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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總結

2012年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總結

2012年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總結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的通知》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合同格式條款監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費領域“霸王條款”。根據省、市兩級工商局要求,縣局積極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規範和諧的市場消費環境。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為加強全縣工商系統對開展此次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保證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於2012年4月26日成立了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並結合實際,制定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我們要深刻認識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的意義,進一步增強做好合同格式條款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落實“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的各項要求,緊緊圍繞效能建設,確保“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抓出成效,為促進社會和諧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召開專項行動動員大會
為保證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的順利進行,於2012年4月27日召開了動員大會,會議宣讀了《縣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方案指出,此次專項行動以營造和諧消費環境、拉動內需為目的,加大對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使消費領域“霸王條款”得到有效遏制,消費領域合同格式條款使用行為不斷規範。此次專項行動主要工作內容為:整治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或部分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及實施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全面加強消費領域合同格式條款監督備案工作。專項行動自2012年3月至11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三、全面調查摸底切實掌握情況
此次專項行動主要是針對大型商場和超市、旅遊、餐飲、美容美髮、健身、物流快遞、裝飾裝修、物業管理、網路商品交易、通訊服務及供水、供電、供暖、供氣、金融服務企業、保險、房地產等消費者反映問題比較集中的行業的合同格式條款,重點是整治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排除消費者的權利等三類違法行為。依託網格化監管,充分發揮基層工商所的作用,通過企業主體資料庫查詢,向行業主管部門瞭解情況,實地走訪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切實掌握相關行業企業數量、格式條款使用情況、開展業務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2012年4月7日至8日,工商局向相關企業發放了《提交格式合同樣本的通知》10餘份,要求其把正在使用中的各類格式合同提交備查。目前,移動、聯通、太平洋保險、泰康保險、金鑫房地產已提交。根據初步瞭解,這些企業所使用的格式合同均由各自的總部統一製作下發,這些企業都是被動使用。因此,我們認為問題的根源主要是來自於上面。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強執法。各工商分局、所要以轄區管理和“經濟戶口”監管為依託,通過12315投訴網路和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對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及各類企業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投訴、舉報的案件進行分類分析,尋找案源。積極集中行政執法力量,綜合運用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嚴厲打擊利用不平等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侵權行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  
2.加強學習交流。各分局、所要認真做好案件查處過程中所涉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學習工作,尤其是要認真領會《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條款的規定,明確法律適用。要通過課堂學習、典型案例分析及辦案經驗交流等各種方式加大學習研究力度,領會法律條款的明確規定,力爭查處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件,並及時整理和點評典型案例,形成有質量的案例分析及辦案經驗材料。


3.加大宣傳力度。在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加強法律法規及專項工作宣傳的同時,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及主觀能動性,主動蒐集當地經濟交易中使用的各類合同文字,含補充協議,對其中的格式合同條款進行調研和篩選,挑選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群眾反映強烈的不平等條款通過各種新聞媒體設立專欄等形式進行揭露、點評和曝光,提高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的識別能力,形成部門監管、行業自律、社會參與、輿論引導的執法氛圍。


4.積極推廣合同示範文字。針對此次專項行動中消費者反映問題比較集中的熱點領域,特別對執法重點行業要進行深入調研論證,積極推廣工商總局及有關部委制定的合同示範文字,推動有關行業協會及企業主管部門制定並推廣參考合同文字,促進行業合同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