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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區發展學前教育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

杭州市拱墅區發展學前教育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

杭州市拱墅區發展學前教育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

20212023年)政策解讀

一、制定依據

該檔案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2018117日釋出)、《杭州市發展學前教育第三輪行動計劃》(杭政辦函〔201993號)制定。在請示市教育局相關業務處室、徵求區司法局意見後,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後,制定拱墅區發展學前教育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

二、《三年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

《三年行動計劃》主要有幼兒培養、隊伍建設、品牌建設、園舍建設、等級提升、公益普惠等六方面的內容。

三、《三年行動計劃的四大舉措

(一)隊伍建設

1.夯實“拱墅幼兒”發展的人才高地。做好管理人才儲備工作,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的園級幹部隊伍,培育第一、第二層次的園級後備幹部隊伍,將有培養前途的優秀青年教師放到副園長、園長助理崗位,為拱墅學前教育儲備人才。

2.加強教師隊伍專業化建設。嚴把教師入口關,依法依規提高教師准入要求,對民辦幼兒園和薄弱幼兒園的教師通過支教、網片協同、各類培訓等措施,提高專業能力,促進各層面教師的“共同成長”。

3.優化各層面教師研修機制。建立以名師、學科帶頭人、幼兒園業務負責人的專項研修為引領,以學時培訓為基本途徑,以園本研修為主要研修基地的多層級教師研修機制。發揮幼兒園“名師工作室”的作用,紮實進行青年教師培養,打造有各自風格和特色的骨幹教師群體。落實園本研修的針對性和質量,開展網路研修。教育局每年投入專項經費用於幼兒園教師培訓,每年選送12名幼兒園骨幹教師到國外進修。

4.構建“拱墅幼兒”教師文化。在轄區內幼兒園形成民主平等、能思善研的區域研修氛圍,在教師中樹立尊重差異、理解特點、關注整體的兒童發展觀,以《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為指導,引導教師在觀察解讀兒童的基礎上,研究適宜有效的教育行為,實施科學的保育和教育,推動幼兒的發展。

5.提高保教人員的專業性。重視和規範保育員、保健員隊伍建設。按照保育員、保健員工作規範要求,對新上崗人員、在職人員分別進行培訓和繼續教育,開展分層教育與職務考評,並做好後續職業發展規劃。

主要依據:《杭州市發展學前教育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杭政辦函〔201993)第三部分“加強學前教育保教隊伍建設”、《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第五部分“大力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

(二)提升質量

1.全面提升保教質量,滿足“拱墅幼兒”入好園的需求。做到全區等級幼兒園在園幼兒覆蓋率99%,幼兒園優質學前教育資源覆蓋率達90%以上。爭創省二級園10所、省一級幼兒園56所、現代化幼兒園3所。

2.扶持品牌幼兒園建設,擴大“拱墅幼兒”社會影響力。以課程建設為依託,區域性推進品牌專案建設,實施優質幼兒園培育計劃,扶持現有6個特級園區及骨幹幼兒園立足傳統和優勢,調整辦園定位、辦園結構、辦園策略,實施一園一特色,一園一方案,加大課程研究的深度,通過幼兒園品牌建設形成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幼兒園叢集,在區域內形成3-5個在省市產生一定影響力的學前教育品牌專案。

3.培育民辦幼兒園領頭雁。扶助現存民辦園發展、提升,以“1+N”團隊為依託,帶領、督促和幫助民辦園持續提高軟硬體質量,著眼辦園特色,優化團隊專業素養。爭創優質學前教育資源,培育23所具有一定社會美譽度、影響力的高階民辦幼兒園。

主要依據:《杭州市發展學前教育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杭政辦函〔201993)第二部分“完善學前教育投入保障體系”、《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第八部分“提高幼兒園保教質量”。

(三)打造品牌

1.積極推進名園集團化,提高優質學前教育資源覆蓋率。通過名園領辦、名園託管、幼兒園成長互助共同體等集團化辦學模式,由名園領辦新園、弱園,整體提升學前教育集團化辦學水平,進一步擦亮學前教育的優質品牌。

2.在幼兒園男教師的培訓培養上形成拱墅特色。開展幼兒園男教師專項研修,辦好“幼兒園男教師研修班”。幫助男教師明確自己的職業規劃與期待,挖掘自身特質和興趣特長,拓展視野  強化能力,通過集中研修、跟崗實踐、觀摩研討、自主研修、展示彙報、考察學習等形式,提升男教師的專業能力和研究能力,助推個人教育教學風格的形成,使男教師們獲得個性化的發展,分層推出35名有個人特色的,在省、市有美譽度的男教師。推出適合的崗位,產生男性副園級及以上幹部。

3.爸爸助教、社會助力,開展“陽光融合”教育。在現代教育理念指導下,根據一日活動的要求,有計劃地聘請或邀請一些熱心於幼兒教育的男家長(或男性社會人士),組建成相對穩定的組織,利用他們在職業、經歷、興趣、愛好、專業優勢及家庭方面的資源,參與幼兒園的保教工作,協助教師完成保教任務與課程開發,推動“陽光融合”教育程序,維持幼兒園教育力量的性別平衡,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的發展。

主要依據:《杭州市發展學前教育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杭政辦函〔201993)第四部分“深化學前教育改革”、《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第二部分“優化佈局與辦園結構”。

(四)建設園舍

全區2021年開工建設5所、續建9所、竣4所;2022年開工建設4所、續建5所、竣工6;2023年開工建設3所、續建4所、竣工7所。

主要依據:《杭州市發展學前教育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杭政辦函〔201993)第一部分“健全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第三部分“拓寬途徑擴大資源供給”。

四、《三年行動計劃的四大保障

(一)編制配備。加快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核定配備。根據《教育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教師〔201211號)和《教育部關於印發〈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的通知》(教師〔20131號)要求,科學核定公辦幼兒園主要教職工編制,力爭到2023年公辦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配備到位。

(二)落實待遇。依法保障公辦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待遇。繼續落實幼兒園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並形成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切實保證公辦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工資待遇。落實非事業編制教師待遇。進一步提高各類幼兒園非事業編制教師工資待遇,到2023年基本實現與事業編制教師工資待遇水平大體相當。

(三)經費保障。

1.大學前教育經費財政投入機制。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事業費在教育事業費中所佔比例,逐步實現比例達到15%以上。

2.強化學前教育生均日常公用經費投入機制。建立學前教育預算內生均日常公用經費與本區國小預算內生均日常公用經費的聯動機制,學前教育預算內生均日常公用經費標準達到當地國小標準。

3.優化民辦幼兒園扶持機制。建立民辦幼兒園公共財政資助機制,在規範對民辦幼兒園考核的基礎上,區財政按民辦幼兒園學籍人數,以本區同級同類公辦幼兒園上年度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為依據給予不低於20%基準比例的補助;補助經費重點向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傾斜;補助經費主要用於教師培訓、教師工資發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學條件改善等。建立健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生均經費補助扶持機制,對經稽核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其生均辦園成本和收費的差額按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符合條件的學籍人數給予補助,並列入區財政預算。

4.完善監管。建立健全區、街道、社群及相關部門三級網格化管理體系,通過網格化管理實現民辦幼兒園日常管理工作的規範化、網格化、精細化,形成分級監管、責任明晰、定位準確、高效運轉的網格化監管機制。強化對幼兒園教職工資質和配備、收費行為、安全防護、衛生保健、保教質量、經費使用以及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動態監管,完善年檢制度。

主要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第四部分“健全經費投入長效機制”,第六部分“完善監管體系”。

 

本文解讀機關: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 

解讀人:王 平聯絡電話:8825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