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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院長崗位職責

1.在民政局的領導下,負責福利院的全面工作,結合單位實際,制訂本院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定期佈置、檢查、總結全院工作。

福利院院長崗位職責

2.主動及時經常向主管局彙報工作情況和工作計劃,確保上下互通,密切配合,做好工作。

3.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有權決定內部機構的設定,任免本單位技術人員及招收合同工,處理違法亂紀、玩忽職守的人員。

4.定期組織召開全體職工會議,安排部署各項任務,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5.組織職工學習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和科學知識,對職工進行業務培訓和技能培訓,提高幹部職工業務素質。

6.做好乾部職工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合理定崗、定職、定責,做到管理規範化、服務優質化、生活多樣化,保持艱苦創業、勤儉辦院的優良傳統。

7.加強職工職業道德教育和愛崗敬業教育,要求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心靈好、語言巧、手腳勤、細關照、不怕髒、不怕累”,照顧好每一位院民,使他們生活得幸福、健康、長壽。

8.根據“長遠規劃、逐年建成”的原則,搞好福利院的院容院貌,加強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擴大對外宣傳。

9.遵守財務制度,負責全院各種經費的開支審批工作,嚴格財經制度,執行財務紀律,努力做到增收節支。

10.經常督促檢查安全工作,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發生。

11.及時處理信訪工作,安排有關部門或人員按規定辦理和答覆。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