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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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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3.15消費者權益日演講稿

在這生機勃勃的三月裡,大地回春,萬物生長。我們的生活不僅需要舒適愜意的自然環境,也呼喚著更加和諧的人文環境,而其中,消費環境更是我們每個人,每一天都身處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關注。

每年央視的“3、15”晚會,都會在“爆猛料”的節奏中,顛覆著我們的認知。很多我們普遍認同的知名品牌,經常消費的各種商品,樂於瀏覽的各大電商網站,都被爆出了讓消費者難以接受的安全問題或欺詐行為。誰都明白:維護消費權益,遠遠不是辦一臺晚會就能解決。對於我國經濟發展來說:消費有力量,經濟才有動力。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就是維護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希望。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確立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2015年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定為:“攜手共治、暢享消費”。政府和企業聯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賜予消費者維權的力量。

消費是實現生產價值的最後環節。在“網際網路+”時代,消費結構與消費行為還將發生更深刻的變化。維護消費權益,如同一枚硬幣——正面是是保護消費者合法利益,背面則是捍衛市場執行規則、保障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適應經濟新常態,在法治思維中完善交易規則,依法推進消費維權,才能讓我們的經濟發展健康理性,才能讓我們每個人盡享消費帶來的樂趣。

權利的行使從來都離不開義務的履行。經營者與消費者,各有其合法權益和合法義務。消費者權利的維護,從來都不應定位為雙方的針鋒相對。消費者應該履行的義務,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權利”,包括尊重經營者的人格;遠離違法消費;摒棄揮霍資源的浪費性消費;自覺抵制假冒偽劣商品;節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費、攀比式消費;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維權,等等。

實際上,在社會這個大舞臺上,人們大都在交替扮演著經營者與消費者的角色。因此,不論是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還是認真履行消費者義務,我們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識從我起步,維護消費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