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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最新工作計劃參考範文三篇

不知不覺我們又將展開新的工作了,對於接下來的工作你有什麼打算嗎?趕緊寫一份能夠提高自己工作效率的工作計劃吧,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藥房最新工作計劃參考範文三篇,以供參考。

藥房最新工作計劃參考範文三篇
藥房最新工作計劃1

為了更好地貫徹和落實黨和國家的中醫藥工作政策,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特長和優勢,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優化我院的中醫藥資源,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價廉、方便的中醫藥服務,提升我院中藥房的服務質量,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擴大中醫藥在當地群眾中的影響,樹立我院的良好形象,特制訂我院20xx年下半年中藥房工作計劃。

一、加強中藥房的建設,規範中藥房的管理

1、中藥房的面積應當與醫院的規模和業務需求相適應。

2、中藥房應當遠離各種汙染源。中藥房應當寬敞、明亮,地面、牆面、屋頂應當平整、潔淨、無汙染、易清潔,應當有有效的通風、除塵、防積水以及消防等設施。

3、備齊藥架、除溼機、通風裝置、冷藏櫃或冷庫、稱量用具(藥戥、電子秤等)、粉碎用具(銅缸或小型粉碎機)、貴重藥品櫃、毒麻藥品櫃。

二、制訂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中藥房人員崗位職責

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中藥房人員的管理,嚴格規範中藥品的進銷渠道,健全藥品收貨入庫和領藥的監督體制,加強中藥房人員崗位培訓,明確中藥房人員崗位職責。力爭在年度初期制訂和完善中藥房人員崗位責任制、藥品採購制度、藥品管理制度、在職人員教育培訓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

三、加強中藥、飲片藥品質量管理,實行貴重、毒麻藥品專人管理

藥品質量的好壞是關係到老百姓生命安全和醫院生存和發展的先決條件,其優質可靠的藥品是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重要保證。所以,中藥房要嚴把質量關,嚴禁假冒、偽劣藥品入庫,杜絕藥品過期、失效、黴爛、變質的事件發生,貴重、毒麻實行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四、強化勞動紀律,嚴格輪班制度

中藥房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照醫院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按時簽到,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崗。有事需向院長請假,嚴禁利用工作時間從事打遊戲、下棋、上網等活動。

藥房最新工作計劃2

我認真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遵守院規院紀,不遲到,不早 退。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處方管理辦法》 ,堅決抵制違法違紀行為和行 業不正之風,樹立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意識和集體榮譽感。

一、加強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技能。

認真學習《藥品管理法》及《處方管理辦法》和抗菌藥物的合理應用,學 習基本藥物制度,並利用業餘時間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技能,愛崗敬業, 同心協力為患者服務,虛心向同行學習專業知識,及時妥善處理工作中出現的 臨時性問題。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做好一線視窗藥學服務工作。

二、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

藥品擺放整齊,嚴格管理毒、麻、限、劇及貴重藥品、定期盤存,協助財 務部做好藥品經濟核算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查詢原因,研究處理並及時解決。

每天的工作是負責藥品發放的請領、發放、處方登記和保管。

三、做好每季度末藥品盤點,協助財務部做好藥品經濟核算工作。

每季度末組織全體人員進行藥品盤點,為保證盤點資料的準確性,盤點工 作儘量安排在臨近下班時間及班後。為保證資訊系統藥品執行資料的準確性, 三番四次地與資訊中心、財務部、軟體公司等溝通,力求完善資訊系統,協助 財務部做好藥品經濟核算工作。

成績僅代表過去,未來要以此為起點,奮發圖強,謙虛謹慎,戒驕戒躁, 改進服務意識。在新的一年,20xx年的工作方向:

一、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把業務學習列為重中之重。利用自己業餘時間 認真學習,努力準備衛生的專業資格考試。 二、工作責任心,藥品存放要整齊並按類放置;發藥時,對每張處方及醫囑 單仔細查對,對醫保用藥要嚴把醫保政策關、問題與醫生,杜絕差錯事故的。

三、做好藥品盤點,協助財務部做好藥品經濟核算工作。每季度對藥品一 次效期及質量檢查,藥品效期及質量,臨床用藥的安全;對過期和變質的藥品報 告,按規定。

四、安全意識,對科室的安全隱患要經常性排查,防火、防盜、防電,安 全無事故。

五、繼續改善服務態度和提高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糾正,結合工 作實際積極改善服務態度。

六、存在的不足是專業知識不夠紮實,一定努力改進。

總之,我堅信在院黨委的領導下,大家齊心協力,盡職盡責,定能把科室 工作做得更好。

藥房最新工作計劃3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實施《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家局《關於加強藥品零售經營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切實加強藥品零售企業的日常監管,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使全區的藥品流通秩序進一步規範,以確保公眾的用藥安全。

二、檢查範圍和物件

全區範圍內的所有藥品零售企業。

三、檢查重點內容、方法和處理意見

對全區藥品零售企業的人員資質、藥品進貨、驗收、陳列與儲存和銷售等環節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處方藥憑處方銷售執行情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擺放、專有標識的規範、處方稽核制度的落實、駐店藥師配備在職在崗、是否存在違規經營零售藥店禁止經營的`藥品、是否存在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範圍經營藥品情況、是否違規釋出藥品廣告情況等。

此次檢查要與分局日常監管工作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分局重點問題企業日常監管相結合;二是與零售藥店的gsp跟蹤檢查相結合;三是信用檢查相結合;四是與以往檢查發現的問題企業整改複查相結合。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市局《關於開展全市藥品零售企業專項檢查的通知》檔案精神,按下列處理意見進行查處。

1、嚴禁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櫃檯。禁止藥品供應商以任何形式進駐藥品零售企業銷售或代銷自己的產品。非本藥店零售企業的正式銷售員,不得在店內銷售藥品,不得從事藥品宣傳或推銷活動。違反規定的,按《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條查處。

2、藥品零售企業必須向合法的藥品生產、批發企業購進。檢查採購渠道是否合法,有無從“掛靠”、“過票”的個人(或無證的單位)等非法渠道購入藥品。如發現從非法渠道進貨按《藥品管理法》第八十條查處。

3、藥品零售企業在採購藥品時必須按照規定索娶查驗、留存供貨企業有關證件、資料、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開具標明供貨單位名稱、藥品名稱、生產廠商、批號、數量、價格等內容)。如發現未按照規定索娶查驗、留存供貨企業有關證件、資料、銷售憑證,按《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查處;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4、藥品零售企業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依法對購進藥品進行逐批驗收、記錄,未經驗收不得上櫃陳列和銷售。購銷記錄必須註明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貨單位、購(銷)貨數量、購銷價格、購(銷)貨日期。檢查藥品零售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對購進的藥品逐批驗收、記錄。上櫃陳列及入庫儲存的藥品沒有驗收記錄的、按《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查處: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5、藥品零售企業必須配備相應的藥學技術人員。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配備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資格認證的藥學技術人員;藥學技術人員必須按照省人事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規定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完成規定學分方可從業;從事醫用商品營業員、保管員等16個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有醫藥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上崗證書。違反規定的。按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經查處。同時、分局將對目前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學技術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開展一次清理工作,進行重新登記。

6、藥品零售企業必須執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檢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否按規定銷售藥品;檢查留存的處方是否與銷售量一致。違法規定的,按《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查處: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檢查處方是否經過藥師審方及簽名;登記銷售的處方藥是否與銷售量一致,登記內容是否符合要求,違法規定的,按《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查處。

7、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學技術服務人員應當向消費者正確介紹藥品效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項等,不得誇大藥品療效,不得將非藥品以藥品名義向消費者介紹和推薦。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處方藥的,要求至少一名藥師在職在崗,要是不在崗時銷售處方藥,按《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查處:責令限期改正,給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藥品零售企業銷售藥品時,應當開具標明藥品名稱。生產廠商。數量。價格。批號等內容的銷售憑證。違反規定的,按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查處;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8、藥品零售企業經營非藥品時,必須設非藥品專售區域,將藥品與非藥品明顯隔離銷售,並設有明顯的非藥品區域標誌。非藥品銷售櫃組應標誌提醒,非藥品類別標籤應放置準確。跡清晰。不得將非藥品與藥品放在一個區域內銷售。

9、藥品零售企業要嚴格執行《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不得擅自懸掛或向消費者發放未經審批或以非藥品冒充藥品的廣告宣傳。違反規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10、在檢查過程中,對不符合《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定規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必須依法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四、工作安排和進度

專項檢查從XX年7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個階段開展。

1、準備部署階段(7月23日—8月27日):根據市局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和工作重點,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

2、組織實施階段(7月28日—10月26日):根據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檢查工作。

3、檢查總結階段(8月27日—10月31日):對轄區內專項檢查工作進行總結,將專項檢查的情況、發現的問題及查處的結果進行彙總,並將總結材料上報市局稽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