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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村幹部監督和管理,提高村級幹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一個更加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良好乾事創業氛圍。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村幹部管理制度


一、村幹部學習制度
1、村幹部必須定期參加縣上組織的培訓和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2、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村幹部必須通過不同途徑達到大專以上學歷;
3、平時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及時發現新問題、新情況,並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二、村幹部會議制度
1、村幹部必須準時參加各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遲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2、參加各種會議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3、會後要召開好有關會議,不折不扣地傳達貫徹好會議精神。村幹部每季度至到所駐村小組召開一次群眾會,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幹部必須堅持每個星期召開好一次碰頭會,總結前一階段工作,佈置下一階段工作。同時,每月必須召開一次專題計劃生育工作例會,做好詳細會議記錄。


5、村幹部必須按時按要求上報各種表冊及各種材料。

如不按時上報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幹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須安排好值班時間表,村幹部必須嚴格按照值班時間值好班,並且做好值班記錄。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到位。對不服從安排或擅離職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資,如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四、村幹部"述職述廉"民主考核評價制度
1、村幹部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會議一般一年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年底,由鄉黨委負責組織領導和監督實施並派員參加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體實施,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組織黨員、村民代表、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


2、考核評價村幹部時,先由村"兩委"班子成員分別進行述職述廉,介紹任期目辬、當年目辬實現情況、工作作風及廉潔自律情況等,黨員、群眾代表等參評人員根據村幹部述職述廉情況就其本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民主測評、評議和質詢。


3、經民主測評及民主評議後,對不勝任現職的村幹部,由鄉黨委組織部門通過一定程式予以調整、罷免,調整形式主要有降職、改任、引咎辭職、責令辭職、辭退5種。


五、村幹部請假制度
1、所有村幹部在工作期間有私事必須事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席認處扣發一天的工資。


2、村支書、村主任外出必須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同時向包村領導彙報
六、村務公開制度
1、村務公開的內容:財務收支、計劃生育、徵用土地和宅基地審批、救災救濟和獎售款物的發放、集體專案承包經營。除此之外,凡是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都應予公開。


2、村務公開按照審查評議、公佈上牆、整理歸檔或"一清、二審、三報、四公佈、五上牆、六存檔"的程式進行。


3、村務公開的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7--10日,對村裡重大事項,主要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公佈。


4、村務公開採用公開欄,張榜公佈或定期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方式進行公開。各村民小組也可採用不同方式公開。


5、每次村務公開後,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群眾的反映和意見,對群眾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要及時予以答覆,對大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事項,應堅決予以糾正,糾正後再予公開。


6、建立村務公開檔案:村務公開的內容、時間、承辦人及群眾提出的問題的答覆結果都要形成詳細的資料、表格,經村務監督組長簽字入檔歸案。


七、村幹部廉潔自律"十不準"
1、不準違反規定收送紅包;
2、不準在村幹部選舉中進行賄選;
3、不準放任、縱容配偶、子女、親戚利用村幹部職權和職務謀取非法權益;
4、不準利用職權,以權謀私;
5、不準參與賭博活動;
6、不準違反支農惠農政策規定;
7、不準違反財務、村務、黨務公開有關規定;
8、不準縱容家庭、子女、親戚等計劃生育物件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9、不準違反規定向農民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10、不準與民爭利,態度蠻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