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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安全管理責任制範文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生命線,領導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對促進企業發展意義重大。本文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領導安全管理責任制範文,僅供參考。

領導安全管理責任制範文

範文一: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安全法規。

2、定期召開小組成員會議研究、決策、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制定和修訂公司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獎懲制度。

3、負責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負責批准啟動公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4、有計劃、有檢查、有佈置、有總結、有評比地搞好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5、負責審查確定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審批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專項資金計劃。

6、組織有關人員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不斷總結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表揚獎勵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各類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獎懲兌現。

責任人:

範文二: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進,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作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健全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在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安全管理機構具體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及勞動保護政策法規。

二、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三、經常深入基層,指導下級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四、組織活動的定期安全檢查。

五、參加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制度,監督檢查和執行情況。

六、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訓練,考核發證工作,做到每個建築工人要手持法律、安全、技術知識手冊。

七、進行功傷及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嚴格制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停止作業,並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九、對違反安全條例和有關安全技術及勞動法規的行為,經說明勸陰無效,有權越級上報。

範文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 、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天津市消防條例》及《天津公司有限公司治安保衛管理責任制》規定,結合天津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消防安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集團公司領導、各子公司領導、職能部門、消防管理人員和員工對消防安全應負的責任。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屬單位 。

第二章 管理職能

第四條 集團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防火委),下設辦公室(集團公司保衛部)。各子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服從集團公司防火委領導。各子公司下屬單位成立防火安全辦公室,配置專、兼職防火幹部

第五條 集團公司防火委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任主任,委員會成員由集團公司保衛部、安全環保部、工會、黨委工作部、監察部、集團管理部和各子公司的主要領導組成。各子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成員可參照集團公司防火委模式確定。各子公司下屬單位防火安全辦公室由各子公司下屬單位主要領導任主任,成員由專、兼職防火幹部組成。

第六條 集團公司防火委每季度召開例會一次,子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例會一次,子公司下屬單位防火安全辦公室每半月召開例會一次。

第三章 各級領導及員工職責

第七條 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責

(一)對集團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

(二)主持召開集團公司重要防火安全工作會議,對防火安全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三)定期聽取集團公司防火委工作彙報,檢查督導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及各子公司主要領導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四)審定集團公司防火安全機構和防火安全管理人員編制,批准集團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第八條 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職責

(一)主管集團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對消防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二)組織召開集團公司防火委例會,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勢,審定防火安全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領導防火安全大檢查,及時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檢查指導各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

(四)參加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處理,審批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五)審定、簽發集團公司防火委的各項消防安全工作檔案。

第九條 子公司主要領導職責

(一)對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組織召開防火安全工作例會,落實集團公司和消防專業管理部門的檔案和規定,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組織開展各項防火安全大檢查,結合防火點檢中發現的問題,消除各類火災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四)組織制定滅火預案,審定、簽發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檔案,總結推廣防火安全工作典型經驗。

(五)參加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子公司下屬單位主要領導職責

(一)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定期研究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對本單位不能解決的隱患,應採取臨時防護措施,並及時上報子公司主要領導。

(三)嚴格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把消防工作與生產“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四)參加本單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五)組建本單位防火網路,配備專、兼職防火幹部和防火安全點檢員。

(六)組織本單位專、兼職防火幹部進行防火安全點檢巡查工作。

第十一條 子公司下屬單位專、兼職防火幹部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規及集團公司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負責組織本單位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和防火安全點檢巡查,落實各項隱患整改措施。

(三)負責制定本單位防火安全檢查制度,起草防火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協助上級主管部門調查處理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 第十二條 防火安全點檢員職責

(一)認真落實集團公司防火安全點檢制度,做好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點檢工作。

(二)防火安全點檢員要按計劃每天進行點檢作業,發現隱患和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對不能及時處理的隱患和問題,應立即向上級領導進行彙報並將解決處理結果記入點檢記錄。

(三)防火安全點檢員在交接班時要認真交接防火安全點檢情況,做好交接班記錄。

(四)防火安全點檢員參加本單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員工防火安全職責

(一)學習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自覺保護消防設施,積極參加消防管理部門舉辦的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活動。

(三)積極消除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制止違反防火安全管理的行為。

(四)有權拒絕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錯誤指令。

(五)發現火災應立即報警,並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單位領導彙報,不許謊報火警。

第四章 職能部門職責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防火委(子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審定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二)定期組織召開消防安全例會,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勢,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安排佈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推廣交流先進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定期對防火安全管理幹部進行培訓。

(四)按季度組織落實防火安全點檢工作,適時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檢查和抽查活動。

(五)督促、檢查各級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工作職責和防火安全點檢工作的落實情況。

第十五條 子公司下屬單位防火安全辦公室職責

(一)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各子公司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檔案。

(二)每半月召開一次防火安全例會,分析研究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佈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負責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整改各類火災隱患。

(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網路,負責管理本單位的義務消防組織,制定滅火預案並按計劃組織進行消防演練。

(五)協助公安消防機關進行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保衛部職責

(一)貫徹落實市公安消防機關和集團公司防火委的指示,組織召開防火安全工作會議。

(二)起草、制定公司級滅火預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防火安全工作檔案,完成防火委交給的工作任務。

(三)負責監督檢查集團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屬單位以及新建、改建、擴建專案的防火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四)負責集團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屬單位員工、防火幹部和特殊工種人員的消防專業知識培訓。

(五)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嚴重違法、違章和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依管理許可權停產整頓。對違章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並組織複驗。對不按期整改隱患的依據《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競賽活動,評選先進單位和個人,推廣先進典型經驗。

(七)負責火災事故撲救工作,協助做好火災事故現場勘察、調查、分析、處理、結案工作,並根據事故原因、責任分析、經濟損失等情況建議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集團公司監察部參與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負責追究有關單位及領導責任。

第十八條 集團公司管理部負責稽核對嚴重違章、火災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獎金扣發工作。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九條 集團公司保衛部對各子公司及下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進行考核。作業區、班組由各單位按許可權進行考核。

第二十條 對不重視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災和重大損失的各級責任人,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行政處分,實施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保衛部起草並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20xx年3月修改後下發執行。