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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飲用水安全工作計劃


鄉村飲用水安全工作計劃

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關於下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2019年中央預算內第一批、第二批投資計劃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2019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要求,經研究,現將2019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專案實施計劃下達給你們,並提出如下專案及資金管理要求。
  一、切實加強專案的資金管理。
  各鄉鎮要切實加強專案的資金管理工作,確保專案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滯留、挪用專案資金,涉及中央投資專案的梓桐等11個鄉鎮(見附表)必須在當地金融機構開設農村飲用水專案資金專戶,對專案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工程完工後,須報請縣審計部門對工程總投資進行審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根據實施方案的要求,各鄉鎮成立以主要行政領導為組長(代表專案法人)的工程建設領導小組,任務層層分解,責任落實到人,同時還應落實有責任心,在村裡有威望的村級監督人員。
  三、嚴格管理,確保質量。
  專案實施要嚴格遵循有關建設程式,落實好專案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有關規定,在抓好建設進度的同時,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四、建設工期。
  對列入建設計劃的飲水安全工程專案,要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建設計劃,抓緊工程實施,確保在2019年12月底完成建設任務,同時完成初步驗收和資料整理工作。
  五、根據縣小額工程公開交易管理的通知和水利工程建設程式要求.
  實施公開交易,由各鄉鎮“小額工程交易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主要工程材料和裝置實行以鄉鎮為單位統一集中招標採購。土建工程施工以村為單位由鄉鎮組織招標(其中飲用水管材要求採用PE管,達到國標合格產品,並儘可能使用名優產品,土建工程施工企業要求承包工程範圍有管道安裝資質的三級以上施工企業)。
  六、合同管理。
  專案法人(鄉鎮政府)和有關建設各方簽訂的建設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對工程建設實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和規模、工期和質量,並協調建設各方的工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