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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員崗位職責範文

印章管理員崗位職責

印章管理員崗位職責範文

一、嚴格執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必須在辦公室內使用印章,如遇特殊情況需將印章帶出單位之外使用時,須經公司領導書面籤批。

二、不得委託他人代取代用印章,用印過程不得脫離印章管理員的監督。

三、印章收存要牢固加鎖,確保安全。如發現丟失或被盜,應保護現場,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需要向公安機關報案時,須經公司領導批准。

四、嚴格執行用印審批制度,未按批准許可權用印或用印件內容有誤的,印章管理員不予用印;經辦人拒絕管理員稽核用印內容的,管理員可拒絕用印,或報告領導處理。用印結束後留存副本或影印件,裝訂存檔。

五、對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公文,須對經公司領導簽發批准的檔案原稿用印。

五、每次用印都要進行登記,記錄用印日期、編號、內容、摘要、批准人、承辦人、材料份(頁)數等。

六、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蓋、不多蓋。介紹信、證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間縫處一併加蓋印章。

七、無特殊情況,印章不借出使用。確需借出使用時,需用印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籤批後,由印章管理員或公司指派的人員隨同監督用印,將用印材料的影印件交回,並於當日下班前將印章收回(特殊情況不能當日收回的,須報經公司領導批准)。

八、無特殊情況不得對空白憑證、資料用印,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領導書面籤批。

九、印章管理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由辦公室領導指定他人代管,管理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管理員正常上班後,代管人員應向管理員交接工作,登記管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類別及數量。

一十、因單位撤銷、更名或其他原因停用印章時,應及時將印章交回頒發機關,並印發印章停用或作廢通知。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本崗位承擔責任追究。京東快速購物貨到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