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年新法規(復旦BBS 2007.12.31)
簽約違約2.16W
信區: Job_Plaza
標 題: 上海新年新法規
發信站: 日月光華 (2007年12月31日13:56:48 星期一), 站內信件
求職:對就業歧視説不
趙小姐畢業於滬上某知名高校,工作能力出色,但最近連續跑了多家單位應聘,結果
因為她婚後尚未生育,不少單位藉故婉拒了她。更讓她不勝其煩的是,面試時還經常
被問及“什麼時候想要孩子”之類的問題。東方網記者從市勞動保障部門瞭解到,今
後面對此類難堪問題,求職者可以拒絕做答。
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就業促進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
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頗受爭議的乙肝強制檢查將有嚴格限制。《就業促進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
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鑑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
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
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該法規還規定,用人單位要保障少數民族勞動者、殘疾人和農村勞動者的就業權利。
就業:企業不能想裁員就裁員
付先生供職於一家民營製造企業,這幾天他聽説單位為了減少員工跳槽帶來的“損失
”,打算把年終獎推遲到明年3月份發。而他的幾個工友,也在上個月合同期滿時剛
剛被辭退。付先生擔憂,勞資關係中,資方實在太強勢。記者從上海市勞動保障部門
瞭解到,明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將嚴格規範企業的隨意裁員現象。
新法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裁減人員的情形僅限於四種:(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
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
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
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常用條款解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
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
關於勞動合同期限,新法規定,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
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
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休息:帶薪休假不是夢
在南京西路某寫字樓的電梯口,記者碰到新婚不久的施先生。國慶節才辦完婚禮的施
先生愛好旅遊,只苦於籌備婚禮時太疲憊,加上公司急需人手,蜜月出遊計劃一拖再
拖。不過現在施先生的計劃是,明年春天業務稍淡時向公司申請休假,“多虧帶薪年
假制,我們可以去普吉島補個蜜月,對老婆也算有了交代。”
根據國務院公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明年1月1日起,凡屬機關、團體、企業
、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
上的,有權享受帶薪年休假。
更有操作性的是,《條例》具體規定了年休假天數: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
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
年休假為15天。“以後就不怕老闆以工作需要為由剝削勞動力了”施先生忍不住笑
了起來。
-
違約金與賠償金的關係
勞動者在不滿合同約定時間內提出辭職,具有違約事實,這就涉及到了違約金與賠償金的關係。人才市場報報道:胡先生被公司送到國外培訓,雙方簽訂了為期五年的服務期協議,協議中規定:如果胡先生在培訓結束後服務期不滿五年即離開公司,需按比例賠償培訓費用5萬元,並支付違約...
-
違約在先者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9日,海口網網友投訴:“我和海南某公司,簽訂了三方就業協議書,約定今年畢業後留在該公司工作,如果一方違約的話就要支付8000元的違約金。如果不交違約金,公司不給開解除證明,學校就會把檔案寄到海南,這樣會影響日後的就業,需要支付全部違約金嗎?合不合理?”律師觀點:違約在...
-
2002春季研究生簽約問題集錦(上海交大版)
以下內容為Mayousuccess老師對簽約問題回答的集錦,感謝老師的辛勤工作,歡迎大家繼續補充。-=雙方協議=-目前有些單位正與畢業生簽訂就業雙向意向書。雙向意向書受法律保護,但不受學校認可。換言之,如果學生與單位A簽訂了意向書,意向書標明違約條款為2000元。如果學生又...
-
試用期過後未籤勞動合同 我該怎麼辦?
“試用期主要是用來檢驗新員工的工作能力及個人素質。試用期對企業和員工來説都是非常重要的過程,雙方會彼此進行深入瞭解,彼此進行考驗,只有達到互相認同,才能順利正式簽約。”某資深人力資源主管的一段話,闡明瞭試用期的重要性。但是錦州市的李先生在試用期過後,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