習討論和互動交流。中心組成員輪流開展中心發言並根據學習專題和工作實際不定時開展交流研討。未進行現場中心發言的黨委中心組成員也要提交書面發言材料。理論學習中心組理論學習以中心組成員自己學、自己講為主,並適當組織專題講座、輔導報告。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組織的專題講座、輔導報告不超過當年學習次數的三分之一。集體學習研討要保證學習時間和質量,每年集中一定時間學習,每季度不少於1次,每年不少於6次,每次不少於半天。

(二)個人自學。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根據中央、市委和教育部黨組的精神和形勢任務的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實際,明確學習重點,研讀必要書目,下功夫刻苦學習,做好學習筆記,撰寫學習心得。

(三)專題調研。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把理論學習與專題調研結合起來,深入學院、深入師生,紮實開展調查研究,深化理論學習,找準實際問題、解剖“麻雀”,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適當組織中心組成員到先進地區、先進單位學習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深化理論學習效果。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積極參加學習論壇、讀書會、報告會等學習活動,充分利用學習網站、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網路學xxx臺開展學習,不斷拓寬學習渠道,提升學習效果。要結合工作實際,創新學習形式,改進學習方法,增強學習的吸引力、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十一條 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發揮“關鍵少數”的示範和表率作用,自覺學習、帶頭學習,努力成為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領導班子的精心組織者、積極促進者、自覺實踐者,使學習的過程真正成為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的過程,成為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養優秀思想品質和道德情操的過程,更好地肩負起自己的職責使命,帶動全校大興學習之風。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要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專題調研,並撰寫學習心得、讀書筆記、調研報告或者理論文章,每年不少於1篇。

第四章 學習管理、考核與問責

第十二條 學校黨委和各二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年初按照黨中央、市委、教育部黨組和市委教育工委部署,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學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報送市委教育工委備案,各二級黨組織理論學習計劃報送學校黨委宣傳部備案。

第十三條 建立健全學習管理制度。建立考勤制度,中心組成員和相關處室負責人因工作原因不能參加學習時,應向所在黨組織負責人請假。建立檔案制度,做好學習計劃、學習記錄、交流發言、理論文章、調研報告、考勤記錄的歸檔管理。建立宣傳制度,及時報道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用好網路媒體開展網上宣傳引導,適時召開交流會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

第十四條 黨委宣傳部會同黨政辦公室、紀委辦公室、黨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負責各二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的督查。督查分為年度督查和平時督查。年度督查採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平時督查主要採取列席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檢視資料、聽取彙報等方式進行。

第十五條 黨委宣傳部對二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進行。

第十六條 建立學習資訊報送、半年通報、年度報告制度。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次學習後及時向市委教育工委報送中心組學習情況,每年底報送年度學習情況報告。各二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次學習後向黨委宣傳部報送學習情況資訊,每年底報送年度學習情況報告。

黨委宣傳部每半年通報一次各二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

第十七條 加強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陣地管理,按照意識形態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審批程式,嚴把政治關,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正確政治方向。對各二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政治把關不嚴、組織開展不力、出現錯誤傾向產生惡劣影響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追究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細則由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XX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